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推動電商平臺與兩大反盜版聯盟開展版權合作

   在國家版權局的支援推動下,近日,主要電商平臺與兩大反盜版聯盟積極開展版權合作,合力遏制通過電商平臺銷售盜版圖書等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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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10月舉辦的第七屆中國國際版權博覽會期間,阿里巴巴集團與京版十五社反盜版聯盟就圖書版權保護計劃簽訂合作協議,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使用平臺技術與出版社數據,變事後處理為事前預防,對重點圖書的線上盜版銷售進行主動防控。在日前舉辦的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拼多多平臺與京版十五社反盜版聯盟和少兒出版反盜版聯盟就圖書版權保護簽訂合作協議,從工作機制、侵權投訴、協助執法、行業研究等方面開展全面合作,共同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年來,國家版權局深入推動社會共治,積極引導電商平臺與權利人開展版權合作,以建立良性的版權保護合作機制,從源頭遏制各類侵權盜版行為。2012年推動淘寶網與京版十五社反盜版聯盟和美國電影協會分別簽訂《加強圖書版權保護合作協議》和《關於加強影視作品版權保護備忘錄》,各方在協議框架下開展打擊侵權盜版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當前,尊重和保護網路版權已經成為行業共識,阿里巴巴集團和拼多多平臺相繼與兩大反盜版聯盟簽署版權保護合作協議,正是這一共識的充分體現,也是各方探索網路版權保護合作機制的積極成果。

  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強調,今後將進一步加大網路版權保護工作力度,全力助推版權産業繁榮發展。一是不斷加強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工作。各地版權執法部門將持續加大對侵權盜版的行政處罰力度,做好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營造開放、規範、誠信、安全的網路交易環境。二是繼續強化網路版權保護社會共治。充分發揮權利人組織的協調、統籌作用,進一步推動網路平臺與權利人(組織)、版權相關聯盟(協會)開展版權合作。三是大力推動網路企業全面履行主體責任。“雙十一”時期,各電商平臺企業要主動加強版權管理,不得鼓勵以用戶上傳為名、濫用“避風港”規則銷售侵權盜版商品;要依法加強維權管理,履行好“通知——刪除”等法定義務,不額外設置不合理要求;要切實加強侵權處置,細化用戶管理制度,規定列入黑名單、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等處罰措施;要積極做好執法協作,配合版權執法相關部門的協查要求,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侵權盜版違法犯罪線索,與各方合力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管、行業自律與公眾監督相結合的版權保護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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