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消費維權熱點出爐 網路消費繞開那些坑!

   當前,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日漸凸顯。與此同時,消費者權益意識愈加增強,消費維權輿情熱點頻發。1月8日,中消協聯合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發佈的《2017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以下簡稱《熱點》)顯示,老年保健品、校園貸、共用單車、網路訂餐、酒店衛生、網約車、預付卡消費、電子商務法、刷單炒信、OTA企業捆綁銷售等十大關鍵詞在消費輿論場上最有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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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投訴熱點、維權輿情熱點當前呈現出哪些特點?近年來有哪些變化?背後反映了哪些消費新動向?作者就此採訪了消費領域相關專家。
  
  網路消費成維權高發領域
  
  “《熱點》體現出一個明顯趨勢,即網路消費者權益維護成為2017年度的最大特徵,除了酒店衛生和保健品外,八個熱點都與網際網路相關。”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這説明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已經由傳統商家轉移到網路平臺,這要求必須統籌線上和線下。
  
  “網路消費權益成為投訴重災區,這不是最近兩年才出現的,而是經過一個階段發展而來的。”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介紹,這些年網路消費投訴量快速提升,投訴的高發領域,也是相關消費快速發展領域,自然也成為老百姓關注熱點。
  
  網路消費成為維權高發領域,在2017年中消協發佈的《2016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以下簡稱《分析》)中也有體現。《分析》揭示的投訴熱點,位居首位的就是“網路環境欺詐多,遠端消費購物令人憂”,其主要問題包含品質擔保未落實、實物與宣傳不符、網路交易七日無理由退貨執行難,電商平臺、入駐商家推諉扯皮或擅自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範圍,承諾不兌現、退貨時商家拖延解決、保價承諾不保價、優惠活動規則不明晰、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網約車連續兩年都成為投訴熱點與維權熱點。2016年下半年,地方網約車新政陸續出臺實施,網約車進入發展新元年。新規落地不可避免地引發了網約車價格回歸應有水準的正常陣痛,但有關企業“任性加價”的問題也被消費者集中投訴。《分析》顯示,“網約車”投訴成新熱點,服務標準需完善位居投訴第五位。而在《熱點》中,網約車成為第六位被消費者控訴的對象。輿論認為,網約車作為“網際網路+計程車+交通”的新模式,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各方需共同努力,不斷總結、完善,適時開展評估,推進網約車行業的規範發展。
  
  “透過本榜單可以看出,消費領域的矛盾表現十分突出。其中,在‘網際網路+’創新領域,情況尤為嚴重。”董祝禮認為,任何創新模式都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放在首位,而不能以消費者利益為代價換取眼前的局部利益。
  
  服務類投訴呈上升趨勢
  
  《熱點》顯示,除老年保健品外,其餘九大熱點都與服務相關。
  
  “這幾年,關於服務類的投訴在增加,但關於産品品質的投訴呈現下滑趨勢,這與整體經濟發展趨勢是相符合的。”董祝禮説,隨著消費升級,人們對社會生活服務類需求越來越大,數量上要求更多、品質上要求更高,巨大的需求推動著相關服務供給的井噴式增長。
  
  “從這幾年消費關注熱點、消費投訴高發區反推來看,人們的安全權、醫藥食品等生存性消費基本滿足,教育類等發展性消費不斷拓展,旅遊、度假、美容美發等享受型消費蓬勃興起,消費結構全面升級,消費對經濟的拉動潛能全面釋放。”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説。
  
  在董祝禮看來,當前的消費升級,不僅體現在對産品和服務品質的要求上,而是內涵更為豐富、廣泛。比如消費觀念更理性,對新消費模式的接受程度更高等,公眾的消費文化和維權意識,已經形成一個內部統一、相輔相成的邏輯。“共用單車、網路出行、網路訂餐等發展很快,一大原因就是消費者在觀念上接受了新消費經濟。所以這個升級,是一個整體的、綜合的升級。”
  
  消費者投訴增多,也是消費者權利意識提升的一個表現。相關數據顯示,在消費維權領域,公眾參與度有明顯提升。比如對酷騎單車的投訴,光是中消協總部接收到的投訴信件就有2400多封。中消協去年開展的網路消費知識競賽,吸引了300萬人參與,達到歷史新高。
  
  “對權益的關心,是維權的基礎。只有消費者成熟,市場才會成熟。”劉俊海認為,公眾參與度大幅度提升,能夠倒逼監管部門見賢思齊,彌補行政監管的短板,避免監管盲區、監管套利現象産生。
  
  侵權更為隱蔽
  
  監管還需瞄準三對關係
  
  網路消費越來越主流,侵權也越來越呈現網路化趨勢。在董祝禮看來,這表現出兩大特點:首先,在形式上,商家利用網路等虛擬空間,利用技術、資訊不對稱的優勢,給消費者製造更加隱蔽的消費陷阱;其次,消費者被侵犯的權利,已經成為一個綜合體,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産權,一環扣著一環,像滾雪球一樣,影響越來越大。
  
  這些新課題,都在處於立法進程中的電子商務法中有所體現。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對電子商務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相比草案一審稿,草案二審稿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強化平臺經營者智慧財産權保護責任、電子商務平臺配合監管等方面增加了規定。有關方面也正在加快草案的修訂工作,爭取2018年正式公佈施行。
  
  “2017年反映出來的這些網路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在立法上必須予以體現,特別是電子商務法。”朱巍表示,隨著技術進步,新問題層出不窮。包括押金問題、網路訂餐、預付費、刷信等問題,都反映出僅靠平臺自律很難實現,必須要加強監管。此外,未來的監管重點是建立商家、平臺、消費者互相評價的信用體系。
  
  “這些侵權與維權的矛盾,其實體現了3個基本問題有待解決。”董祝禮説,一是能消費與願消費的關係,供給的品質品質是否符合消費需求;二是能消費與敢消費的關係,品質是否安全,交易有無欺詐;三是能消費與能維權的關係,有糾紛不可怕,怕的是沒有維權通道。
  
  “線上投訴、線上處理、先予賠付等都應該成為主體責任的應有之義。”朱巍説,必須建立黑名單制度和白名單制度,互相配合適用,讓信用為消費者保駕護航,保護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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