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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破解分佈式光伏發電難題

  • 發佈時間:2014-08-29 10:54:20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吳新雄  責任編輯:姚慧婷

  8月4日,全國分佈式光伏發電現場(浙江嘉興)交流會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通過現場交流會,學習、研究分佈式太陽能利用的好做法、好經驗,推動解決分佈式光伏發電發展中遇到的實際難題和矛盾,促進我國光伏産業健康發展。

  通過參觀現場和交流經驗,我想大家的體會是一致的。第一,在我國發展太陽能是大有可為的。特別是在東部沿海和中部地區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前景廣闊,大有可為。第二,目前在我國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還是有難度的,但關鍵是事在人為。解決難題的關鍵在哪?關鍵在政府要主動作為,敢於擔當;關鍵在企業要創新發展;關鍵在金融機構和電網企業密切配合;關鍵在有關政策措施要配套落地。

  浙江的同志説,發展分佈式光伏難在市場,苦在融資,煩在屋頂,盼在電網,重在政策,貴在機制,成在堅持。我還要加一個,好在創造。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沒有現成的路。千條理萬條理,科學發展是唯一的道理;千條路萬條路,真抓實幹是唯一的路;千個變萬個變,事在人為是關鍵。等靠要永遠成不了氣候,難題永遠是難題,等掉的是機會,靠掉的是骨氣,要掉的是志氣。

  深刻認識發展分佈式光伏的

  本質意義

  (一)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的健康發展。眾所週知,我國在國際上能夠主導市場的産業並不多,光伏産業是其中為數不多的一個。美國和歐洲的“雙反”,就是要採取貿易保護手段,對我光伏産業進行戰略遏制,就是要獨佔國際光伏市場,搶佔先進能源技術的制高點。在這場國際産業競爭中,我們一定要牢牢掌握主動權。經過近10年,特別是近幾年的快速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了相對完整的光伏産業體系和巨大的生産能力,光伏電池産量佔全球市場70%,在國際市場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但同時應該看到,我國光伏産業長期過多依賴國際市場,重生産,輕應用,産業發展不平衡,市場風險很大。近幾年歐美等國“雙反”給我國光伏企業帶來了慘痛教訓。這充分説明,只搞製造不行,必須加快拓展國內應用市場,構建完整的光伏産業體系。國務院出臺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為拓展國內市場創造了條件。我們一定要乘勢而上,大力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切實拓展國內光伏應用市場,實現從上游製造向下游應用的延伸,培育和完善産業鏈,實現我國從光伏製造大國向光伏産業大國的轉變。尤其是浙江、江蘇、江西、河北等光伏大省,更應充分認識,高度重視,切實提高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光伏應用上走在前列。只有這樣,才能把光伏産業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實現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升我國在國際市場上的話語權。

  (二)優化我國能源結構,確保我國能源戰略安全。6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6次會議,聽取國家能源局關於我國能源安全戰略的彙報,明確提出“四個革命”和“一個合作”,即:推進能源消費革命、能源供給革命、能源技術革命和能源體製革命,加強全方位國際合作,強調著力形成煤、油、氣、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保障國家能源戰略安全。分佈式光伏發電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擁有巨大的資源量和發展潛力。第一,在用電負荷達到30萬千瓦的工業園區,安裝屋頂光伏的規模可達10萬千瓦,年發電量可佔到工業園區用電量的10%左右,優化能源結構效果明顯。第二,光伏發電負荷與工業用電負荷在時段上十分吻合,既能滿足工業用電需求,又能“頂峰”發電,優化電力系統運作。第三,通過技術進步、降低成本,力爭到2020年實現光伏發電用戶側平價上網,光伏發電將在替代化石能源、保障清潔電力供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對於提高清潔能源比重、優化能源結構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只要各地區各企業高度重視,大力推動,總書記提出的推動能源生産與消費革命、保障國家能源戰略安全就一定能夠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

  (三)改善我國生態環境,創新城鄉用能方式。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全面融入城鎮化進程,堅持可持續發展理念,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提出到2020年城鎮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達到13%。目前,國家能源局按照任務分工,正在抓緊制訂《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分佈式光伏發電作為清潔、環保、無污染的可再生能源,是城鎮新能源利用的現實選擇。按照計劃,到2020年,光伏發電將達到1億千瓦,每年可減少燃煤5000萬噸,在替代城鎮煤炭消費和減少污染物排放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在5000~20000人的小型建築群,使用LNG實現冷熱電三聯供,既能集中製冷,制熱,發電,還能解決天然氣調峰問題。這樣就能實現能源的清潔化利用,改善城鄉用能方式,實現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

