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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不能全怪運營商 最嚴實名制也難從根杜絕

  • 發佈時間:2016-05-27 13:40:19  來源:人民網  作者:馬秋月  責任編輯:張潔欣

  近期關於電信詐騙的新聞屢屢被推上新聞頭條受到熱議,其實受害的不只有用戶,運營商、銀行機構也收到牽連,被責難。

  針對這個屢禁不止的問題,近日工信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確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業全部電話用戶實名率達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電話用戶實現實名登記,逾期未完成登記的用戶,將會被停機處理,此次稱為“史上最嚴電話實名制”。

  同時,工信部還規定了三種驗證方式,即:支援營業廳聯網驗證、"身份正反面+手持正面"聯網驗證、圖像或視頻線上遠端驗證三種實名驗證方式。

  那麼,實名制就真的能夠完全應對電信詐騙麼?

  業內專家認為實名制只是遏制電信詐騙的重要環節,但不能從根本上完全遏制電信詐騙。

  電信詐騙不能全怪運營商

  電信詐騙,就是指犯罪分子通過電話、網路和短信方式,編造虛假資訊,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端、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給犯罪分子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一通電話、或者一條短信,可以讓人“乖乖”轉賬。

  雖不可思議,但很多現實的案例觸目驚心,有很多受害者將運營商告上了法庭。

  因為有聲音表示:目前90%的電信詐騙都是通過改號電話實施的,電信運營商完全有能力對這些電話進行攔截;就法律義務而言,《電信條例》明確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電信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如果用戶受到虛假電話號碼的騷擾,運營商有義務為此承擔責任。

  可是,運營商也有苦難言,“補被盜銀行卡不應簡單追究電信運營商的責任,而是應該從公安、銀行、運營商等環節全面分析,整體提高支付環節的可靠性,在盡可能保證支付便利的條件下,堵住支付環節的漏洞。在這裡,直接涉及到錢財的銀行、網銀應該負擔起足夠的責任。”運營商內部人士表示。

  跟這位運營商員工所言相似,某業內人士認為:“運營商提供通信服務,收取通信服務費用。如果必須承擔金融服務‘看門人’的作用,建議工信部重新劃定運營商服務範圍,並按照相應責任調整通信資費標準。”

  也就是説,用戶、銀行、電信運營商都有責任。

  實名制並不能完全遏制電信詐騙

  針對愈演愈烈的電信詐騙,工信部終於出臺最嚴實名制。但實名制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電信詐騙的問題。

  眾所週知,電信詐騙已經形成了産業鏈。“要靠實名制完全遏制電信詐騙,是沒法做到的。”,業內資深專家項立剛説,“如果能夠很好地做到實名制,對治理電信詐騙能起到一定效果。當然,只憑實名制,要解決全部電信詐騙,那是不可能的。配合對偽基站的治理、對海外詐騙電話的治理,再加上實名制,能起到很好的治理電信詐騙的效果,實名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如果實名制這一環不解決,其他方面做好也是難有什麼效果的。”

  “想靠實名制完全遏制電信網路詐騙,是做不到的。要打擊實名制,必須多種方式配合,除實名制外,可採取的手段還有嚴查網路電話的接入,嚴查境外電話的接入,短資訊的攔截和發送者追蹤,銀行支付環節攔截,偽基站打擊等。”獨立電信分析師也持相同觀點。

  而業內專家馬繼華表示:“如今仍有有少數人沒有實名制,詐騙電話的數量卻沒有減少。只要非實名制的電話用戶存在,就難以保證治理電信詐騙的效果。從這個角度來説,全面實施電話實名制也是一件好事。”

  “長期來看,實名制對運營商肯定是好事,它讓管理變得容易。同時,實施實名制,用戶的離網率也會更低,另外還有大數據方面的價值。但是實名制一事,只靠運營商或者工信部是做不好的,必須要其他方面配合,聯合推進。”馬繼華補充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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