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丟手機後欠費22萬,電信説繳清後才能繼續用
- 發佈時間:2016-05-19 09:33:33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張潔欣
手機欠費了,還款天經地義。可是如果欠費是22萬呢?大連市民劉女士出境旅遊時,不慎丟失了手機。她第一時間辦理了停機保號。然而回國後,劉女士卻發現,自己的手機欠費竟高達22萬餘元。這麼大一筆欠費究竟是如何産生的?停機後發生的費用,又該由誰來承擔呢?
國外丟手機 回國一查:欠費22萬,通話記錄600多頁!
4月中下旬,劉女士和朋友到西班牙的巴塞羅那旅遊。當地時間4月18日早晨,她在一處海邊散步時,突然有一個男子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當時她沒有反應過來。一分鐘後,再一摸兜,發現手機不見了,她這才意識到自己的手機被盜了。
發現手機被盜後,劉女士立即撥打中國電信的客服電話,提出辦理停機業務。
客服提出,按照規定要輸入密碼。但密碼是十幾年前設置的,劉女士一時著急沒有想起來。劉女士和客服溝通,在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如視頻或者派出所出具證明,來辦理停機。客服表示,無法辦理。
此後,劉女士反覆聯繫客服,憑藉回憶提供可能的密碼,在第二天下午,終於找回密碼,辦理了停機保號業務。劉女士認為,辦理了停機應該就沒事兒了,於是繼續原計劃的行程。
27日間,劉女士一行人回國。第二天上午劉女士就到中國電信營業廳,辦理補卡業務,沒想到,補卡後,劉女士只撥打了一個電話,就又停機了,營業廳的工作人員查詢後告訴她,她的電話卡産生了22萬多元的欠費,如果要繼續使用,需要先繳清欠費。這個情況讓劉女士大吃一驚。
手機丟了,電話也挂失了,怎麼能産生了22萬的話費呢?這筆費用又該由誰來承擔呢?帶著這些疑問,劉女士打通了中國電信官方客服的電話。
對方答覆,話費産生的所有費用應當由劉女士個人承擔,和中國電信沒有關係。同時,由於這張電話卡是劉女士實名制辦理的,她也擔心,後續問題會影響自己的信譽。
信用額度200元 超出限額為何不停機?電信:或因處理延時
此時的核心問題就是,這22萬到底是怎麼産生的?劉女士丟失的這張電話卡,信用額度是200元,再加上她之前充值了1000元的話費,按她的理解只能使用1200元話費,超過1200元就應該被停機。那麼22萬的欠費怎麼會被允許發生呢?
在中國電信大連分公司營業廳,劉女士通過工作人員查詢到,她的電話卡具體的欠費數額是22萬1437元,而這張電話卡的信用額度是200元。
中國電信客服人員表示,在國內,手機用戶超過一定的信用額度,就會被停機。但用戶出國後,提供服務的就是境外當地的電信運營商,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説的“國際漫遊”,這種情況下,話費帳單傳回國內會有延遲(一般是7天),在延遲的這段時間內,因為缺少國內通信運營公司的監控,就可能會出現高額欠費的情況。
目前,劉女士表示電信公司已經重新開通了她的手機卡,但這筆高額欠費如何處理,還沒有最終回復。
法律人士:超出信用額度的損失 電信公司或應擔責
其實,手機在國外丟失産生天價欠費的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去年6月,蔡女士也是在西班牙巴塞羅那丟失了手機,回國後被告知欠費23萬。那麼,這樣的欠費是不是可以避免産生呢?欠費到底該誰負責?
律師岳屾山表示:首先,用戶沒有起到保管手機的責任,所以對丟手機帶來的損失是要承擔責任的。手機在透支限額之內的消費,應該由用戶承擔。
但超出限額的部分,要看什麼原因造成這部分費用的産生。電信條例第33條明確規定,當出現異常的鉅額話費,電信業務經營者一經發現,應當盡可能迅速告知用戶,並採取相應的措施。所以,要看電信公司是什麼時候發現存在異常話費,如果發現以後它沒有採取措施,導致超出限額的話費就應當由電信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這個案例中,用戶存了1000元錢,並知道有200元的透支限額規定,那麼應當理解為最大損失就是1200元錢。電信公司解釋稱,造成鉅額損失的原因是境外消費結算週期比較長。那麼境外結算週期長這件事有沒有告知用戶?到底多長?究竟是怎麼結算的?電信公司都有告知的義務。如果電信公司沒有告知,從而導致用戶基於錯誤的理解,造成的損失,電信公司可能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