  (四)堅持集中式和分佈式並重的方針,切實提高太陽能發電、用電的效率和競爭力。我國西部地區光照條件好,未利用土地遼闊,適宜發展集中式大型光伏電站,但度電補貼需求高,約0.6元以上,且當地用電需求小,大規模開發就地消納困難,電力需長距離外送,變損、線損高,輸變電投資成本高。東、中部地區分佈式光伏發電,雖然平均利用小時數稍低,但電力易於就地消納,且網購電價高,度電補貼需求少,約0.42元,與西部集中式光伏電站相比,用同樣的補貼資金能夠多支援30%~50%的光伏發電。堅持集中式與分佈式並舉,因地制宜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能夠利用有限的財力物力,發展更多的光伏發電應用,更加有效擴大光伏産業的國內市場空間。同時,大力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有利於鼓勵企業和地方協同,加強技術改造,創新商業模式,提高管理水準,積極探索和實踐提高太陽能開發、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徑,更加高效地發好、用好、管好光伏發電,不斷提高光伏發電、用電的效率,不斷降低光伏發電建設成本、管理成本和用電成本,切實提高光伏發電的市場競爭力,為更大規模、更高品質拓展光伏應用市場,促進光伏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五)落實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為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增長點。今年6月,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8省市經濟工作座談會時指出,當前我國經濟運作總體平穩,但經濟發展穩中有憂,下行壓力仍然較大,風險和挑戰不容忽視,要支援新興産業中成長型、創新型領頭羊和充滿活力的民營經濟小微企業。光伏産業是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産業,是創新型領頭羊。今年1~5月,光伏發電新增裝機300萬千瓦,較去年同期增長100%,直接帶動投資近300億元。目前,光伏發電儲備項目超過1000萬千瓦,帶動社會投資潛力巨大。在當前實體經濟疲軟、經濟增長乏力的情況下,大力發展光伏産業和光伏應用,實現産業與應用的有機結合,以應用帶産業,以産業促應用、促投資,對於培育和擴大新的經濟增長點,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努力破解分佈式

  光伏發電難題

  目前分佈式光伏發電面臨的難題還比較多,我感覺共性的問題可能還是屋頂落實難、電費回收難、貸款融資難、並網接入難、品質保證難。針對這些難題,要上下協力,認真破解。這裡我著重強調幾點:

  第一,多措並舉解決好屋頂問題。當前分佈式光伏發電的重點是中東部地區電價較高、負荷較大、經濟性較好的各類工業園區。建築物屋頂擁有者、項目單位和用戶不是同一主體,經濟關係複雜,利益難以平衡,需要地方政府協調。各方面反映的“屋頂落實難”的問題,並不是沒有屋頂資源,而是難以協調使用。嘉興市採取統一配置屋頂資源的辦法避免了開發企業惡性競爭和業主漫天要價的矛盾。秀洲區要求新建建築物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煤的企業屋頂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必須安裝光伏發電,這對解決“屋頂落實難”起到了根本性作用。為做好屋頂資源的統籌協調,我們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引導建築業主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積極開展或配合開展光伏運用,協調電網接入、項目備案、建築管理等事宜。各地區可根據需要,對達到一定屋頂面積、符合安全條件且適宜安裝光伏的新建和擴建建築物要求同步安裝或預留光伏發電設施。地方政府還可以將建築光伏發電應用納入節能減排的考核及獎懲制度,並允許分佈式光伏發電量折算成節能量和減排量參與相關交易,進一步增加經濟效益。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綜合運用上述措施,努力解決好“屋頂落實難”的問題。

  第二,建立政府主導型的發展模式。嘉興、杭州、合肥等地都探索了政府主導型的發展模式,建立了上下聯動,多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加強對分佈式光伏應用的統籌協調。政府主導不是脫離市場機制,而是要在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關鍵是找準發力點。一是加強規劃引導。浙江、江蘇等省結合分佈式光伏的潛在市場,統籌開展了屋頂面積及利用條件調查,系統開展光伏發電規劃,為今後的發展建立了基礎。二是加強政策引導。許多地方對光伏運用出臺了支援政策,在國家補貼基礎上適當給予地方補貼,形成了中央和地方的合力。這裡要説明一點,各地這樣做是可敬可佩的,後續還應繼續這樣做。但是作為企業,如果這個産業10年、20年都靠補貼才能存活,那這個産業是沒有生命力的,所以還是要依靠科技進步,依靠擴大應用規模,攤薄成本,使光伏發電成本與煤電相當,提高市場競爭力。還有一個政策要説清楚,政府確定的政策,比如説20年的補貼政策是不會變的,當然隨著時間推移,隨著成本降低,補貼標準有什麼變化,那是另外一回事,這個要説得很明白。三是加強産業監測。浙江、江蘇等光伏産業大省組織行業協會,建立了光伏産業發展資訊監測體系,對光伏電池及組件製造、應用市場、行業管理等實施動態監測,為行業發展提供了資訊服務。

