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接百個裝修電話 誰洩露了個人資訊?
- 發佈時間:2016-07-04 15:15:45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張潔欣
“我真的好無奈!昨天開車時來了電話,隨手接了,哪知是裝修公司的電話,問我裝不裝修。房子都還沒有接,啷個裝修嘛?我很生氣就挂了電話,對方又鍥而不捨地打了30個電話。我挂電話對方還罵人,我回敬對方時一分神,車撞到護欄,修車要遭1000多元。”昨天,渝北龍溪的唐桂林給本報打來投訴電話説,他上月在中央公園附近買了一套疊拼別墅,每天都要接到裝修公司的電話,最多時一天接到100多個推銷電話。
裝修公司業務員給業主發的威脅短信 手機截圖
唐桂林非常憤怒:“我的個人資訊是怎麼被洩露的?”
目前,唐桂林已向渝北警方報警,警方正就此事展開調查。
個人資訊被洩露了
家人都不知道的新房資訊
裝修公司卻能一口氣説出
唐桂林昨天告訴記者,今年5月,他看上了中央公園旁這套疊拼別墅,6月20日繳錢簽了合同。“6月25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一個電話,是一家裝修公司打來的,要徵集我的房子作裝修樣板間。”唐桂林説,自己很吃驚,房子還有近一年時間才交房,現在就來徵集樣板間,是不是太早了,遂耐心地給對方解釋自己還沒有接房,暫不考慮裝修的事。
但沒過好久,唐桂林又接到另一家裝修公司的電話,同樣是徵集樣板間。他仍然很客氣地挂了電話。到下午5點30分下班,唐桂林當天一共接了20多個類似電話。
隨後幾天,依然都有裝修公司的電話打進來,不是徵集樣板房就是推銷裝修。最多的一天,唐桂林接到了100多個電話。
類似騷擾電話讓唐桂林煩不勝煩,只要接到類似電話,他就直接挂斷。但騷擾電話可以挂斷,擔憂、憤怒的情緒卻始終揮之不去。因為這些推銷電話一接通就説,“唐先生你購買了 公館 棟 單元 號”,這讓唐桂林非常憤怒,“連我的家人都不能準確説出所購房子的相關資訊,他們卻能一口氣説出來,這表明我的個人資訊已被洩露了。”
資訊洩露後果嚴重
挂斷裝修公司推銷電話
對方短信威脅扔死貓死狗
據唐桂林稱,前幾天,一裝修公司不停給自己打電話,他一次次挂斷後,對方又改發短信。“見到這類短信我都直接刪除。”他説,沒想到昨天上午,對方居然發來威脅短信。
昨天,記者看到了這條短信,內容是:“這幾天天天給你打電話,你都挂電話,最後還把電話拉黑,你太沒有素質了,不尊重人。不要以為你買了別墅,我們就拿你沒有辦法了,我們記得你門牌號,你入住了,小心家門口出現死貓死狗。”
“發短信的這個裝修公司業務員,那幾天電話打得最多,我説了他幾句,他可能不安逸我,所以發短信來出氣。”唐先生稱,因為沒有造成實際損失,所以沒有報警,只是發短信告訴對方,如果再發短信就報警。以後,對方果然再沒發短信過來了。
昨天,記者試著撥打該手機號號碼,但已經停機。
開車接到31個推銷電話
一不小心車撞護欄損失千元
7月2日下午,唐桂林開車去北碚區復興鎮,中途又接到裝修公司的電話。
“發現是裝修公司的電話,我直接挂了。”唐桂林説,沒想到隨後近一個小時內,對方仍鍥而不捨,前前後後打了31個電話。他準備挂最後一個電話時,對方在電話裏罵人的話被他聽到了。於是,唐桂林就在電話中和對方理論,甚至回罵了對方幾句。哪知一分神,唐桂林手中方向盤不穩,導致汽車右側前葉子板擦到護欄上,“開車不能打電話,我只有自認倒楣,自己承擔1000多元的修車費。”
現在,唐桂林一接到裝修公司的電話,就直接拉黑,不再和對方多説一句話。
個人資訊被誰洩露
售樓小姐:
不是我們 九成業主資訊都被洩露
昨天,記者聯繫上唐桂林買房那家銷售公司。與唐桂林對接那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她也接到了唐先生反映個人資訊被裝修公司知道的投訴,但她很冤枉,資訊不是她洩露的,她背了黑鍋。
“我們這期疊拼別墅簽合同的300多戶業主,九成以上業主都接到了裝修公司電話。”她説,這些資訊肯定不是銷售公司洩露的,因為之前業主從繳定金到簽正式合同這段時間,至少有一週至一個月,都沒有接到裝修公司的電話,而正式合同交了不久,業主就接到了裝修公司電話。
