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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全國文物行政執法指導性案例明顯加大對嚴重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

發佈時間: 2020-01-08 09:14:12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中國網1月8日訊 近日,國家文物局發佈了第三批全國文物行政執法指導性案例,並對有關辦案單位予以通報表揚。日前,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就有關情況,接受了記者專訪。


記者:國家文物局已發佈了三批指導性案例。請簡要介紹本屆指導性案例遴選活動的有關背景。

宋新潮: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物工作,多次對文物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把法人違法作為危害文物安全的首要風險,要求打贏文物安全防範攻堅戰。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部分地區在建設開發過程中,由於文物保護法治意識淡薄,導致文物本體和周邊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同時,一些地區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尚不健全、執法責任落實不到位,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不嚴等現象時有發生。開展全國文物行政執法指導性案例遴選,旨在發揮指導性案例的示範和警示作用,推動各地加強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嚴肅查處各類文物違法行為,提高行政違法案件辦理水準,堅決遏制文物違法案件多發態勢,推動落實地方政府文物保護主體責任。

指導性案例引起各地黨委、政府及社會各方面的積極反響。自2015年至今,我們已舉辦了三屆全國文物行政執法指導性案例遴選活動,發佈了39個指導性案例。通過向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致函表揚、全國文物系統通報、社會宣傳推介等方式,指導性案例的影響不斷擴大。北京、吉林、黑龍江、江蘇、江西、湖南、陜西等省份人民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專門就指導性案例作出批示。黑龍江哈爾濱劉亞樓舊居、江蘇徐州韓橋煤礦、內蒙古元上都遺址、江西南昌“八一”起義指揮部舊址、甘肅瓜州明長城遺址等一批案件的依法嚴肅查處,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傳效果,對推動各地依法辦案、敢於辦案,促進地方落實文物保護責任發揮了重要作用。


記者:請簡要介紹本屆指導性案例遴選工作的特點。

宋新潮:本屆指導性案例遴選活動嚴格按照遴選標準,從嚴把關,通過各省推薦、專家評審、實地復核等程式,最終確定入選案例。相比往屆,本屆呈現兩個顯著特點:一是各地報送案例的積極性顯著提升。2015年第一屆有13個省份參加,報送案例24個;2017年第二屆有21個省份參加,報送案例41個;本屆有28個省份參加,報送案例52個,各地對指導性案例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二是報送案例的品質明顯提高。本屆報送案例文書材料更加規範,執法標準更加嚴格,在運用法律法規、處罰標準、黨紀政務、行刑銜接、信用懲戒等方面都更加公正準確。本屆入選的14個指導性案例,從區域看,分別來自北京、內蒙古、江蘇、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四川、雲南、陜西、甘肅、青海13個省份,雲南有2個入選案例;從涉及的文物級別看,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起、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起、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起、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2起、新發現文物1起;從案件性質看,涉及文物本體4起、保護範圍9起、建設控制地帶1起。總體來看,入選案例充分展現了辦案單位和辦案人員敢於執法、動真碰硬、擔當作為的優良作風,為全國文物執法機構和人員樹立了榜樣。


記者:文物行政執法中,重處罰輕整改,或者以行政處罰代替整改和追責是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請問本屆入選案例在解決這些問題方面有何亮點和突破?

宋新潮:正如您所説的,一些地方在文物行政執法中還存在只罰不糾,對違法行為僅採取警告或者罰款等處罰措施,對違法後果整改、相關責任追究工作不聞不問等突出問題。此次入選的案例中,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元上都文化遺産管理局態度堅決、措施果斷,將世界文化遺産元上都遺址保護範圍內違法建設的金頂大帳、景區大門等65處永久性建築和蒙古包等78處臨時建築全部拆除,遺址周邊原貌得到恢復。江蘇省徐州市文物執法部門對破壞不可移動文物廣化寺的當事人和單位分別處以40萬元和20萬元罰款後,責令當事人聘請相關機構對廣化寺遺址進行考古勘探,實施原址保護。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文物執法部門對破壞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崇武城墻的違法當事人處以5萬元罰款後,恢復文物原貌,並將文物工作列入政府考評,成立文物保護機構,增加人員和經費,有效彌補了文物保護管理短板。以上案例,文物執法部門克服重重阻力,通過嚴格執法、拆除違建、原址保護、彌補短板等方式,有力保障了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安全。


記者: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的要求,請問本屆入選案例在這方面有哪些指導作用?

宋新潮:指導性案例能夠及時地傳達最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相關要求。本屆入選案例適用法律準確,主要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礙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相關地方性法規,並在執法實踐中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切實保障執法過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同時,為進一步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一些地區也根據實際制定了相關的自由裁量標準。比如,廣東省廣州市和甘肅省酒泉市在文物執法過程中,分別參照了《廣州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實施標準》和《甘肅省文物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參照執行標準》,豐富了文物行政執法自由裁量的實踐,為落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求提供了有力支撐。


記者:整治法人違法是當前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首要任務,請問本屆入選案例在加大此類違法行為懲罰力度方面有哪些創新舉措?

宋新潮:法人違法是當前文物安全管理面臨的首要風險,違法主體多為有關企事業單位法人甚至地方政府,對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破壞性強、危害性大。要達到“查處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必須多措並舉,加大懲罰力度。本屆入選案例主要通過責任追究、通報批評、信用懲戒等措施,明顯加大了對嚴重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比如: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與自治區紀委監委建立了《破壞文化遺産問題線索移送工作制度》,湖南省嚴格按照《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嚴格行政責任追究,雲南省文物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全省通報批評制度,北京市文物局在企業信用資訊系統中對違法施工單位進行公示,等等。以上創新性舉措為各地整治法人違法起到了積極的借鑒作用和示範效果。


記者:本屆入選案例在通過部門聯合執法、委託執法等方式,匯聚文物行政執法合力等方面有哪些指導意義?

宋新潮:當前,一些地區文物行政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隊伍力量薄弱,文物執法工作面臨很多困難和問題。文物行政部門應主動作為,加強與規劃、建設、文化和旅遊、宗教等部門間的橫向聯繫,採取部門聯合執法或委託執法的方式,形成執法合力,提升執法效能。安徽省滁州市文物行政部門主動會同轄區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屬地辦事處等機構,依據各自監管職責,合力拆除違法建設,為建立文物安全和執法聯合機制打下基礎。在委託執法方面,四川省成都市文物局根據當前改革要求,委託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依法立案調查某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擅自在該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廣濟橋保護範圍內施工建設案,取得了較好的辦案效果,這對基層落實文物行政執法責任、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執法合力等方面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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