  第三,完善龍頭企業引領發展模式。有效拓展光伏應用市場是關係光伏産業健康發展的關鍵。我們鼓勵龍頭光伏製造企業向下游延伸産業鏈,鼓勵用電大戶積極生産和消費光伏發電,也鼓勵其他企業參與光伏應用。技術先進的龍頭企業在製造基礎上向下游延伸,既為自身光伏産品打開市場,也更容易獲得銀行的貸款支援。例如:保定英利利用荒山荒坡建設光伏電站,積極向下游光伏應用延伸,既提高了企業的綜合效益,也帶動了當地經濟發展。上汽集團、中航工業集團、中建材集團等大型央企,作為能源消費大戶,在系統內組織企業利用自有屋頂建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使集團的建築屋頂得到充分利用,産生了顯著的節能減排效果。青島昌盛日電以現代農業設施建設運營為重點,在農業大棚上安裝光伏發電,棚下發展高端農業,産生了良好的綜合效益,在光伏與設施農業結合方面樹立了典範。隨著國內市場規模擴大和應用領域的增多,必將培育並形成眾多引領型的光伏應用龍頭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推進光伏應用的全面發展。

  第四,切實做好並網運作和計量結算等服務。並網難曾經是制約光伏産業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國務院24號文專門對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和服務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的《分佈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也對分佈式電源接入電網和運作作了具體規定。國網公司、南網公司積極推動分佈式光伏並網工作,制定了相關技術規範和工作規則,對基層電網企業規定了辦理流程和工作時限,提高了並網服務效率和品質。江蘇省電力公司介紹了簡化規範並網服務的經驗,希望其他電網企業很好地參照,認真地執行,同時做好並網運作、計量結算、産業資訊監測和補貼資金撥付等各方面工作,為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發展提供服務保障。

  第五,堅決抓好標準和品質管理工作。品質是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生命線,標準是品質工作的保障。各地方政府要建立建築安裝光伏的統籌協調管理工作機制,確保分佈式發電項目的品質和安全。嘉興市制定了項目建設、施工安裝、安全管理等系統規範性文件,同時積極引入保險機構提供産品品質險,切實保障了項目建設品質。各地區都要加強光伏産品、光伏發電工程和建築安裝光伏的標準和品質管理,對建築安裝光伏的載荷校核、抗風、防震、消防、避雷等要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工程規範。為保障光伏産品品質,國家認監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文,要求光伏設備必須採用經認證機構認證的光伏産品,各地區要嚴格執行。今年下半年,國家能源局將組織光伏發電工程品質檢查工作,在光伏發電發展之初就嚴格把好品質關。與此同時,各地方不能搞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限制外地符合國家標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産品進入市場,不得向項目單位提出採購本地産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種方式為低劣産品提供市場保護。在擴大國內市場的同時,必須嚴格市場準入標準,堅決淘汰落後産能。我們已經研究了新的光伏産品市場準入標準,將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在大力擴大市場規模同時,推動技術進步和産業升級。

  第六,多方努力解決項目融資問題。融資難始終是制約我國光伏發展的難題之一。要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投資企業自身應該努力,利用好現有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正泰集團、晶科集團做得比較好,利用國外資本市場有效降低了融資成本。另一方面,國內金融機構也要創新光伏金融服務。國家能源局建立了政銀企溝通平臺,通過交流溝通,銀行對光伏産業加深了認識,減少了擔憂,有些銀行已經把光伏産業作為重要支援領域對待。我們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分佈式光伏特點和融資需要,對分佈式光伏發電在利率和貸款期限上予以優惠,鼓勵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為光伏發電提供一體化服務,鼓勵基金、保險、信託與産業資本結合建立光伏産業投資基金,更為重要的是,鼓勵探索售電收益權和項目資産作為質押的貸款機制。對個人安裝分佈式光伏貸款,可以個人收入等為信用條件減免資産擔保。國家開發銀行率先在光伏融資方面進行了探索,已經取得一定成效。我們將繼續與有關銀行機構保持溝通,特別在光伏發電示範區建設中,協調銀行一併參與,積極開展金融創新。我們還將繼續完善光伏發電的政策,在電量交易、電費結算、工程品質方面,消除金融機構的擔憂,為金融機構的支援創造良好條件。

