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問題致馬代自由行泡湯
- 發佈時間:2014-10-08 10:32:17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劉奇琦 記者曾祥素)張女士通過旅行社預訂了馬爾地夫5日自由行的機票、酒店等,原計劃帶一雙兒女享受一趟海島度假之旅,卻因自己的護照問題未能出境。事後,張女士將旅行社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全部費用6.835萬元。近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張女士的請求於法無據,判決駁回其全部訴請。
2013年7月11日,張女士作為甲方與北京神舟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舟國旅)簽訂了委託服務合同,約定張女士等3人委託神舟國旅辦理自由行和代購保險,具體包括3人往返北京與馬代的機票,當地4晚酒店住宿及早、晚餐,每人50元的保險。當天,張女士即支付了合同全款6.835萬元。
7月23日一大早,張女士和一雙兒女如約到達首都機場準備搭乘預訂的航班出境,但在過境安檢時,張女士卻被工作人員告知其護照已被登出,無法出境,張女士3人因此均未登機出行。張女士稱,其當即將此情況通知了神舟國旅。據張女士講,次日她到公安局查詢了原因,被告知護照被登出是系統錯誤資訊。
神舟國旅主張,公司與張女士等人之間係委託關係,該公司已依約履行了委託事項,關於費用退還事宜應與航空公司和當地酒店協商,與該公司無關,且張女士等人無法出行係自身原因造成,且張女士的女兒和兒子屬於自行放棄行程,故相應責任也應自行承擔。
庭審中,神舟國旅表示,該公司曾就退款事宜與有關單位進行過交涉,但是因馬爾地夫旅遊比較特殊,酒店預訂後提前3天內退訂需收取全額費用;而機票則因是包機出行,因此無論是否登機均不能退還,這在雙方合同中已明確約定並已告知了張女士。為證明上述主張,神舟國旅提交了馬爾地夫包銷切位協議、長期訂房合同等證據。
同時,法院查明,張女士與神舟國旅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機票及酒店一經確認不退訂或更改,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實際入住登機等機票款,酒店費用等均為實際損失不予退還”。
法院經審理認為,合同中關於“機票及酒店一經確認不退訂或更改……”的違約及其他約定並非格式條款,屬於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特別約定,合同係當事人之間意思自治、自由協商的結果,法律應最大程度尊重當事人在合同條款中的自由意志,張女士等三人主張該條款無效缺乏依據。同時,法院指出神舟國旅亦提交了機票及酒店費用在出行當天才要求退訂而産生全部損失的相關證據,且張女士等人不能出行的原因並非神舟國旅造成,由此而産生的損失和風險,如不區分責任和緣由均轉由旅行社承擔有違公平。另外,雙方合同係代為辦理自由行和代購保險,相關費用並非神舟國旅實際取得,神舟國旅代訂代購之後,其合同義務即已履行完畢。因此,神舟國旅並不存在違約情形,張女士等3人要求退還費用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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