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食品安全案件同比增長近5倍 呈職業化維權趨勢
- 發佈時間:2016-03-18 14:59:11 來源:中國商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3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了近年食品安全糾紛案件的調研結果:該院2015年食品安全糾紛案件為51件,相比2014年的9件數量大幅增長近5倍,其中,消費者維權糾紛案件佔比從25%攀升至47.2%,職業化維權趨勢較為明顯。
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蘇麗英介紹,食品安全糾紛多發生於保健食品、預包裝食品領域。部分經營者知假售假、虛假宣傳,未及時將超過保質期食品下架;産品産地錯誤標示,使消費者誤以為所購買食品的品質等級更高,如將核桃産地標示為新疆;食品經營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進貨查驗、如實記錄義務;保健食品添加劑未明確標示、故意誇大其能夠“治愈癌症”、“減肥”、“降血壓”等使用功能,也存在進口食品經營者惡意規避法律規定和行政監管,進口保健食品未通過國家食品監管部門註冊認證、未取得“藍帽子”標識等問題。
消費者與生産者、經營者爭議的焦點,一半以上與食品外包裝標簽標示事項有關。
法律規定的懲罰性賠償對消費者維權也有促進作用。自2015年10月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為消費者主張價款十倍賠償金提供了法律依據,新《食品安全法》規定賠償金額為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以1000元為下限,這在相當程度上激發了消費者尤其是“職業打假人”維權的積極性。從二中院近兩年審結的60起食品安全糾紛案件看,消費者起訴時均會同時提出懲罰性賠償的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維權主體職業化的趨勢十分明顯。北京市二中院2014年審結的9件食品安全糾紛案件中,“職業打假人”提起訴訟的有5件,佔55.6%。而在2015年審結的51件案件中,“職業打假人”提起訴訟的有42件,佔比高達82.4%。
據北京市二中院民四庭庭長楊小勇介紹,職業打假人“多來自農村或小城鎮,日常從事的就是尋找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對凈化市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職業打假人”尋找違反《食品安全法》的商品,一旦發現有食品安全風險的商品,即在同一連鎖企業購買同一商品,在短時間內針對同一被告、同一事由提起多起訴訟。被告均為零售商,且多為經濟實力較強、社會知名度較高的大型連鎖超市、百貨商場。另外,由於《食品安全法》的修訂立足於讓維權者不再“入不敷出”,“職業打假人”通過個案的勝訴裁判在一定程度上也讓生産者、經營者付出了代價。但是,大多數普通消費者更傾向於“自認倒楣”,不願耗費時間、精力去維權,相對於違法行為帶來的收益,生産者、經營者違法成本仍處於極低的水準。
法院提醒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極大地改善了消費者維權的法律環境,消費者尤其是“職業打假人”以外的普通消費者應積極通過舉報、訴訟等方式維權。蘇麗英還建議,消費者要盡可能在社會聲譽較好、食品安全保障水準較高的零售商處選購食品。在維權方式的選擇上,可先撥打12315舉報電話尋求救濟,也可直接提起訴訟。同時,消費者發現所購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時,也應通過12331舉報電話或其他方式向食品監管部門反映,以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在更大範圍內流通。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