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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資訊詐騙“爆表”:打掉一茬又長一茬

  • 發佈時間:2015-05-20 01:40:53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任鵬飛、劉良恒、鄧中豪、鄭良、劉懿德、扶慶、毛偉豪、朱翃、沈洋  責任編輯:金瀟

  “通訊資訊詐騙案發量呈爆炸式增長,破案率低到不好意思説,大概不超過3個百分點。”中部某省刑偵總隊重案支隊負責人説。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通訊資訊詐騙犯罪活動在我國愈演愈烈,發案數量劇增,發案地域遍及全國。2015年以來,部分地區此類犯罪發案率一度“爆表”,有關工作陷入“防不勝防、打不勝打、越打越多”的尷尬之境。而通訊資訊詐騙氾濫成災的背後,除了詐騙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極強之外,運營商的不作為更是難辭其咎。

  發案率再度“爆表”真實數據遠大於統計

  據了解,2008年以來,我國通訊資訊詐騙發案數保持年均20%至30%的增速。2014年以來,在公安部門高壓打擊和有關部門支援配合下,有關整治工作取得一定進展,但2014年全國通訊資訊詐騙犯罪仍發案50余萬起,比2013年多出約20萬起。

  長期關注此類犯罪問題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説,2014年我國通訊資訊詐騙發案50余萬起,受害人損失107億元,比2013年分別上升67%和7%。

  在湖南省,2014年此類詐騙犯罪案件發案4600起,涉案金額1.4億元,比2013年分別增長39%和27%。在廣東省,2014年全年此類案件共發案5.44萬起,同比增長24%。

  今年以來,部分地區此類犯罪發案率再度“爆表”。上海市公安局介紹,2015年1月1日至2月25日,上海市此類案件接報444起,同比上升76%。其中,既遂案件419起,同比上升89%;涉案金額逾7000萬元,同比上升1260%。

  有基層公安民警對記者坦言,此類犯罪真實的發案數量或遠大於現有統計,一方面,很多受害者因損失不致影響生活而未報案;另一方面,此類案件偵破面臨技術、查證等諸多難題,受理案件的基層公安機關偵查手段有限,部分基層民警處於“小案不願辦,大案辦不了”的窘境。有關受案、立案數據的背後還有不少隱性案件數據。

  詐騙手段不斷升級“打掉一茬又長一茬”

  當前通訊資訊詐騙翻新速度極快,隱蔽性極強,部分犯罪分子已不再局限于使用“安全賬戶”等敏感詞語,而是以“資金公正比對”、“銀行卡升級”、“接收財政撥款後查證”等新詞騙取信任,常常是一個騙術剛被公安部門摸清,新騙術又開始“行走江湖”。

  家住長沙芙蓉區的陳先生日前收到一條落款為“學校通訊部”的短信,“家長你好,您孩子在學校表現良好,老師總結學生各項表現資料,請安裝查收簽字,網址……”經過電話聯繫,老師告訴陳先生,學校並未向家長髮送過類似短信。“如果不是及時聯繫確認,我肯定會點擊那條短信上的連結。”陳先生隨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5月中旬以來,長沙市公安局“110”報警中心已陸續接到30多名市民群眾報警、諮詢,反映收到了此類詐騙短信。

  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表示,騙子利用廣大家長關心孩子在校學習情況的心理,誘騙家長點擊短信中所附的網址連結。一旦家長不慎點擊,手機中將被植入“木馬”程式,造成個人資訊洩露,導致手機綁定網銀或者支付寶資金被盜取。

  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二支隊支隊長薛勇説,隨著移動網際網路和智慧手機的普及,許多詐騙分子把注意力聚焦到移動客戶端上,偽裝成“積分兌換”“銀行賬號異常”等形式的手機木馬程式層出不窮。

  在廣東電白、湖南雙峰、福建安溪、廣西賓陽等地,已逐步形成地域特徵強、專業化水準高的犯罪群體。例如,廣西賓陽縣的詐騙團夥以“QQ詐騙”為主。2012年以來,賓陽縣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都把打擊QQ詐騙作為重點工作,但當地的犯罪團夥就像割韭菜一樣,“打掉一茬,又長一茬”。

  此外,撥打詐騙電話窩點、網路詐騙平臺窩點、地下錢莊窩點往往藏匿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境外詐騙團夥窩點已由東南亞國家擴展到非洲、美洲。

