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化名)是一名66歲的退休老人,半年前,她與老伴從湖北老家到杭州幫女兒照顧孩子,聽別人介紹可以做“家庭廚房”,廚藝精湛的沈清決定分擔女兒的經濟壓力,在網上註冊開了一家“沈阿姨小食店”。
不同於百度外賣等電商平臺的純商家入駐,“家廚”類網路訂餐平臺的理念是“家庭做的飯多出來一份,正好有償共用給想吃的人”。隨著分享經濟盛行,像沈清這樣開“家廚”的人越來越多。但“家廚”出現至今,一直處於地位尷尬、安全存疑的狀態。
在電商平臺外賣餐館無證經營、臟亂不堪醜聞不斷的同時,“家廚”能否成為網路訂餐業的一股“清流”?好吃無證的“家廚”,到底是該堵還是該疏?業界、專家對此看法不一。
外賣有了“家的味道”
鄒蕓是沈清的一位顧客,她也來自湖北,對她而言,吃多了各類線下餐館的外賣,她更懷念“家的味道”,於是轉向“家廚”,她特別喜歡沈阿姨做的千張肉、煎蝦餅等。
“提前一天預定一份沈阿姨家的套餐,下班到家就能吃上,還是熱乎乎的,特別感動。”鄒蕓説,這已經成為她幾個月的習慣,“雖然很多人也提醒我家庭廚房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但每次沈阿姨送來的飯菜很可口,我很放心。”
沈清説:“在網上,講到底就是一個信任問題。我和老伴每天都去菜市場採購新鮮食材,對顧客們負責。好評越來越多,來買的人自然也越來越多,每天晚飯限定賣5份,有時能全部賣掉。”
按照沈清的計算,一個月也有三四千元的進賬,雖然辛苦,但在她看來也值得。“女兒有房貸,可以幫她分擔一些經濟壓力。賺來的錢足夠家裏一個月的伙食開銷,還能給外孫女買玩具。”沈清説。
而對於大學剛畢業的徐靜來説,“家廚”成為她的創業項目。22歲的徐靜一直夢想著開一家蛋糕店,但啟動資金不夠,於是她在一家“家廚”平臺上出售手工蛋糕和餅乾,並慢慢賺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以後賺夠了錢,也開一家真正屬於自己的實體店。”徐靜説。
“家廚”的火爆,源於多重優勢。比如,擴大社會就業渠道;那些沒有資金或能力投資餐飲業的人,可以獲得一定額外收入;富有“家的味道”的特色私房菜,滿足不同食客的需求。可以説,“家廚”兼顧了經營者和消費者兩方面的需求,其爆髮式增長也在情理之中。
“家廚”類APP“覓食”聯合創始人樂晨光認為:“通過這樣的共用,他們或是補貼家用,或是選擇創業,是多元化美食市場的補充。”
“臟亂差”還是“高大上”
隔著網路,“家廚”的衛生安全如何保障?有人擔心“臟亂差”,有人稱讚“高大上”,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對於“家廚”的食品衛生安全監管尚處於“中間地帶”。
在各個“家廚”類APP平臺上,家庭廚房的功能表大多配有誘人的美食圖片,並標注了“家傳秘方”“健康營養”“良心製作”等標語吸引眼球。
27歲的楊凡在銀行工作,他認為“這些菜品照片很吸引人,看得出有不少照片都是專人拍攝,修圖修的美,包括廚房的環境”。“但説到底越來越多人選擇家廚,就是覺得吃得放心。”楊凡説。
不少“家廚”為了“自證清白”,還通過直播平臺、朋友圈來直播做飯,徐靜説:“我的顧客很固定,跟他們基本上都是微信好友。每一次朋友圈直播都會收穫不少讚。以後會嘗試一些直播平臺,一邊賣餅乾賺錢,一邊直播也能賺錢,還能收穫更多顧客。”
然而,有專家認為,“家廚”可以説是目前監管體制外的食品安全隱患。之所以是隱患,因為在監管缺失的情況下,很難確定其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包括原料來源、廚房衛生、食品製備過程中的添加物、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等。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張婧表示,“家廚”送餐大多是靠自己開車,因此,這也加劇了其在外賣送貨過程中由於保存不當導致的食品安全隱患。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隨著“家廚”的快速發展,有些“家廚”的定位早已不是最開始設定的“家庭做的飯多出來一份,正好有償共用給想吃的人”,而是向不特定公眾提供網路訂餐服務的經營活動,變成一定意義上的小規模餐館、蛋糕店。
例如,在這些家廚類平臺上,可以真空包裝的鴨舌、餅乾、古法紅糖等單品,銷量十分可觀。有業內人士指出,某些“家廚”的飯菜大有流水線生産之勢,已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家廚”。而且無論是平臺還是單個“家廚”,一旦做大了,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就不會不管。
遊走在合法與非法邊緣的家庭廚房,目前的監管基本全靠平臺、家廚的自律。記者了解到,這些家廚類APP都有一套自己的監管標準。例如,在“回家吃飯”中,宣傳“小鍋小灶,到府審核,健康認證,人保保險”,而經營者也都公佈了自己的實名認證、聯繫方式、健康認證和對廚房環境的檢測、到府認證等資訊。“丫米廚房”有“消費者安全保障”和“商戶實名認證”兩項審核環節,其中“安全保障”是提交廚師和家庭廚房的合照、油和主要調料照片等。
“覓食”上線近兩年,日均訂單量有上萬單,投訴率約0.1%。樂晨光介紹,投訴的主要類型為物流延誤、菜品分量不足。家庭廚房的每一份食品有“美食保”的保險,出現問題就可賠付,但上線一年半還未發生過賠付。
