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等三部門聯合發文推進“十三五”資訊化標準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家資訊化發展戰略綱要》、《“十三五”國家資訊化規劃》和《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任務部署,近日,經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同意,中央網信辦、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印發《“十三五”資訊化標準工作指南》,要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完善國家資訊化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對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我國資訊化發展能力,提升經濟社會資訊化應用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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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資訊化標準工作指南》全文如下:
  
  資訊化標準是國家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強國家資訊化發展能力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國資訊化標準在制定修訂、應用實施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整體水準還比較低,主要表現在:國家層面缺乏統籌推進工作機制,標準不一、越位錯位、交叉重復等問題時有發生,不能有效支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國家標準制定存在重技術輕管理、重引進輕創新、重工程輕産品等問題,應用實施效果不佳;標準化政策、人才等基礎能力不足,國際資訊化標準工作進展緩慢,國際話語權不強。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資訊化發展戰略綱要》、《“十三五”國家資訊化規劃》和《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加強統籌協調和頂層設計,加快完善國家資訊化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對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我國資訊化發展能力,提升經濟社會資訊化應用水準,特製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落實國家資訊化戰略作出的增強發展能力、提升應用水準、優化發展環境三大戰略方向,著力推進資訊化領域標準化工作改革,建立統籌推進機制,完善資訊化標準體系;著力增強標準化基礎能力,提升標準規範的服務能力和應用水準;著力推動資訊化標準國際戰略佈局,加快我國資訊化標準走出去,提升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為支撐和引領“十三五”資訊化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二)基本原則。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堅持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加強資訊化各類各層級標準協調發展,推進資訊化領域技術研發、産業發展、網路安全、政策規劃等與標準體系的統籌銜接,增強標準制定、實施與監督的系統性和協調性。
  
  需求導向,創新發展。圍繞國家資訊化發展戰略部署,以需求為導向,發揮企業作為創新主體、研發主體的作用,增強標準化工作基礎能力,推進資訊化標準的技術創新、制度創新、應用創新和管理創新,引領和驅動資訊化創新發展。
  
  開放合作,引領發展。立足全球視野,統籌標準引進來與走出去,統籌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制定,積極參與資訊化領域國際標準化工作,推動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雙向轉化,引領國際標準規則制定,提升標準領域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體系清晰、框架合理的資訊化標準體系,資訊化標準工作機制更加健全,標準科研、創新供給、社會化服務等基礎能力大幅提升,資訊化標準在引領技術創新、驅動産業發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資訊化標準走出去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國際資訊化標準規則的制定權和話語權明顯提升。
  
  二、加強標準規劃佈局
  
  (四)建立完善國家資訊化標準體系。順應全球新一代資訊通信技術發展趨勢,結合我國發展實際,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建立完善資訊化標準體系,充分體現技術先進、應用廣泛、系統完整的要求,滿足資訊化創新發展的需要。圍繞《國家資訊化發展戰略綱要》和《“十三五”國家資訊化規劃》的滾動實施,制定年度資訊化標準工作計劃,明確資訊化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年度工作重點,充分考慮存量,做好制修訂標準與現有標準的銜接和協調。適應資訊技術快速迭代、應用創新迅猛發展的趨勢和需要,精簡和優化標準評審流程,縮短標準制修訂週期。
  
  (五)優化資訊化標準管理制度。加強資訊化領域重點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統籌協調,完善標準制修訂程式,規範標準化工作各環節管理,加強技術審查,避免資訊化相關標準重復立項、內容交叉、指標不一,促進工作規範有序。加強對部門、行業、地方、團體和企業資訊化標準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促進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推動優秀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轉化為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擴大其適用範圍。
  
  三、提升標準化基礎能力
  
  (六)增強專業性標準機構的基礎科研能力。加強專業性標準化科研機構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援科研院所開展資訊化標準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研究,夯實標準化工作基礎。鼓勵資訊化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科研院所與優勢團體、企業深度合作,支援建設産學研用有機結合的資訊化標準創新基地,培育形成技術研發—標準研製—産業應用的創新機制,促進資訊技術研發與標準制定的有機結合。
  
  (七)提升網信企業的標準創新能力。鼓勵和支援網信企業將核心技術、關鍵設備、創新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和專利。建立完善先進的企業標準體系,引導企業建立標準化制度。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培育標準化意識,促進創新發展。培育和樹立資訊化標準研發和應用示範企業,總結推廣試點示範經驗,提升網信企業標準制定能力。
  
