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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裏“龍”與“龍祠”的文化意義

發佈時間:2022-08-10 11:10:08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劉火 | 責任編輯:蘇向東

——兼論帝王何時與“龍”互喻

“中華第一龍”

在最早的漢字辭典《爾雅》諸卷裏是沒有“龍”字的。成書于東漢的《説文解字》裏,有了“龍”字。這其間,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周易》“乾”“坤”裏有“初九潛龍勿用”、“見龍在田”、“飛龍在天”、“上六龍戰于野”等(此“龍”喻“君子之德”);《春秋三傳》有“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此“龍”為星座),“太皡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此“龍”為官名)等;《論語》和《老子》均無“龍”;《莊子》內篇無“龍”,外篇《在宥》有“故君子茍能無解其五藏,無擢其聰明,尸居而龍見,淵默而雷聲,神動而天隨,從容無為而萬物炊累焉”;《孟子》有“當堯之時,水逆行,氾濫于中國,蛇龍居之,民無所定,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在先秦諸子中,《公孫龍子》“龍”的使用最為密集。

……

在《爾雅》和《説文解字》之前,可見“龍”已經出現在先秦文獻裏。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30年代之間發現的大量甲骨文裏,關於“龍”,羅振玉、陳夢家、饒宗頤、裘錫圭等甲骨文大家在其著述中多有詳釋。其義有指自然物種、星座名稱、地名、人名、求雨。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裡,“龍”的原初能指和所指,並沒有圖騰的文本意義。

作為一部集史前(文字史)文明的地理、動植物、歷史和神話為一體的著作,在《山海經》裏,“龍”作為一種具體指代的物,是中華文化重要的符碼。

在《山海經》形成的戰國時代(西元前三世紀至西元前五世紀),“蛇”的地位顯然高於“龍”(見劉火《“蛇”的神性與偉力——〈山海經〉裏的蛇》,《神話研究集》第三輯)。“龍”在《山海經》裏第一次出現是在《南山經》——“凡昔隹山之首,自招搖之出,以至箕尾之山,凡十山,二千九百五十里。其神狀皆鳥身而龍首”(《山海經》引文均出自袁柯《山海經校注》,巴蜀書社,1992年)。第二次出現還是在《南山經》——“自櫃山至於漆吳之山,凡十七山,七千二百里。其神狀皆龍身而鳥首”。此兩者,“龍”有龍首和龍身,《山海經》裏的龍有了全形。但《山海經》並沒有具體描述“龍”的形狀。《南山經》第三次出現“龍”——“自天虞之山以至南禺之山,凡一十四山,六千五百三十里。其神皆龍身而人面”。至此,《南山經》完成了“龍”的定義:龍是一種神,是神話域內某一種特定的物種,這個物種的主要功用是交通工具。

在《山海經·海經》裏共有16處提到“龍”,其中6處都用作交通工具。“龍”作為一種能跑、能飛、能遊的超級交通工具,其功能主要用於神和人的“坐騎”。這時的“龍”,距後來被賦予的華夏圖騰意義還差著十萬八千里。倒是“蛇”在此時,已具備超級神性的意味。袁柯在校注“冰夷人面,乘兩龍”時斬釘截鐵地講道:“古天神多為人面蛇身。舉其著者,如伏羲、女媧、共工、相柳、窫窳、貳負等是也”,這些神與“蛇”有關卻與“龍”無關。從馬王堆墓(西漢初西元前二世紀)發現的“T”字帛畫裏的伏羲、女媧,以及後來出土的西漢、東漢的西王母造像,都是人面蛇身造像或者人身蛇交尾(轉喻繁殖旺盛)造像。

《山海經》裏的許多動物(包括山川植被)都具有神性,大都有自己的神祠。“龍”在《山海經》裏的神性標識便是“龍祠”。《山海經·山經》共有“龍祠”七處(《山海經·海經》無龍祠),何謂“祠”?《説文解字》釋“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辭也”。“祠”即祀的儀式和容器,而“祀”,先秦哲人講道“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從《左傳》《説文解字》對“祠”和“祀”的解讀,與《山海經·山經》裏關於祭龍的“祠”完全符合,表明“龍”在《山海經》裏已經開始作為一種神來看待。

