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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嚴抓通訊資訊詐騙等問題 規範實名登記

  • 發佈時間:2016-04-29 10:5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信部今日發佈通知,各轉售企業應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在1個月內,對前期未實名登記、虛假登記的電話號碼,完成用戶身份資訊補登記等工作。

  近期,移動轉售號碼實名登記工作落實不到位,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和通訊資訊詐騙等問題突出。

  通知要求,轉售企業要嚴格執行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要求,依法保護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應加強對實體、網路代理渠道的監督管理,嚴格代理渠道的準入條件,為代理渠道配發統一標識,禁止簽約代理渠道擅自發展下級代理。

  轉售企業通過實體行銷渠道辦理入網手續的,必須通過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核驗、自動錄入用戶身份資訊,禁止人工錄入身份證資訊。通過網路渠道辦理入網手續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用戶身份進行核驗。

  轉售企業應建立實名登記定期自查制度,加大對自有行銷和委託代理渠道的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人,轉售企業要嚴肅處理。對存在違法違規的代理商,要按照約定予以處理,不得委託不符合實名登記規定有關要求的代理商代辦相關手續。

  轉售企業要建立健全防治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和通訊資訊詐騙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通過規範用戶合同管理、強化技術手段建設、完善事後處置流程、加強與基礎電信企業溝通合作等多種舉措,不斷完善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和通訊資訊詐騙治理工作。

  轉售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電子渠道服務能力,加強網上營業廳建設和資費公示,加強行銷管理,杜絕誇大宣傳、虛假行銷等行為,妥善處理用戶投訴申訴,及時化解服務糾紛,切實保障用戶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轉售企業應建立常態化的工作響應機制。在業務開通的省(區、市)設立專門的聯繫人員,主動接受電信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對電信管理機構的質詢,應在24小時內響應和回復。

  通知還提出,基礎電信企業應承擔起網路運營的主體責任,強化技術手段,加強系統建設,與轉售企業簽訂授權委託協議,將轉售號碼納入自身防治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和通訊資訊詐騙治理體系,承擔轉售用戶日誌留存主體責任。基礎電信企業應積極配合電信管理機構,對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轉售企業,按照電信管理機構的要求,暫停分配新號碼資源,暫停擴大業務合作範圍,情節嚴重的,暫停為其發展新用戶提供支援。

  通知還規定,中國網際網路協會要充分發揮12321舉報中心作用,暢通對轉售企業號碼的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和通訊資訊詐騙等違規行為的舉報渠道。

  通知提出,各轉售企業應按照通知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在1個月內,對前期未實名登記、虛假登記的電話號碼,完成用戶身份資訊補登記等工作,並將自查自糾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工信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將對自查自糾結果開展抽查,對抽查發現仍然存在問題的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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