  (八)強化資訊化團體標準的供給能力。開展資訊化團體標準試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根據技術創新和市場發展的需求,協調相關市場主體,自主制定發佈團體標準,供社會自願採用。建立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形成標準競爭機制。通過第三方對資訊化團體標準的制定程式和良好行為開展評價,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
  
  (九)提高資訊化標準的社會化服務能力。健全促進國家標準公開的機制和措施,進一步增強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促進標準資源共用,提高標準資訊公共服務能力與水準。鼓勵資訊化專業標準化機構面向社會開展以標準化為支撐的政策研究、技術諮詢和專業技術支撐服務,對國家和行業重點標準發佈解讀報告。
  
  四、推動重點領域標準化建設
  
  (十)核心資訊技術。開展作業系統、高端晶片、高端伺服器、整合開發平臺等基礎通用性技術標準的制定,通過標準提升産品服務品質。加快推動量子資訊、未來網際網路、虛擬現實、人工智慧等前沿性和顛覆性技術的標準研究,開展專利導航與佈局,培育運營高價值專利和智慧財産權,搶佔技術制高點。開展資訊領域非對稱、“殺手锏”技術標準研究,推動核心資訊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拓展國際標準新領域。
  
  (十一)資訊基礎設施。開展第五代行動通訊、下一代網際網路(IPv6)、三網融合等標準化工作。加快推進行動通訊、光纖寬頻、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重點技術標準的研製。開展融合媒體雲平臺、有線無線衛星融合網、智慧電視終端、地面數字電視無線傳輸等標準體系建設,推動國際標準關聯標識符標準落地。加快空天一體資訊技術基礎設施標準研究,促進網路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十二)數據資源。加快構建政務數據資源、社會數據資源、地理資訊空間數據資源、網際網路數據資源一體化的數據資源標準體系,開展數據資源語義描述、數據資源目錄體系、數據品質管理標準研製,為部門間網路聯通、資訊共用、業務協同提供標準支撐。建立數據産權保護、數據開放、隱私保護標準體系,推動數據開放、數據共用管理標準研究,促進數據資源開放共用應用。加強數據資源採集、存儲、開放和應用等環節的安全保護標準研究,保障敏感數據的安全。
  
  (十三)資訊經濟。研究建立“網際網路+”標準體系,加強産銷環節資訊化標準的統籌。加強農業生産、經營、管理和服務等環節資訊化標準研製力度,加快農業物聯網、農業農村大數據、農産品電子商務等標準化體系建設和標準制修訂工作,支撐智慧農業建設。加快推進智慧製造、工業網際網路、工業大數據及其綜合標準化體系和技術標準研究制定工作,加速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研製和應用推廣,完善工業控制系統安全的標準化體系,促進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強電子商務標準體系建設,研究電子商務基礎性關鍵標準,研製電子商務企業信用資訊公開規範,推動商務認證、交易、支付、物流等環節的標準化工作。研究工程設計、施工、運作維護等環節資訊化標準,促進建築産業現代化。
  
  (十四)電子政務。加快開展國家電子政務標準化(二期)工作,修訂完善電子政務標準化指南,制定集約化建設指南、政務數據共用協議等標準。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業務支撐體系、一體化平臺和關鍵保障技術標準規範建設。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內網標準化建設。加快電子文件標準研製,開展電子發票、電子證照、電子病歷、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票據、電子圖紙、電子合同等標準研製。加快建設安全生産風險預警體系和社會治安立體防控標準體系。擴展和完善會計、審計資訊化標準體系,加強會計審計數據介面、電腦會計審計技術、應用支撐和系統運維等標準研製。完善涉密資訊系統標準體系。加強社會信用體系標準化建設。
  
  (十五)資訊惠民。建立新型智慧城市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涉及的管理與服務標準,加快構建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雲平臺建設標準體系。持續研製和完善建築行業、綜合交通、教育、人口與健康醫療、能源資源、迴圈經濟、環境保護、智慧林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地理資訊等領域資訊化標準。
  
  (十六)網信軍民融合。健全國家和軍隊資訊化標準體系,提高資訊化領域軍民標準通用化水準,促進軍地資訊化建設成果雙向轉移和資源共用。創新軍民融合標準化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國家標準中納入軍事需求和在軍事領域採用民用標準,鼓勵軍隊人員參加國家標準制定。加強軍民資訊化領域標準資訊通報,促進標準化專家技術組織、標準資訊資源共建共用,支援各類社會科技資源參與國防和軍隊資訊化標準建設。
  
