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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改判最大老鼠倉案 馬樂被判3年處罰金1913萬

  • 發佈時間:2015-12-11 13:41:52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中國網財經12月11日訊 今日,最高法在廣東深圳市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對該院再審的被告人馬樂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依法對馬樂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913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9120246.98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查明,原審被告人馬樂在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經理期間,利用其掌控的未公開資訊,從事與該資訊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買賣股票76隻,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10.5億余元,案發後馬樂投案自首的事實與原審認定一致。另查明,馬樂非法獲利數額應為人民幣19120246.98元,原審認定馬樂非法獲利數額人民幣18833374.74元屬計算錯誤,應予更正。

  此前,最高檢以終審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導致量刑不當,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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