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17日訊 據天眼查app,近日,藥企百濟神州因違法發佈處方藥廣告被罰款40萬元。
據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處罰事由顯示,此前,當事人以易拉寶及宣傳單為載體發佈帕米帕利膠囊廣告,宣稱“百匯澤(帕米帕利)是唯一獲批3L gBRCAm鉑敏感和鉑耐藥的復發性卵巢癌治療的PARP抑製劑”等內容。經查,帕米帕利膠囊(百匯澤)為處方藥,只準在專業性醫藥報刊進行廣告宣傳,宣傳對象必須是具有醫學知識的專業人士。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構成了違法發佈處方藥廣告的違法行為。
股東資訊顯示,當事人控股股東為百濟神州生物藥業有限公司。
根據百濟神州(688235)年報顯示,百匯澤(帕米帕利,pamiparib)是一款選擇性的聚腺苷二磷酸聚合酶 1(PARP1)及 PARP2 小分子抑製劑。目前百匯澤作為單藥或與其他藥物聯合治療多種實體惡性腫瘤正處於全球臨床開發階段。
在中國,百匯澤于2021年5月獲得附條件批准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二線及以上化療的攜帶胚係 BRCA(gBRCA)突變的復發性晚期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該適應症的完全批准取決於正在進行的用於驗證百匯澤可為該人群帶來臨床獲益的確證性臨床試驗的結果。百匯澤的獲批適應症已于2021年底獲納入國家醫保目錄。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最新的《藥品經營和使用品質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辦法》明確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遵守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保留不少於五年。藥品零售企業不得以買藥品、贈藥品或者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得開架銷售。
同時,禁止利用網際網路發佈處方藥廣告;禁止以“健康養生知識”形式變相發佈保健品、藥品、化粧品和醫療器械、廣告。
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藥師調配處方應當經過審核,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
(責任編輯:秦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