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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執法記錄儀“選擇性開機”

  • 發佈時間:2015-10-22 08:32:22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犁一平

  因無證駕駛無牌照摩托車,9月25日上午,市民張先生在紡織城附近被交警攔下並帶上警車。張先生稱,在警車行駛過程中,他與一名民警發生口角,並遭到毆打,而且民警在動手前關閉了執法記錄儀。醫院診斷證明顯示,張先生出現眼眶內側壁骨折、耳鼓膜穿孔等症狀。15日,交警灞橋大隊稱,執法記錄儀畫面中斷是因為突然沒電了。

  (據《華商報》)

  張先生無證駕駛無牌照摩托車,交警及協警攜帶執法記錄儀執法,本來是一次文明執法的樣板,可以在民眾心目中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結果,由於執法交警缺乏耐心的解釋,又缺乏克制力,不僅發生爭執,還動手打傷執法對象,執法變成了一起傷人事件,徹底走向反面,令人遺憾。這一事件的發生對約束交警文明執法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課題。

  執法要攜帶執法記錄儀,並全程記錄執法過程,對執法對象有約束力,執法對象如果抗法,將一一記錄下來,並據此予以適當的懲罰。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減少執法阻力,能更好地維護法治尊嚴。同時,執法全程記錄對執法者也有約束力,它可以監督執法過程是否文明,從而有效保護執法對象的權利,即使發生不文明執法行為,事後也可以根據記錄儀記錄下來的證據問責。可見,全程記錄執法過程是法治進步。

  然而,執法記錄儀“沒電”的案例也給文明執法帶來了新的問題。執法者“任性”,在執法過程中選擇性記錄,執法監督也就中斷了,執法不文明、執法傷人的問題也容易“舊病復發”。交警毆打張先生就是典型的例子。所以,在給執法者配備了執法記錄儀之後,如何保證全程“有電”,亟待監管部門從制度和源頭完善,堵住漏洞,才能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其實,所謂的“沒電”,執法交警心知肚明,公眾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説白了,“沒電”只是為了掩蓋關閉執法記錄儀的事實,避免因為故意關閉執法記錄儀而受到更重的懲罰。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根本原因還是特殊思想在作怪——依仗執法特權,習慣了權力“任性”,習慣了執法對象“老老實實、服服帖帖”,容不得半點質疑,動輒要“教訓”執法對象,從而顯示權威。這種思想不轉變,即使有執法記錄儀也不頂用,因為,執法記錄儀由人操作,人可以開啟也可以關閉。

  因此,給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還不夠,還要治一治執法者身上的特權思想,否則,照樣會踐踏執法文明和執法對象的權利,損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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