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因觸及面值退市指標等已經退市的公司收到證監系統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統稱“罰單”)。2024年12月30日,福建省愛迪爾珠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迪爾”)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同日,北京證監局對2家退市公司北京騰信創新網路行銷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信股份”)、吉艾科技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吉艾科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在上述罰單中,公司或相關責任人員被處以罰款、採取市場禁入措施等。
退市不是免罰牌。對退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責,彰顯了監管部門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以及“追首惡”的決心,決不允許“渾水摸魚”“一退了之”。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從處罰日期來看,截至2025年1月5日,過去一個月內,有11家退市公司收到罰單。2024年全年超過30家退市公司收到證監系統罰單。
市場人士認為,加大對退市公司追責力度,不僅可以讓違法違規者有痛感、存戒懼,還將為中小投資者向公司及責任主體索賠提供依據,有助於強化投資者保護,維護市場“三公”,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資本市場監管與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運森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加大對退市公司監管,推動立體化追責,能夠強化監管的“震懾作用”,利用“長牙帶刺”機制推動上市公司品質提高和系統性防範財務造假行為,從而保障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對退市公司加強監管
保護投資者知情權
2024年3月4日,愛迪爾因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面值退市指標,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摘牌退市。而在2023年7月份,公司就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經過1年多的調查,愛迪爾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認定,愛迪爾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以及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仲裁等,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合計3750萬元,同時擬對時任高管採取3年至終身等不同時限市場禁入措施。其中,蘇某明作為時任董事長、董事、總經理,決策並組織、實施了虛增存貨、虛增應收賬款、虛增營業收入、不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和不當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等違規事項,被證監會處以550萬元罰款,並因違法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騰信股份和吉艾科技均因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在2023年被交易所實施強制退市。根據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騰信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事件,2020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導致的關聯交易,被北京證監局罰款1000萬元。吉艾科技因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遺漏披露重大訴訟事項等,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被北京證監局罰款合計880萬元。
陳運森表示,越來越多的退市公司受到處罰或者立案調查,説明在資本市場強監管時代,退市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強,而且也意味著劣質企業不僅僅是“一退了之”,更需要為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責任,這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凈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
退市公司進入退市板塊後,監管部門依舊對公司進行強監管,保護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權等基本權利。如廣東華鐵通達高鐵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鐵股份”)因觸及面值退市指標,于2024年8月27日被深交所摘牌退市。2024年12月4日,華鐵股份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華鐵股份因2023年年度報告至今未披露等,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被證監會罰款合計530萬元。2024年12月30日,華鐵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再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此外,廣東海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退市公司近期收到了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立體化追責
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
行政處罰只是立體化追責的一環,監管部門持續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立體化追責,退市公司也不例外。
如果違法違規行為觸及刑事追責標準,監管部門也將移送公安機關,強化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組織實施造假的刑事追責力度。如2024年12月6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蘇州中院”)對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新”)以及原董事長鐘玉等相關責任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等一案公開宣判,鐘玉因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騙購外匯罪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20萬元。其他責任人員因參與相關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上述愛迪爾財務造假案中,行政處罰告知書認定,公司通過少計期間費用、虛增營業收入、不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和不當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導致愛迪爾2017年和2018年分別虛增利潤總額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89%、26.78%;導致2019年至2021年分別虛減利潤總額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3.59%、29.61%、8.50%。
如果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監管部門還支援投資者積極維權,提起民事訴訟,併發揮投保機構作用,綜合運用代表人訴訟、先行賠付、專業調解等各類方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自2024年以來,監管部門加大代表人訴訟的適用力度,積極為投資者主張權益。據公開資訊,多家退市公司面臨普通代表人訴訟或特別代表人訴訟。
2024年12月2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表示,已經支援11名投資者就退市公司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向石家莊中院線上提交普通代表人訴訟立案申請,11月14日石家莊中院線上立案系統顯示已審核通過。
2024年12月6日,蘇州中院表示,對退市公司康得新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式審理個人投資者起訴案件。
2024年12月31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將適用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式審理退市公司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
陳運森表示,代表人訴訟案件增加,説明民事訴訟正在成為資本市場監管體系的重要環節,有助於大幅提高企業違法違規成本,“行政、民事、刑事”全方位追責體系逐漸完善,全方位立體式追責成效凸顯。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證券法增加“投資者保護”專章,豐富了投資者保護“工具箱”。在實踐中,這些“工具”的作用也正在被逐一體現,比如投資者保護機構的持股行權、示範訴訟、先行賠付、代位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等。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