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共用實施方案》消除“僵屍”資訊系統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共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圍繞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的緊迫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為目標,提出了加快推進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共用、促進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資訊系統互聯互通的重點任務和實施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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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方案》指出,要堅持統一工程規劃、統一標準規範、統一備案管理、統一審計監督、統一評價體系的“五個統一”總體原則,有序組織推進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切實避免各自為政、條塊分割、重復投資、重復建設。
  
  《實施方案》要求,按照“內外聯動、點面結合、上下協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應著眼長遠,做好頂層設計,另一方面要立足當前,聚焦現實問題,重點突破,儘快見效。
  
  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國務院部門內部政務資訊系統整合清理工作,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共用在一些重要領域取得顯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寬、應用廣泛、有關聯需求的重要政務資訊系統實現互聯互通。
  
  2018年6月底前,實現國務院各部門整合後的政務資訊系統統一接入國家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各地區結合實際統籌推進本地區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共用工作,初步實現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資訊系統互聯互通。
  
  《實施方案》強調,要加快推進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共用的“十件大事”,加快消除“僵屍”資訊系統,促進部門內部資訊系統整合共用,提升國家統一電子政務網路支撐能力,推進接入統一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加快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建設,建設完善全國政務資訊共用網站,開展政務資訊資源目錄編制和全國大普查,加快構建政務資訊共用標準體系,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體系建設,開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試點,促進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資訊系統互認共用,實現政務數據共用和開放在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
  
  《實施方案》明確要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落實、強化評價考核、加強審計監督、優化建設模式、建立備案制度、加強安全保障等七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對不落實責任,違反《政務資訊資源共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地方和部門,要及時予以通報並責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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