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垃圾處理必須走“正道”
- 發佈時間:2016-03-18 09:32:14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醫療垃圾處理
必須走“正道”
□ 廖海金
前不久,有媒體報道,福建省環保廳和莆田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在莆田仙遊縣郊尾鎮,發現多家廢塑膠處置場裏,混有數量不等的醫院醫療廢物,包括注射器、透析用具、輸液管等。最多的一家,重量超過900公斤。這些醫療廢物將被打成塑膠米,甚至可能流入玩具加工業。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醫療垃圾必須定點回收,並做無害化處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同時還要求,醫療垃圾必須集中處置,並且從收集、運輸、貯存到處置等環節,要實施層層責任的“四聯單制”。
然而,讓我們始料未及的是,就是這樣一種危害人類健康、污染環境的醫療廢物,在一些人那裏反而成為了“寶”,不僅堂而皇之地出現在了多家廢塑膠處置場,而且還會被加工成編織袋、鞋底等,甚至也有可能流入玩具加工行業,毒害兒童。試想,如果這些醫療注射器、輸液管沒有經過專業處理,最終變成了兒童玩具或者是塑膠食具的話,是不是很恐怖?
顯然,一些醫療機構的醫療垃圾處理,是存在嚴重問題的,是沒有嚴格依照法律相關要求和規定對醫療垃圾進行相關處理的。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基層醫療機構的負責人無視有關規定,隨意棄置醫療垃圾,從而造成醫療垃圾的外流。而相關監管部門也涉嫌不作為、監管不力,也是醫療垃圾處理不當的一個重要原因。除此之外,不少城鄉居民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良好的衛生習慣。
醫療垃圾處理必須走“正道”,相關部門應加大對基層醫療垃圾的規範處理力度,莫再讓它成為危害公眾的健康“殺手”。一方面,有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管理,教育廣大基層醫務人員提高認識,增強責任心,同時要對醫療垃圾進行跟蹤檢查,加大對不法回收、倒賣與處理者的打擊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可以就處理醫療垃圾中的一些難點採取對應的策略,比如以補貼的方式支援醫療機構按規定處理醫療垃圾,或者以政府的名義,設立或委託集中處理醫療垃圾的機構等,這樣才能建立起有效的醫療垃圾處理體系,不讓醫療垃圾被“廢物再利用”。此外,地方政府應出臺醫療廢物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將醫療廢物分類集中後移交處置單位進行集中處置,不得自行處置等。當然,還要加大宣傳力度,在農村、城市社區廣泛開展衛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城鄉居民的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