  運營商不作為稱成本高“不願投錢”

  多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士表示,運營商完全有能力通過技術手段解決多數安全漏洞,但是這些問題一直以來沒有得到重視。在一定程度上來説,運營商的不作為給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近年來,我國逾九成通訊資訊詐騙案件是通過改號電話實施的。眾多詐騙團夥租用境外伺服器,將網路改號軟體連接到伺服器上,以此虛擬國家機關來電,騙取人們信任,給受害者造成嚴重損失。

  2014年3月,鄭州某公司財務經理張女士,遭遇了冒充上海公檢法的境外改號電話詐騙,分兩次將個人和公司資金共3866萬元轉到所謂“安全賬戶”。

  該案團夥隨即將贓款從2個賬戶均分到大陸17家銀行的3607張銀行卡上,並雇傭5個取款團夥在台灣歷時20個小時瘋狂取現。

  事後追查發現,張女士在當日13點50分開始匯款,13點51分台灣一方的犯罪嫌疑人就開始取款。與此相比,公安機關若要凍結受害人匯款的賬戶,必須耗時數日甚至一週辦理有關手續,此時受害人賬戶資金早被取光。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陳宗慶説,根據相關規定,境外撥打到境內的電話應通過國際關口局,這一環節篩選、過濾等監管程式嚴格,且收費較高。但不法分子往往與國內一些網路公司人員勾結,通過境內外伺服器連結直接進入國內伺服器,並通過中繼網關數據轉換,再進入三大運營商通信網路,從而繞過國際關口局這道“馬奇諾防線”。

  通過“改號軟體”實施詐騙,最終離不開境內運營商通道。福州、泉州等地公安機關負責人和辦案民警認為,運營商對此類犯罪背後暴露的通訊安全漏洞沒有足夠重視,並未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常有運營商負責人稱“這是行業規則問題,企業無法改變。監管成本太高,不願投入這筆錢”,有的則乾脆稱“對這類電話無法監管”。多地民警一致認為,由於運營商攔截不力,能夠虛擬任意號碼的網路電話仍處於無人監管狀態。

  此外,近年來通訊運營商開通眾多新業務,但其中很多新業務存在把關不嚴的情況,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2014年,內蒙古包頭警方辦理的一起案件中,警方搜尋到了作案“小靈通”號碼登記所用的身份證號碼,併發現以該身份證資訊登記綁定的“小靈通”號碼多達幾十個,但鐵通公司卻稱無法提供辦理此業務的具體業務員資訊,也無法提供登記註冊人的詳細資訊,導致案件無法繼續深查。

  更為嚴重的是,目前一些運營商開始使用IMS 技術系統(IP多媒體子系統技術),陳宗慶説:“通過網關查詢涉案電話資訊接入端口,進而搜尋犯罪嫌疑人資訊是公安機關重要偵查手段,而IMS系統技術實現了無網關接入,通訊資訊發起方無法查詢。今年以來,泉州地區已經出現這一技術系統被通訊資訊詐騙團夥利用作案的情況,公安機關無法找到詐騙電話通信來源,極大增加了破案難度。”

  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相關負責人説:“這些年來通訊業的發展一直走的是‘先主動開發應用,後被動增補監管’的道路,運營商為搶佔市場,往往是在沒有配套安全監管措施的情況下就推出相關技術系統,‘出了大事再監管’的心態在運營商中較為普遍。”

  多部門協作不暢眼睜睜看贓款被取走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王鐵峰等多位公安部門負責人表示,打擊防範通訊資訊詐騙犯罪,離不開通信運營商、各大銀行的支援。但在此過程中,由於公安機關、運營商、銀行三者之間沒有建立完善、規範的合作機制和具體流程,為打擊此類犯罪帶來諸多困擾。

  包頭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侵財大隊大隊長康體俊説:“通訊資訊詐騙案件比較複雜,辦案民警掌握很多線索和初步證據,運營商的技術人員掌握專業技術,兩者很需要溝通。”

  然而,一些基層民警説,與通訊運營商的溝通中頻頻遭遇“土政策”,辦案民警經常被告知:“只接待技偵部門,不接待刑偵部門。”對此,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侵財支隊副支隊長韓來風説:“技偵部門只在地市級以上公安部門配備,而出去辦案的還是縣區一級的民警多,不可能每個出去的辦案小組都帶上所屬地市公安部門的技偵民警。”

