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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健在證明”須系統性簡政放權

  • 發佈時間:2015-08-13 08:32:18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破除“健在證明”

  須系統性簡政放權

  □ 龍敏飛

  人還好好的,卻被要求開具《健在證明》。昨日,福建省漳州市華安縣一位70多歲的阿婆到電信部門領取遺屬憮恤金時,遇到上述情況。華安縣華豐派出所一位民警為其所開的證明後所附的內容,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對此,漳州電信部門解釋,要求老人開具證明,是為了避免有人冒領撫恤金,並不是有意刁難老百姓

  (據8月11日《海西晨報》)

  你的人生,走到哪一個證件了?

  這般調侃之問,亦是現實的寫照。“證件人生”四個字,便是精準的詮釋。找份正式一點的工作,需要開具健康證明;提取公積金,需要單位證明……在制度設計的圖景裏,各種證明的存在,便是為了解決資訊不對等的問題。公權部門審慎地開證明,既是對程式正義的追求,也是對政府部門公信力的呵護,其本身,是沒有任何原罪的。

  可為何一些證明卻被斥之為“奇葩證明”呢?就在於一些證明不是為了解決資訊不對等的問題,而是為了彰顯權力的所在,甚至是對民眾權利與便利的一種剝奪。比如“我是我”等奇葩證明,便很讓人無語。再如此次的“健在證明”,人活生生地站在相關工作人員面前,卻被要求開具“健在證明”,你説奇葩不奇葩?若是他人代辦,那開具“健在證明”倒還好説,自己親自來還要這證明,再強大的理由都是扯淡。

  在奇葩證明引發眾怒之下,一些地方開始了反思並作為。比如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表示:證明自己還活著、證明“我是我”、證明自己住哪、證明自己與親屬的關係等奇葩證明,公安局將不再出具。乍一看,很多人點讚,認為這才是“方便百姓辦事”,才是簡政放權的應有之義;再一看,不對頭啊,公安局不開具這樣的證明了,其他部門有需要,那公眾咋辦?豈不是成為“證明的棄兒”?這的確是必須思考的現實問題。

  這就道出了一個簡單的真相:破除“健在證明”一般的奇葩證明,單兵突擊是沒有用的,還需要政府部門之間的有效聯通。也就是説,這既需要公安部門拒絕開具各種奇葩證明,更需要其他政府部門的配合。畢竟,廢除奇葩證明在公安部門這裡很容易,拒不開具即可,但在民眾這,卻很難,因為不管你公安部門開或者不開,其他部門還是需要各種“奇葩證明”。可以説,只有拒絕與廢止奇葩證明自上而下達成一種共識,廢止才更為可期。

  這般現實,也為依法行政指明瞭方向: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相關部門應由被動地應對轉為主動地作為,繼而尋求系統性的解決方案。比如,建立科學高效的行政體系,在民眾的辦事要素和服務流程上刪繁就簡;再比如,打破各職能部門之間的資訊壁壘,實現互聯互通。可以説,只有系統性地簡政放權,對於各種證明能減則減、能免則免,類似“健在證明”一般的奇葩證明,才可能真正走進歷史的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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