只是,作為“祭”即“祠”的對象,“龍”並不是《山海經》裏唯一被祭祀的神。《山海經·山經》裏共有25處“祠”,“祠”的對象有山神、人面蛇身神、羊身人面神、彘身人首神、人面鳥身神等。雖然帶有“龍”(或龍身或龍首)的“祠”佔比超出其他諸神,但從祭品來看,“龍祠”祭品與其他諸神相差無幾。與“龍”祠不同的其他物種的“祠”,甚至比“龍祠”更被尊崇,比如祭山神的祭品遠比祭龍的祭品豐富,在祭山神時不僅使用了玉,祭堯山時還用到了酒。由此可見,《山海經》的作者(們)對大自然的崇敬,遠遠高於對臆造之神的膜拜,這具有不可忽視的文化意義和文明意涵。

那麼,“龍”是什麼時候成為天子(王權)喻體的呢?

西漢的《禮記》在其《禮運》篇裏有“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此“四靈”,《禮運》自注:“故龍以為畜,故魚鮪不淰。鳳以為畜,故鳥不獝。麟以為畜,故獸不狘。龜以為畜,故人情不失。”唐人孔穎達釋《禮記正義》:“謂之‘靈’者,謂神靈。以此四獸皆有神靈,異於他物,故謂之靈”。從這句話我們可以推斷,直到唐人,“龍”的原初義仍然是自然界的某一物種,雖然神性已經具備,但既便如此,“龍”並非獨一和至尊,而是與其他三種神靈並列。

從西元前五世紀至西元一世紀,“龍”的轉義在此間的漢初生成。在《禮記正義·禮器》裏,東漢鄭玄説“天子龍袞,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燻裳”;唐人孔穎達進一步坐實這一天子(人君)與侯與臣與士的等級關係,孔説“人君因天之文章以表于德,德多則文備,故天子龍袞”。“龍袞”即“龍袍”,“龍袞”作為天子服飾的標配,第一次被寫進《詩經》《尚書》《禮記》《周易》《春秋》的注疏裏,後為清人所編的《十三經注疏》推崇為官學儒家的正典。同時,第一次將服飾作為“禮”(秩序)的構件,並劃出相應的等級,《禮記》在服飾等級上非常重視,有《緇衣》《服問》《深衣》等專卷論述。

閻立本《歷代帝王圖》(現藏于美國波士頓博物館)中的十三位帝王(從前漢昭帝、後漢光武帝到隋煬帝)服飾上的“龍紋”,可能是最早出現在畫幅上的龍袍標識。到《唐太宗立像》(宋人摹閻立本,現藏于台北故宮博物院)時,唐太宗的“龍袍”就完全是後世我們熟知的“龍”的形象了,龍袍上有四條龍,胸腹各一,雙肩各一。從文字到圖畫的文本裏,我們看到:自漢到唐,“龍”從“四靈”之一升格為天子的專屬形制。準確地説,是在東漢王充(西元27-97)的《論衡》裏定型——“祖龍死,謂始皇也。祖,人之本;龍,人君之象也。”

再看早于《禮記》的《周易》,如何將“龍”從自然物種演義為天子即人君的文化符碼。《周易·乾卦第一》有“初九:潛龍勿用”。唐人孔穎達《周易正義》釋:“正義曰:居第一之位,故稱初;以其陽爻,故稱九。潛者,隱伏之名;龍者,變化之物。”此時的“龍”,既為具象的某物種,又為抽象的某種指代。在孔穎達看來,“龍”既是自然現象,同時也是聖人的指代。何謂“聖人”?聖人者大人也。釋“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時,《周易正義》講:“此自然之象,猶若聖人有龍德飛騰而居天位,德備天下,為萬物所瞻睹,故天下利見此居王位之大人。”此時的“龍”,已經由原來的兩重屬性(自然化、人格化)落腳到單一屬性,即“龍”是居王位的“大人”。

《周易·乾卦第一》共有八條,第一條總述“乾”即“天”的本質和面相,其後七條都與“龍”相關,從“潛龍”到“群龍無首吉”,從“潛”到早晨出現,再到一天的不同形狀,闡述“龍”作為自然屬性與人格屬性的變易和變易時的不同所指。“龍”即“天子”,是在《尚書正義》《禮記正義》《周易正義》《春秋左傳正義》等的注/疏裏完成的。事實上,直到唐,于其他諸靈,“龍”並無獨尊的地位。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序》“疏”裏講:“麟、鳳與龜、龍、白虎五者,神靈之鳥獸,王者之嘉瑞也。”。

