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13日訊 7月11日,“7.8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系列主題對話—稅優健康險新政解讀”以直播的形式線上上舉辦。
稅優健康險于2015年5月開始試點,2017年7月推廣至全國,購買稅優健康險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限額2400元/年(200元/月)。
“經過多年實踐,政策效果初步顯現。”原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健康險處處長宮瑞光説,為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推動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惠及更多人民群眾,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有效降低醫療費用負擔,豐富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保險保障,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經過充分調研分析並商有關部門,決定擴大適用保險産品範圍。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産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宮瑞光表示,此次稅優健康險改革有五方面主要內容:
一是將稅優健康險産品範圍擴大到商業健康保險的主要險種,包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讓人民群眾有更多選擇。不再設計標準化條款,充分考慮消費者需求,增加産品保障內容和靈活性,除對承保既往症人群的要求外,將産品設計權交給市場。
二是針對目前既往症人群保障不足的現狀,要求醫療保險必需將既往症人群納入承保範圍,允許人身保險公司針對既往症人群設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結合自身經營能力和市場需要開發保障額度更高、責任更豐富的産品。鼓勵開發針對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長期護理保險、疾病保險産品。強化事後回溯分析,確保定價合理、經營可持續。
三是擴大産品被保險人群體,投保人可以為本人投保,也可以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四是為確保政策落地平穩,經營主體應當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對所有者權益、償付能力充足率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五是通過行業統一的商業健康險資訊平臺為投保人建立資訊賬戶,記錄投保人投保的所有稅優健康險相關資訊,便利消費者購買不同公司的多款産品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稅收抵扣。
談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宮瑞光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引導行業依法合規開展稅優健康險業務。二是強化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督促人身保險公司提高專業能力,加大人才隊伍、資訊系統建設等資源投入,推動稅優健康險業務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保障需求。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