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6日訊(記者 郭偉瑩 實習記者 程宇楠) 2019年的全國兩會已經拉開帷幕。據中國網財經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今年一共帶來8份提案,聚焦于責任險市場化、農險推廣、人身險保單執行、醫療健康險、壽險業發展等市場和老百姓關注的話題。
建立或完善政策制度 助推保險業務新發展
在醫療健康險方面,周延禮認為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需要基本醫保與商業保險相互補充,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前景很廣闊,但目前受到了一定的局限。他建議健全個人電子病歷系統,提升醫療資訊標準化水準;建立保險行業數據與社會醫保數據的系統對接;立法規範保障資訊隱私問題,防止數據濫用。打破商業保險公司“資訊孤島“的困境,更好地指導和規範商業保險公司與各地基本醫保、醫療機構就醫療資訊進行系統對接,實現資訊交流共用。
在責任險市場化方面,周延禮指出,雖然目前我國陸續推出文件推進責任保險的實施工作,但多為指導意見,缺乏較為明確的責任保險強制投保要求,僅靠保險主體自發自覺的商業行為推動實施。建議在現有規定和指導意見基礎上,深入推動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醫療責任等保險的強制實施,建立統一的社會服務標準和保險行業的社會服務機制;引入保險機構重點參與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醫療責任保險的強制實施工作。
在農業保險方面,周延禮指出,目前財政支農體制機制創新和保險精準扶貧成效顯著,但仍存在地特産品保險政策補貼較少;政策性農險風險保障程度不足,各省地方特色農産品的保險尚有很多不在國家政策補貼範圍;農險産品和技術創新成果升級轉換較低等問題。基於此,周延禮提出了兩條建議:一是擴大農業、林業保險保障覆蓋面,在所有縣域全面鋪開農業保險業務,提升農業保險市場份額;二是支援各地本土保險法人機構充分發揮産品及技術優勢,擴大農險産品創新試點範圍,增強産品創新成果轉化,以點代面,逐步實現全面推廣覆蓋。
説起煤礦風險抵押金保險化改革,周延禮認為各地本土保險法人機構,在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方面具有其他保險分支機構無法比擬的綜合優勢,建議支援各地本土保險法人機構作為省級煤礦風險抵押金保險化改革項目的管理人儘快推進項目改革實施。
建議提高壽險行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比例
在保費收入方面,周延禮認為,退保金從保費收入中扣除不合理,需要單獨核算,不能衝減當期保費收入,這樣無法真實反映公司當期凈保費收入,也無法真實反映公司當期的合理經營成本,不符合收入費用配比原則。另外,手續費佣金10%的扣除比例偏低,並且全部保費收入的範圍不明確。建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高壽險行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的稅前扣除比例;退保金髮生的手續費建議按照當年保費收入(不扣除退保金)的10%計算扣除限額;建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財稅[2009]29號中全保費收入的範圍進一步明確。
另外,對於長期保障型保險,周延禮在提案中表示,保險公司鼓勵行銷人員專注保障産品銷售,並做好售後的服務。對此,保險公司給予他們的首年實際佣金水準高達年保費的100%,這也是全球壽險業同類産品銷售的認可佣金水準和標準。但是,根據現行的稅收法規,壽險企業手續費及佣金當年稅前可扣除金額,以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後餘額的10%為限,剩餘的部分不能結轉到下一個稅收年度進行抵扣,導致壽險行業不可抵扣佣金佔比越來越高。根據收集的資訊,壽險行業的當前市場佣金水準約為已賺保費的16%。高佣金導致的實際當期稅率高企的問題,是影響和制約壽險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一大瓶頸。他建議財稅部門發揮財稅杠桿作用,從三個當面入手儘快解決:一是儘快研究支援壽險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借鑒國際壽險業稅收徵管的經驗,改進我國壽險業稅收徵管政策;三是。建議國家稅務總局積極調研,儘快修改稅務規定,解決稅法不利於壽險業發展的問題。
針對人身保單執行方面的問題,周延禮指出主要在於人身保險保單分紅、生存金、現金價值等財産權益能否執行得上,法律或者司法解釋及規章沒有統一性規定,存在各地人民法院規定不一的情況,這樣不利於支援執行工作及有效化解風險,建議對此予以統一,要明確人身保險保單能否執行,明確執行具體事項,明確規定惡意退保處罰。
建議對扶貧小額意外險保費收入減免增值稅
在保險扶貧方面,周延禮指出,扶貧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下簡稱“扶貧小額意外險”)是面向農村貧困群眾的一種保險産品,是防止農村貧困人口因人身意外傷亡致貧返貧的特殊金融扶貧工具,也是保險公司參與精準扶貧、專門為貧困戶開發的扶貧惠農小額保險産品,具有投入小、繳費低、保障全、賠付高、手續少、賠款快、效果好等特點。
當前各地多采取“政府+保險+貧困人員”的模式,通過財政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給予保費補貼,從需求端推動扶貧小額意外險投保工作的開展。但在農村地區開展扶貧險業務投入大、風險高、利潤薄,導致保險公司積極性較低,保險供給相對不足,扶貧小額意外險覆蓋率仍不高。
金融扶貧要基於商業可持續性的原則,要激發更多保險公司對扶貧工作的積極性。而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支援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指引》顯示,當前我國對農牧保險業務、金融機構農戶和小型微型企業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等免征增值稅;此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同樣免征增值稅。
因此,他建議財稅部門將增值稅減免範圍擴大至農村扶貧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激勵引導保險公司擴大扶貧保險供給,使保險在助推脫貧攻堅中發揮更大作用。
(責任編輯:曾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