  第七,加強全過程監管。重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能源監管工作,特別針對光伏發電,要求各地能源監管機構從項目設計、安裝施工、電網接入、並網運作、電費結算和補貼發放等方面建立全過程監管,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華東監管局、江蘇監管辦、甘肅監管辦已經上報了專項監管報告,今後還要利用好這些報告,對違規情況進行處理。各地能源監管機構都要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等,加強分佈式光伏發電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監管,加強分佈式光伏發電運作安全監管,加大爭議協調解決力度。同時,每半年要編制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報告,將有關監管情況向全社會公佈,引入全社會監督,共同促進工作改進。

  加大政策落實和工作力度

  (一)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政策。目前,解決分佈式光伏應用遇到的各類問題,最根本措施還是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國家能源局近期擬發佈《關於進一步落實分佈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對有關政策進行細化和調整。一是對於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項目備案時,既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也可選擇“全額上網”。“全額上網”項目的全部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收購。二是在“自發自用”電力用戶用電量顯著減少或者消失的情況下,可以轉為“全額上網”,執行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消除投資者對電費回收的後顧之憂。三是對於利用地面場所或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的設施建設、在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且所發電量在並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電站項目,可以納入分佈式光伏發電規模指標管理,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此外,各省(區、市)要按照簡政放權要求,進一步完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管理細則,設立“一站式”備案管理服務窗口,簡化項目備案和管理流程。國家能源局也已商財政部、發改委,確保上網電量的國家補貼資金按月(或雙方約定)結算。總之,要讓投資者看到政策的實際效果,進一步激發廣大投資者的積極性。

  (二)進一步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光伏發電作為一項新技術,在成本上還高於常規能源,在發電特性上又是波動的,現階段不可能單純依靠市場自我發展,還需要政府扶持。各級政府要加大市場培育和引導力度,特別是地市級政府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統籌協調,積極推動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浙江、江蘇、河北、江西等光伏大省,更要高度重視光伏應用,首先擴大本地市場,加大光伏應用推廣力度,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光伏應用協調工作機制,深入研究光伏産業發展中的問題,加大政府統籌規劃、政策引導和品質監督工作力度,注重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創新性地開展工作,為光伏發電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三)進一步加強規劃引導,促進多元發展。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光伏發電對優化能源結構、防治大氣污染、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大意義,將光伏發電納入能源利用、城鎮建設、電力發展等相關規劃,特別是“十三五”能源規劃之中,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協同推進。一是鼓勵屋頂面積大、用電負荷大、電網供電價格高的開發區和大型工商企業率先開展光伏發電應用。二是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在國家電價補貼政策基礎上制定配套財政補貼政策,對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保障性住房和農村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適當加大支援力度。三是鼓勵在火車站(含高鐵站)、高速公路服務區、飛機場航廈、大型綜合交通樞紐建築、大型體育場館和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系統的推廣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四是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對下屬企業統一組織建設分佈式光伏發電工程,並將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作為企業節能減排的重要工作。五是鼓勵因地制宜利用廢棄土地、荒山荒坡、農業大棚、灘塗、魚塘、湖泊等建設分佈式光伏電站。

  (四)進一步落實好年度實施計劃。為做好規劃與補貼資金、配套電網的協調,我們對光伏發電實施年度計劃管理。今年是年度計劃實施的第一年,年初已將2014年新增備案規模下達到各地區,但是上半年總體執行情況還存在一定問題:一是光伏電站的規模指標遲遲落實不到具體項目,造成大多數項目還沒開工建設;二是電網公司對光伏電站項目接網審核時間太長,而且內部決策程式繁雜;三是市場消納條件好的東、中部地區,受屋頂使用協調難、售電收益不確定、貸款融資難等影響,分佈式光伏建設進展緩慢。會後,各地區要加大年度計劃的執行力度,對列入計劃的項目,要監測進度,對不能按時開工的項目,要及時進行調整,明年制定計劃時要以各地區今年計劃執行情況為基礎,執行不好的地區,相應減少年度規模。電網公司也要積極配合辦理項目接網手續,及時建設配套電網,簡化內部審核流程,確保光伏發電年度計劃順利執行。近期,國家能源局將根據各地上半年計劃執行情況,對年度計劃進行微調,主要原則:一是在優先保障自發自用光伏項目的基礎上,調整部分規模指標給分佈式光伏電站。二是對南疆、河北、青海等有特色需求的地區增加部分光伏電站指標;三是對分佈式光伏有建設需求但受規模指標限制的地區增加一些指標,對計劃執行不好的地區,不再增加其光伏發電規模指標。各地區要加大計劃執行力度,按季度報告實施進度,力爭全年光伏發電新增並網容量達到1300萬千瓦以上。