裝修公司
被問到個人資訊來源直接挂電話
因為裝修公司的電話太多,所以唐桂林記不住哪個電話是哪個裝修公司的號碼。記者按唐先生提供的一個裝修公司號碼打過去,剛問到是如何知道業主的個人資訊,對方就直接挂斷,不作任何解釋。
“我們和開發商一起搞活動,給業主提供優惠和私人定制,開發商的入住率高,業主得到實惠,我們也有業績,這不很好嗎?”另一家裝修公司的業務員則表示,他們只是給業主打電話推銷裝修,個人資訊沒做其他用途,業主不必擔心。
律師説法
裝修公司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重慶依斯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經柱表示,公民的電話號碼、微信號碼以及家庭住址等資訊,都屬於公民個人資訊。公民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許可,不得隨意洩露和買賣。為了打擊侵犯個人資訊犯罪,2009年2月,刑法首次增設了侵犯個人資訊安全犯罪的條文。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則進一步加強了對公民個人資訊安全的保護,新設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最高可判7年。
張經柱建議,像唐先生這事,裝修公司如果沒有徵得當事人的同意,而是通過非法手段竊取或買賣獲得,就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直接參與者最高可判刑7年。建議唐先生和其他業主,可以在固定好相關證據的同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微調查
買車買房者近九成接到過推銷電話
昨天,記者在觀音橋、解放碑、三峽廣場展開隨機調查,結果顯示,在曾經購買過車輛、房屋的42名市民中,37人接到過推銷電話。
“去年我買了一輛新車,沒過多久就接到了保險公司的電話,推銷保險業務。”江北大石壩的羅女士説,今年續買保險前幾天,天天也要接到好幾個推銷保險的電話。
而在照母山購買洋房兩個多月的關先生告訴記者,他也遇到了像唐先生一樣的問題,裝修公司打電話進來,不是徵集樣板間就是推銷裝修,“接到這種電話我直接挂斷。”記者 鄭三波 實習生 晏萌
新聞資料
侵害公民個人資訊違法犯罪有四大特點
今年2月至4月,公安部統一部署指揮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資訊違法犯罪活動。截至4月下旬,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個人資訊的“源頭”38個,摧毀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的數據平臺和“資源大戶”161個。
據介紹,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四方面特點:一是形成犯罪網路和利益鏈條。一些犯罪分子大肆向掌握資訊的部門內部人員購買資訊,並通過網路相互買賣,形成了公民個人資訊的網路交易平臺。二是內外勾結,許多資訊源頭都在內部。大量倒賣資訊的源頭都來自掌握公民個人資訊的單位和部門,個別“內鬼”為了經濟利益非法出售大量公民個人資料。如四川省某移動公司員工,利用工作便利,大肆對外出賣手機用戶資訊及手機通話清單。三是與詐騙等下游犯罪相互交織,危害巨大。一些犯罪團夥和非法調查公司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進行電信詐騙、敲詐勒索和綁架、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四是作案具有很強隱蔽性,極易銷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