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改革意見年內出臺 專家:不應禁止打車軟體
- 發佈時間:2015-05-19 14:56: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金瀟
昨天,《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公佈,列出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9方面39條重點“清單”。其中,簡政放權居於首位,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今年全面實施,並啟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今年還將出臺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
政府改革逐步形成“清單模式”
作為改革的“先手棋”,簡政放權成為此次經濟體制改革意見中的首要任務,所包含的7條內容也是數量最多的。其中,簡政放權改革重點集中在行政審批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價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
意見明確,政府自身改革將逐步形成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管理新模式,實現“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今年將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大幅縮減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範圍。
同時,今年將修訂中央和地方政府定價目錄,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還將全面實行保基本、促節約的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針對備受關注的公車改革,意見提出今年將全面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做好車輛處置、司勤人員安置等後續工作。今年將啟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局部試點鼓勵差別化探索
意見還提出,改革將推出若干試點,並充分發揮試點的先行先試作用。其中,包括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和建制鎮示範試點等。
此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就此表示,要通過推進改革試點,為制定全面的改革方案探索路徑積累經驗。此次意見中,也標繪了試點路徑的實現“軌跡”,即鼓勵不同區域進行差別化的試點探索。及時跟蹤改革試點的進展,總結地方試點中形成的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今年,將完善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部際協調工作機制,研究出臺規範開展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意見,總結推廣改革試驗區試點經驗。意見提出,應妥善處理試點突破與依法行政的關係,堅持局部試點,明確試點期限,確保風險可控。
【計程車】
改革計程車業或從數量入手
隨著打車軟體對傳統計程車行業的衝擊,計程車改革成為關注焦點。昨天公佈的改革清單中提出,今年將出臺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
義烏取消專營打破計程車壟斷
長期以來,在計程車是“城市大容量公共交通補充”的名義下,國家對計程車行業實行行政許可制度及總量控制制度。計程車行業的現狀備受指責,被認為“壟斷行業”。
與此同時,“打車難”成為多個城市面對的共同問題。去年以來,“打車軟體”和“專車”以攪局者的姿態出現,引起多方熱議。
在這樣的背景下,近期義烏市出臺的計程車改革方案備受關注。《方案》提出,明年起將取消計程車營運權使用費;從2018年開始,有序開放出租汽車市場準入和出租汽車數量管控,實現出租汽車市場化資源配置。同時車費由市場定價。
對於受到多地主管部門反對的“打車軟體”,義烏市則明確表示支援:引導計程車公司推出人工電話召車、手機軟體召車、網路約車等多種電召服務方式。
天津社科院社會研究所所長張寶義曾表示,義烏的舉措為行業改革拉開了一個口子。在義烏之後,可能會有一些城市選擇跟進。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趙堅認為,在國家層面出臺的指導意見的改革力度可能不會像義烏這麼大,“或許將從數量管控來入手。”
打車軟體應適當引導和規範
對於計程車行業改革的方向,趙堅認為,改革的方向應該是打破壟斷,引入市場的力量。但是引入競爭以後,必定會觸動既得利益。
他認為,尤其是在網際網路+的背景之下,或許打車軟體等可以進入市場。政府對於新業態的管理不應是禁止,而是適當的進行引導和規範。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認為,現在的計程車行業的體制並不是市場運營。計程車體制的改革首先是要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機制上的改革比短期能看到的結果更加重要。
【經濟核算】
換個GDP演算法地方全國不再打架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推進地區生産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這意味著,經過數年“醞釀”,GDP統一核算改革正式列入日程。
GDP數據打架,這一癥結已經存在了十餘年。新京報記者盤點過去10年的數據,發現連續十年,地方GDP總和超過全國。
今年一季度,再度重演上述“畫面”,全國一季度GDP為140667億元,而各省份的GDP總和約為143072.91億元。
地方GDP總和為何高出全國?2010年,國家發改委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作報告時,就曾坦承“少數地方政府在統計數據上弄虛作假,致使地方統計數據往往存在高估傾向”。
早在2010年,發改委就已開始研究實行GDP統一核算的可行性。去年,國家統計局則啟動對地方數據的“試算”。
“GDP統一核算改革就是要用一把尺子量出經濟發展真實水準”,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對新京報記者説,改革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統一“口徑”;統一指標評價體系。
統一“口徑”即調整GDP的核算方式,由“分級核算”改為“下算一級”。此前,我國一直實行GDP分級獨立核算制度,各地區的GDP由自己獨立核算。葉青認為,“分級核算”是導致GDP數據打架的主要成因,“比如跨地區統計問題,不少企業的分支機構、下屬機構眾多,有的覆蓋了多個省份,形成了交叉統計”。他解釋説,“下算一級”即“上面算下面的,自己不算本級,用一把尺子量出經濟發展水準”,比如各省份的GDP數據,就由中央核算;市級的GDP數據,則由省級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