  五、強化標準貫徹落實和應用推廣
  
  (十七)加大標準宣傳貫徹力度。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展標準宣傳貫徹工作,加強對標準應用主體的宣傳和解讀,促進標準應用實施。積極引導各地各部門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政策制定和工作部署時儘量引用國家標準。推動重大工程或者科研項目考核指標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明確標準要求,將標準作為考核和評審的重要參考。
  
  (十八)開展標準符合性測試工作。依託專業標準化組織和標準化檢測機構,建立資訊化領域標準測試服務平臺。開展對新型智慧城市、資訊開放共用、電子政務等重大工程建設的資訊化領域標準符合性檢測工作,提高資訊化建設的品質和效益。加強對市場資訊化産品和服務的標準符合性測試和安全測試,推動資訊軟硬體産品研究開發、生産製造、推廣應用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嚴格市場準入管理,並定期向社會公開發佈測試報告,提升産品品質和服務水準。
  
  (十九) 強化標準實施考核評估。制定資訊化標準實施考核評估辦法和指標,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收集、匯總、整理考核指標數據,開展標準實施效果和標準化工作考核評估,發佈資訊化重點標準實施評估情況。
  
  六、拓展國際標準化工作
  
  (二十)加強資訊化標準國際交流與合作。發揮世界網際網路大會重要平臺作用,通過中歐、中德、中英等標準合作機制,推動資訊化重點領域標準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大資訊化領域標準翻譯力度,提升與主要貿易國的一致性程度。
  
  (二十一)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工作。開展國內外資訊化領域標準化工作比對分析研究和國際標準化組織影響力評估,做好我國資訊化國際標準規劃佈局。鼓勵和支援專業標準化機構、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網信企業在資訊化國際標準組織中,爭取更多技術機構領導職務,承擔秘書處工作,深入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鼓勵我國科研機構、團體和企業在網際網路、行動通訊、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智慧城市、網際網路金融、審計數據、智慧運輸、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等領域,積極籌建國際標準化機構、聯盟或協會。
  
  (二十二)加快資訊化標準走出去。圍繞“一帶一路”資訊化、中國—東盟資訊港、中阿網上絲綢之路建設等重大項目和工程需要,充分依託外交、科技、商務、援助等合作平臺和機制,建立資訊化領域重點標準走出去項目庫,優先在東盟、中亞、非洲和阿拉伯國家和地區開展標準應用培訓和推廣。
  
  七、加強組織實施和保障
  
  (二十三)建立統籌推進機制。建立國家資訊化領域標準化工作統籌推進機制,定期召開資訊化領域標準統籌推進工作會議,協調解決國家資訊化標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資訊化領域重點國家標準立項和發佈,確保資訊化相關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有效銜接。發佈年度國家資訊化標準工作報告,主動向社會公開國家資訊化標準制修訂情況、實施情況和應用效果。
  
  (二十四)加強資訊化標準人才隊伍建設。加大資訊化專業技術人才、標準制定人才和國際標準規則人才的培養力度,完善標準制定人才培養體系。加快標準化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資訊化標準專業人才隊伍,建立標準化專家庫。積極推動從事標準化工作的業績與個人榮譽、職務職稱評定、福利待遇掛鉤,吸引優秀專業人才從事標準化工作。
  
  (二十五)開展資訊化標準試點示範工作。遴選一批對産業發展有重大作用、在國際上有重大影響力的産品和技術標準,開展試點示範工作。依託研發設計、技術服務、基礎建設等境外合作項目,綜合利用對外援助、優惠貸款等多種手段,積極推動在資訊通信、網路基礎設施、廣播電視、衛星導航、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智慧城市、網際網路金融等重點領域建立我國技術和標準在海外標準化示範基地。
  
  (二十六)加快資訊化領域標準化檢測機構建設。研究資訊軟硬體産品檢測新方法與資訊技術,為相關政府部門、科研單位、研發生産企業等提供資訊軟硬體産品檢測與諮詢服務,促進網信産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十七)完善資金支撐政策。統籌用好國家現有財政渠道,加大對資訊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外文版編譯出版、組織實施和監督等標準化工作及相關國際標準化工作的資金保障力度。對實質參與標準化工作的單位給予政策優惠。
  
  (二十八)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網路等新媒體,加強標準化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和重大標準宣傳,傳播資訊化標準知識,提高標準化意識。利用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等評比活動,進一步調動科研機構、社團組織、企業和個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資訊化標準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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