  (五)進一步創新分佈式光伏發電示範區建設。各地區要繼續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示範區建設,重點開展發展模式、投融資模式及專業化服務模式創新。國家能源局將選擇部分示範區開展分佈式光伏發電區域電力交易試點,允許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向同一變電臺區的符合政策和條件的電力用戶直接售電,電價由供用電雙方協商,電網企業負責輸電和電費結算。同時,還將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指導銀行等金融機構與示範區政府合作建立支援光伏應用的融資機制,開展金融服務創新。此外,各能源央企也要發揮大企業的帶頭作用,在投資建設大型光伏電站同時,開拓性地開展分佈式應用。每家能源央企至少要與一個地方政府合作,成建制地開發建設一個分佈式光伏示範區,大型民營光伏開發企業也可以這麼做。大型光伏開發企業還應聯合電網企業,創新分佈式光伏投資運營模式,在技術上和商業模式方面取得新突破,在電力運作和市場機制方面進行改革創新。

  (六)進一步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當前,發展好分佈式光伏發電,不僅要試點先行,破解難題,還要通過示範,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提高全社會的參與度。國家能源局先後總結推廣了浙江嘉興、江蘇東臺、河北曲陽等地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經驗,希望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繼續堅持“典型引路、示範推廣”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各類示範點,逐項突破發展難題,及時總結經驗,爭取全面推廣。同時,各方面要加大光伏發電的宣傳力度,通過培訓會、媒體宣傳、專題報告等多種形式,提高全社會對光伏發電的認知,讓更多人認識到光伏發電的好處,更深刻地認識光伏發電對轉變能源發展方式、推進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的意義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意義,全面激發社會和市場的活力,為光伏發電持續快速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社會氛圍。

  全力抓好

  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第一,能源局重點工作。一要研究出臺各省用電清潔能源配額政策,將各省非化石能源生産消費量作為碳排放、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考核的依據。二要研究擬訂《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確定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三要根據實際情況,調研擬訂集中式和分佈式光伏發電財政補貼政策微調的可行性和具體辦法。總的補貼政策不變,但集中式的補貼可能要適當降一點,分佈式的補貼要適當提一點。四要將綠色能源縣、新能源示範城市的授牌與實際的清潔能源利用,特別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結合起來,並與相應的政策掛鉤。五要對多晶硅電池組件等産品單位能耗、成本等動態排序,供有關主管部門參考,促進企業優勝劣汰、兼併重組。六要組織好分佈式發電規劃、計劃、並網服務等重點環節的監管,運用監管報告推動政策措施的聯動。

  第二,各地政府重點工作。一要切實提高認識,負起責任,真想、真抓、真幹,做到決心大、目標明、思路清、措施實。二要抓好規劃與協調。一方面抓好分佈式發電規劃,將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大型建築物、荒山荒坡荒灘等納入統籌規劃;另一方面抓好電源與電網的同步,確保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三要抓好政策的配套與落地。一是因地制宜制定好配套資金扶持政策,能力大的多補助,能力小的少補助;二是搭建好政銀企融資平臺,探索對有效益、有市場、有訂單、有信譽的“四有企業”實施封閉貸款的可能性;三是制定規範屋頂業主與光伏業主責權利的法律文本,確保不扯皮;四是制定新建廠房、大型建築的建築標準,為安裝光伏發電提供基礎;五是協調監督並網服務,地方政府要做好“老娘舅”“協調員”。四要抓好試點示範與推廣。五要結合分佈式光伏發電建設,積極擬定“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規劃,創新新型城鎮化、新能源的發展模式。

  第三,企業重點工作。一要認清機會,抓住機遇。現在外部環境很好,但企業也要有所作為。現在的市場競爭都是國內競爭國際化、全面競爭立體化、規模競爭壟斷化、無情競爭兩極化,龍頭企業不抓住機會上下延伸,守是守不住的。二要嚴格標準,依靠科技,提高品質,降低成本,拉長産業鏈,搶佔制高點。光伏發電一直靠補貼,這樣的産業是成不了氣候的,必須苦練內功,提高競爭力。三要依靠內力,借助外力,形成合力,解決好融資難等突出問題。四要創新發展模式,為光伏發電發展提供新經驗。此外,希望電網企業、金融企業也要積極地、更好地圍繞培育壯大光伏産業主動服務,創新服務,為做強做大我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産業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中國投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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