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人事司負責人詳解《質檢總局領導幹部交流管理辦法》
- 發佈時間:2015-07-10 09:36:33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鞠雯
日前,質檢總局黨組印發了《質檢總局領導幹部交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幹部交流辦法》)。對此,質檢總局人事司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就《幹部交流辦法》有關情況進行了解答。
問:請您介紹一下為什麼要制定《幹部交流辦法》?
答:總局黨組十分重視幹部交流工作,此次制定出臺《幹部交流辦法》,主要基於3方面的考慮。一是認真貫徹中央新要求的需要。早在2006年中央就頒布了《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十八大以後,又出臺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一系列從嚴管理幹部的政策規定,其中對幹部交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幹部交流辦法》正是在全面貫徹中央精神的基礎上,在推進幹部交流方面做出的新探索。二是促進質檢事業新發展的需要。近年來,總局黨組號召全系統貫徹“抓品質、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十二字方針,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全面提升質檢工作水準,質檢面臨著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這對領導幹部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合理調整領導班子結構、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發揮核心領導作用至關重要,這就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交流工作制度,促使交流幹部豐富經歷、大膽創新、增長才幹。三是拓展幹部任用新途徑的需要。近日出臺的《質檢總局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第60條明確規定了實行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幹部交流辦法》正是對選拔任用工作辦法中交流制度的進一步細化和補充,是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的配套文件,是新形勢下做好幹部交流工作的基本遵循,是規範領導幹部交流的制度保證,對加強質檢系統人事制度改革、激發領導班子的生機與活力、促進質檢事業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問:請您介紹一下《幹部交流辦法》有哪些主要內容和特點?
答:《幹部交流辦法》共9章36條,對領導幹部交流的各個環節作了規範。第1章總則,明確制定文件的目的和依據、遵循原則、適用範圍以及組織實施主體等。第2章交流種類與方式,對內部交流、外部交流、轉任、調任、挂職鍛鍊作出規定。第3章交流對象,明確交流對象的人員類別、必須交流和計劃交流以及不適合交流的14種情形。第4章交流期限,明確異地交流和交流到艱苦邊遠地區任職以及挂職鍛鍊的期限。第5章工作程式與組織實施,規定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程式、方法要求。第6章日常管理與考核、獎懲,提出內部交流和挂職鍛鍊幹部的管理、考核、獎懲要求。第7章激勵與保障,明確建立健全領導幹部交流激勵機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落實生活待遇和保障、加強教育管理等具體要求。第8章紀律與要求,對交流工作的紀律、請銷假管理、遵紀表現結果運用作出嚴格規定。第9章附則。縱觀整個《幹部交流辦法》,主要有4個特點。一是貫徹了中央從嚴治吏的精神。例如,明確了交流幹部日常管理與考核、獎懲的主體責任與時限,嚴格規定了必須執行的5條紀律,其中特別規定了不得超職數、超機構規格配備幹部,不得借交流突擊提拔幹部,領導幹部不得指定交流對象等內容。二是彰顯了總局黨組的人本關懷。《幹部交流辦法》規定交流到西藏、青海、新疆等艱苦邊遠地區的任職期限較以往有所縮短,離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可以不交流,建立了選拔使用的激勵機制和交流幹部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解決交流幹部的後顧之憂,這些措施都充分體現了總局黨組對交流幹部的培養和愛護。三是明確了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對關注度較高的“三轉移”問題,規定了交流幹部(除挂職鍛鍊幹部外)均要遷轉行政關係、工資關係和黨的組織關係;對交流幹部關注的交流期限問題,合理規定了一般交流期限、到艱苦邊遠地區交流期限和挂職鍛鍊期限;對普遍關心的交流對象確定問題,規定了必須交流和應當有計劃交流的10種情形。四是體現了較強的可操作性。《幹部交流辦法》對全系統領導幹部交流工作統一標準、規範程式、明確要求,細化了具體工作流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標誌著質檢系統領導幹部交流管理工作已經步入了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的良性迴圈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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