  韓來風説,2014年7月,內蒙古在全自治區範圍內集中開展通訊資訊詐騙犯罪打擊工作之後,派專人將匯總的涉案賬號帶到北京與各大銀行總行進行查證。但銀行負責相關工作的人員很少,業務量卻很大,很多地方的答覆最快需一個星期,有的要半個月,案件偵查幾乎寸步難行。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大案處反詐科科長朱嘉偉説,省公安廳只能和省級或省級以下的單位進行商談,基層很多困難都沒有辦法解決,比如銀行卡轉賬的跨省操作都歸上面管,下面推不動。

  招商銀行華東地區一位分行監察保衛部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銀監會和央行尚沒有一套具體、明確的針對防堵通訊資訊詐騙贓款轉移的操作流程。多位基層銀行員工告訴記者:“因缺乏國家主管部門明確依據,很多銀行害怕承擔業務風險,不敢對涉及通訊資訊詐騙案件的賬戶進行及時凍結、止付,通常眼睜睜看著贓款被犯罪分子取走,對此我們實在無能為力。”

  多地公安機關負責人指出,必須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規範銀行和通訊部門相關監督機制缺失問題。要通過立法手段明確銀行和通訊部門在維護金融和資訊安全工作中的義務,對於因自身産品存在的安全隱患或怠于履行安全監管、源頭防範義務,而被犯罪分子利用實施犯罪,導致群眾損失,必須要追究銀行和運營商責任,並賠償損失。

  專家表示,通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首要任務是承擔起修改和完善通訊運營商業務規則的責任。應加強對通訊運營商的監督管理,並對違規者依法重罰,及時向社會曝光,借助多方力量規範運營商行為。

  長期關注通訊資訊詐騙犯罪的深圳律師麻根生認為,如果通訊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有關改號電話的相關規則進行了修改完善,運營商就必須遵守,一旦其未能有效攔截境外改號電話,致使詐騙分子利用合法通信傳輸規則行騙,並導致受害人損失的,就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網民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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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薇:

  騷擾電話,有時一天要接好幾個甚至十幾個,對方有時候還冒充警方、銀行等詐騙,誰是它幕後的推手?運營商在為騷擾電話提供各種支援,甚至給“10086、110”之類的詐騙電話一路開綠燈,即使發現詐騙電話顯示虛假主叫號碼,仍然允許透傳。

  陳旭:

  手機、電話詐騙真是煩人,它們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有必要通過立法加強管理,並通過完善法律體系從源頭上杜絕類似現象産生。

  易文翔:

  電信方面應嚴格監管“改號”業務。目前,電信運營商只管出售“改號”功能提取佣金,卻不管這項功能用在何處,以後不能像現在這樣“管售不管用”。

  陳偉才:

  用戶已經支付了來電顯示的費用,按電信服務條例的要求,運營商應該提供準確的號碼,在現實中卻提供了虛假號碼導致用戶被騙,適用於侵權責任法,運營商應負民事責任。

  喬聰軍:

  如果運營商審核把關不嚴,使得400號碼被不法分子用來實施詐騙,勢必會降低人們對400號碼的信任,那麼一些真正優良的集團企業也會放棄這種服務方式,長此以往最終也會影響電信運營商的利益。

  闞凱力:

  網際網路上資訊非常龐雜,由網際網路平臺承擔起資訊真實性的審核義務,過於加重平臺責任且也無法做到,因此作為用戶來講,也要認識到400電話只是一個由被叫方承擔長途通話費用的虛擬號碼,除此之外與普通電話並無差異。

  楊維根:

  詐騙分子要將千萬級的錢款稀釋,需要千萬計的銀行賬戶,而這些賬戶是通過網路收購的,為什麼能收購?就是因為開卡不受限制,有些人就專門開卡賣錢。嚴格規範銀行賬戶的開設程式,對於打擊通訊資訊詐騙是非常重要的。

  白之羽:

  解決通訊資訊詐騙問題,需要的是系統化解決方案,即用戶、運營商、公安、銀行的聯手。通過用戶舉報,電信運營商可以實現對詐騙電話的遮罩;借助大數據系統,銀行可以與公安部門聯網,對通訊資訊詐騙涉案賬戶的相應操作提示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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