能否成為網約車“第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公佈了《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這被看作是對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的補充。
浙江政法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巫瓊妮表示,《辦法》通篇講的是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食品生産經營者,但根據《辦法》第二條、第三十八條等的規定,如果家庭廚房由一個平臺管理,各人員廚房自己接訂單自己銷售的,那麼應按第三方平臺的情況備案。
另據《辦法》的第四十六條規定,對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巫瓊妮認為,“家廚”在無法取得相應許可證之前,網上經營、銷售食品都存在合法性的問題。其地位與小作坊相等,如存在相應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也會依據《食品安全法》及《辦法》對其進行查處。
“回家吃飯”對外宣傳有超萬名“家庭廚師”入駐。“覓食”提供的數據顯示,部分地區的日均訂單量超過1萬單。一邊是良好的市場反應,另一邊是食品安全監管的爭議。一位業內人士認為,《食品安全法》和《辦法》均未對“家廚”做出明確的監管意見,“家廚”到底歸為餐飲單位、食品攤販,還是“第三類”,有待觀望。
不過,上海市已針對“家廚”開始動刀。7月底,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通告,已組織依法查處“丫米”等本市“家廚”類網路訂餐平臺的違法行為,並對“回家吃飯”、“覓食”等“家廚”類網路訂餐平臺依法移送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處理,並表示堅決打擊無證從事餐飲服務的行為,不支援“家廚”類網路訂餐平臺。
公告稱,此類網路訂餐模式違反了《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和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應審查入網經營者資質的要求,還存在著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油煙、噪聲擾民和消防安全等問題。
巫瓊妮表示,上海市的做法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進行認定,把“家廚”歸為無證的餐飲行為,屬於不合法經營。雖然“家廚”與“網約車”同為分享經濟,但是食品安全問題更為敏感。
專家呼籲監管創新
據“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發起的一項有關“家廚”的投票調查顯示,共13250名網民參與,67.4%的網民支援,26.6%的網民反對,6%的網民無所謂。
受訪的多位專家表示,“家廚”的食品安全問題應該嚴格管控,但更需要監管創新。
騰訊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孫怡表示,陌生的個體之間進行分享,除平臺建立信任保障外,沒有任何供需方所屬企業或交易擔保、抵押實物等背書,分享經濟實質上是一種信任經濟。信任是陌生個體分享行為發生的前提。
但是,多行業的分享經濟不監管又不行。“網際網路企業大多只能掌控線上的資源,幫助用戶完成資源對接。然而,對於這些資源的品質,也就是線下真實服務,卻不能控制,這就導致服務品質的參差不齊。”國際創業學院中國區副院長徐小軍説。
當前,我國對於經濟活動的主要監管手段,包括設置準入許可、執業資質、數量控制、價格管制等,在分享經濟面前都很難實施。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楊建華認為,相對於借助臨街商鋪從事餐飲服務的酒店、飯館等傳統餐飲經營行為,“家廚”所具有的“散戶”形式加劇監管的難度,並且,分享經濟的一個特點是,人人都可以利用自己的閒置資源兼職從事經營活動,這使得市場上相關個體從業人員呈現幾何級增長,行政監管會顯得力不從心。
楊建華建議,對於“家廚”的界定需要慎重,否則會造成社會、行業的極大反彈。而且,“家廚”事實上比食品攤販、食品作坊更容易監管,一般都是固定場所,可探索創新監管方式。
網友“麥芒”表示,對於新生事物,應用包容的態度。“家廚”的多方要素都表明其既不同於餐飲單位,又優於食品攤販,“家廚”發展可能會造成安全隱患,但不能與“黑心作坊”劃等號。我們該做的應是規範化,幫助它健康發展。
有專家建議,如果認定“家廚”合理,各方也需要通過風險交流,告知消費者有關安全隱患,畢竟,消費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後環節。
(責任編輯:馬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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