在這一過程中,得專門提出一典籍,就是梁(西元六世紀)時期沈約注本的《竹書紀年》(王國維等認為這是一部偽書)。《竹書紀年》上卷的五帝傳,“龍”出現的頻率逐漸增多。

黃帝軒轅氏:“母曰附寶,見大電繞百斗樞星,光照郊野,感而孕。二十五月生帝于壽丘。弱而能言。龍顏,有聖德”;帝顓頊高陽氏:“母曰女樞。見瑤光之星,貫月如虹,感已幽房之宮,生顓頊于若水”;帝嚳高辛氏:“生而駢齒,有聖德”;帝堯陶唐氏:“母曰慶都,生於鬥維之野,常有黃雲覆其上。及長,觀于三河,常有龍隨之。一旦,龍負圖而至,其文要曰:‘赤受天祐’。眉八採,鬚髮長七尺二寸,面銳上豐下,足履翼宿。既而陰風四合,赤龍感之。孕十四月而生堯于丹陵,其狀如圖。及長,身長十尺,有聖德,封于唐”;帝舜有虞氏:“母曰握登,見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目重瞳子,故名重華。龍顏大口,黑色,身長六尺一寸……舜服鳥工衣服飛去。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龍工衣自傍而出”。

由此五帝家譜可以看出:一、五帝孕生,雖與神靈相關,但卻與“龍”無關,“龍”的出現是在五帝生後才有的事;二、“龍”與帝即天子的關係已經密不可分;三、帝的服飾已經用“龍”作定制。但比對《史記·五帝本記》,不僅通篇不見“龍”的蹤跡,而且也沒有五帝孕生的祥瑞。難怪清人指出,此《竹書紀年》的“五帝傳”抄自《宋書·符瑞志》,而《宋書》正是沈約編纂。

近現代史學巨擘顧頡剛的“古史層累説”有一重要觀點,大意為國史愈往後,便加上原來沒有的內容,且愈加愈多。從司馬遷的《五帝本紀》到沈約的“五帝紀”,我們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後人對前史所加的內容。當然這也並非是沈約們的發明。司馬遷在《史記·五帝本記》裏沒有給上古或者傳説的五帝以“龍”的等值,卻在《史記·高祖本記》裏寫道:“高祖,沛豐邑中陽裏人,姓劉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劉媼。其先劉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太公往視,則見蛟龍于其上。已而有身,遂産高祖。”由此,華夏文明的文化機制裏完成了“龍”與“天子”喻體與本體相互的賦權——“龍即天子”“天子即龍”。這一彼此賦權的人神共同體,成為開國帝王孕生祥瑞的標配(如唐太宗有“龍鳳之姿”等)。吊詭的是,漢皇之前實現統一六國的秦始皇,卻沒有這種“龍即天子、天子即龍”的文化能指和所指,《史記·秦始皇本記》載:“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于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莫非,這是司馬遷作為大漢臣子,他心中天子至上的潛意識使然?

從實物來看,“龍”作為祥瑞的文化符號,可能比文字要早。從商代始,龍形玉器從沒間斷過。從商代的蟠龍環、西周的龍紋璜、戰國的玉龍、西漢楚王墓的玉龍等,至唐宋元明幾朝更是蔚為壯觀。1971年在內蒙古翁牛特旗三星塔拉發現的紅山文化“C形”玉龍,為更早的新石器時期(約4000年前到10000年間)的龍形玉器,被稱為“中華第一龍”。但這些是否就如《周易正義》所釋的王的標識,顯然難説。經考古界認定,“中華第一龍”就是一種祭品而非祭品對象,它或許就跟《山海經》中“龍祠”裏的祭品一樣,《山海經》裏還多次提及,除“龍祠”之外的其他“祠”也常用玉。祭品雖然是人神的仲介,但祭品決不等於祭祀對象。《山海經》裏的“祠”已表述得十分清楚。

如果我們認定《山海經》並非只是神話,而是一部集神話、地理、歷史、人文為一體的書,那麼,“龍”是否是華夏先民的圖騰,顯然就有待進一步地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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