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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嘗嘗“裸奔”滋味

  • 發佈時間:2014-08-13 08:54:37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林 鳴

  對正常人而言,裸奔是很難堪的事。偏有人把它當成了“事業”,大發昧心財。眼下個人資訊被洩露已成常態,而且形成黑色産業鏈。“從業者”肆無忌憚,受害人忍無可忍。對後者而言,不僅威脅巨大,還存在“維權難”的窘境。由於隱私淪陷,以致普通百姓被迫成了資訊世界的“裸奔者”。

  資訊是符號,也是財産。從法律意義上講,個人資訊權一般指公民對其個人資訊依法享有支配、控制並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但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捍衛公民的個人資訊權要面對的技術問題、法律問題等相當複雜。近期調查顯示,超過60%的被訪者的個人資訊被盜用——真實情況更為嚴重。在資訊販子眼裏,每個人都是“赤裸裸”的。去售樓處買房,出不了三天,家裝公司就會打電話推銷裝修業務;去車市買車,很快就會有人向你推銷保險。或許有人感到驚訝:“這些公司怎麼知道我的資訊?”秘密就在於商家已經微笑著將你“賣”了。

  不法分子濫用、盜用個人資訊,給社會秩序和個人切身利益造成多重危害。法律人士稱,當前所謂個人資訊洩露,不僅僅是私人電話號碼被別人獲知這麼簡單。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等屬於隱私範疇的個人數據,也都成為兜售的商品。個人資訊洩露屢禁不止,除了經濟利益驅使之外,公民資訊保護意識缺乏、相關法律機制不健全、行業監管乏力等,也是導致此類案件頻發的原因。有識之士認為,我國現在涉及保護個人資訊的法律大大小小雖有近40部、法規30多部、規章近200部,然而,這些法律規範更多是從事後救濟的角度對公民個人資訊提供保護,公民需要支付的維權成本非常高,難以從根本上防範個人資訊被非法使用的行為。形象地説,你豎你的“高墻”,他鑽他的“狗洞”,賊的眼睛總能最先看到“漏洞”。

  無論走到哪兒,總被一雙“眼睛”死死盯著,這叫公眾不舒服不安全。調查顯示,七成受訪者在個人資訊遭泄後,都選擇了“忍耐”。只有三成人奮起維權,但效果甚微。在對資訊遭泄無力“自救”的背景下,公眾呼喚政府採取更有利作為,通過立法嚴懲“泄密工作者”——誰讓消費者“裸奔”,咱就叫他“淚奔”!這麼多年,專家為此爭吵,輿論參與評説,百姓紛紛抱怨,監管部門疲於奔命,可泄密現象越來越嚴重。大家心裏都清楚:之所以騷擾不絕,愈演愈烈,就是因為在其背後存在著一張利益勾結、顏色難辨的利益網。然而,同樣難辦的事兒,人家新加坡就可能解決了——新加坡國會近日通過個人資訊保護法案,禁止向個人發送市場推廣類短信等垃圾資訊,違法發送垃圾資訊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面臨重罰。旨在保護個人資訊不被盜用或濫用於市場行銷等用途。主管官員説,新法案將增強新加坡作為區域資訊處理樞紐的競爭力,也有利於緩解個人資訊濫用給新加坡公民造成的困擾。要説這個垃圾短信的“面子”可夠大的——該國政府成立了“個人資訊保護署”,專門負責處理這一法案。人們普遍關注的是,個人資訊保護署可以對違反法案行為施以不超過100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14萬元)的處罰;向名單中的號碼發一條垃圾短信,可能面臨最高1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14萬元)罰款。

  如果我們的監管部門也能做到這樣:一條騷擾短信罰1萬元,一個騷擾電話罰5萬元。罰他個傾家蕩産,罰他個“赤身裸體”,還要叫違法者上“黑名單”,在公眾面前丟人現眼。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重罰之下,看哪個還敢伸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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