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號碼被“過度標記” 洩露用戶隱私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16-02-26 08:53:14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湯婧
瀋陽市民孫明(應受訪者要求化名)是某報社記者。近日,朋友告訴他,撥打他的電話時,螢幕會顯示他的單位和職務。一次,孫明用手機軟體叫車,一上車,司機就跟他打招呼:“您是某單位的某某部門的記者吧,我打您電話時手機上顯示的。”
孫明感覺自己的隱私被洩露了。
在智慧手機普及的今天,人們接打電話時常會看到一些被標記的電話號碼,比如推銷、仲介或者詐騙電話。市面上常見的手機號碼標記套裝軟體括360手機衛士、騰訊手機管家、百度手機衛士等十幾款。此類軟體讓人可以拒接推銷電話或者拉黑騷擾電話等。但一些用戶反映,手機號碼被“錯誤標記”或“過度標記”後,洩露了個人隱私,又很難取消,帶來了一系列煩惱。
要取消標記,需要提供更多資訊
為了取消標記,孫明首先聯繫了手機運營商的客服。客服無法取消:“您的號碼除非是您單位統一要求我們運營商標記的,那我們可以取消。從您的情況來看應該是第三方軟體標記的,我們也沒辦法。”
孫明查詢發現,市面上手機號碼標記軟體有十幾種,自己根本不知道被哪個軟體標的。如果要“解套”,則要求五花八門。
比如,“360電話號碼標記申述平臺”要求申請人提供如下資訊:身份證正反面照片。號碼“開戶資料” 或 “近一個月話費帳單” 或“與運營商簽的電話服務協議” ,以證明號碼歸本人所有。若號碼為近期新開戶,請上傳“有開戶時間的開戶資料” ,若號碼被冒用,請上傳“近一個月通話詳單最後一頁截圖”。此外,還需要備註申述人姓名、郵箱以及申述原因。
“我從未用過的軟體憑什麼要我的身份證、開戶資料和話費帳單等資訊,他們拿到手後如果做別的用,洩露出去,別人冒用我的信息辦理銀行卡或者貸款等怎麼辦,誰來負責?這些軟體有什麼權利要我的資訊又怎樣保證這些資訊安全?”孫明質疑。
更讓他鬧心的是,“即使提供了資訊並通過申述,萬一手機號不是被360手機衛士這款軟體標記的呢?市面上幾十個標記軟體難道要我一個個試?”
他的遭遇並非個案。在網路論壇上,存在大量有關“手機號碼被錯誤標記該怎麼辦”的問題。
小林(應受訪者要求化名)是某手機品牌的用戶,得益於手機的標記功能,讓他拒接了很多推銷的電話。但是近日,他自己的手機號卻被標記了。一打電話,對方的手機就會顯示他之前的任職公司,但他已經不在這家公司工作了。
小林致電手機客服,客服解釋這是人為標記的,跟手機無關。但小林不這麼認為,人為標記不會有那麼詳細的資訊,細緻到公司名稱和其所在的具體部門。他懷疑是這款手機在網路上抓取的資訊。同樣,他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手機還是哪款軟體標記的自己詳細資訊。
除了被“過度標記”,還有人反映自己的手機號被惡意或故意標記成推銷電話。
“用辦公座機打電話,卻被屢次挂斷,原來是被錯誤標成某商家。我只好換個號打。”瀋陽的王女士稱,自己跟這個商家沒有關係,也許是競爭對手故意把座機標錯的,這樣客戶就不會接自己的電話了。
手機通訊錄資訊也可能被上傳標記?
市民李女士曾接到一個標注為某廣告公司的電話,看號碼有點眼熟,猶豫後接了,居然是領導的來電。
“如果按照電話標記粗暴地挂斷電話,可能會在領導那裏留下不良印象。我好幾個工作方面的聯繫人電話被標注為騷擾電話或者某廣告公司的電話。“李女士説。
那麼手機號碼被標記的流程是什麼?由誰來標記?誰來審核監管?是軟體自動抓取資訊由用戶們自發標記?
在一家軟體公司工作的王先生介紹,多種手機電話本應用和手機安全軟體推出的防騷擾功能都允許用戶標記。用戶的電話號碼被多個(有的要求3個人就可以)標記後,標記資訊就會通過雲共用。數據共用後,使用相同軟體的陌生人就會知道你的職業資訊等。這甚至也會包括記錄在通訊錄中的資訊。
比如,你的號碼在別人的通訊錄裏,被人記成:張三,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這條資訊會被雲通訊錄的應用收集。另一個人也在通訊錄裏面把你記成:張三,某律所律師。如果有3個人記錄了,這個通訊錄伺服器裏就有一條數據記錄,某手機號就會對應産生這條標記。再有人撥打,你是某律所律師的資訊就會顯示出來。這些資訊可能涉及各個職業,醫生、律師、教師、記者、快遞、政府工作人員……甚至可以具體到單位和部門。
“提供陌生號碼標識服務,是為了讓用戶免於騷擾電話的煩惱。但部分軟體也可能會私下竊取手機用戶的部分隱私。大多數電話本的應用,都會要求用戶允許軟體訪問手機的通訊錄,這樣一來,就可能有些不良商傢俬下將用戶通訊錄裏的資訊上傳,這樣,用戶的朋友和家人的電話,就洩露出去了。”王先生稱。
某號碼通標記軟體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被標記的電話,一是用戶聯繫陌生人或商戶,對方通過軟體對手機號碼進行標記;二是用戶個人為了宣傳公司或企業,在官網進行認證。對於被標記的號碼,後臺也有審核,但號碼量很大,有時會沒有審核到,如果有號碼被多個用戶標記那也可以不通過審核,直接自動顯示出來。
如果號碼被錯誤標記了怎麼辦?“用戶可以按照流程完成被標記號碼的取消,但前提是,手機號碼是通過我們的軟體標注的。”上述客服回答,如果找不到手機號碼是被哪個軟體標記的,是無法進行取消的。
誰來管管這些軟體
2013年,工信部通過了《電信和網際網路用戶個人資訊保護規定》,在內提供電信服務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用戶個人資訊的活動,適用該規定。其中,第一章第七條規定:“國家鼓勵電信和網際網路行業開展用戶個人資訊保護自律工作。”。
但應該由誰來核實和監管這些資訊的準確性和隱私問題?怎樣保護?僅靠行業自律嗎?
東北大學文法學院講師趙進華認為,解決號碼標記問題,需要從技術和制度上發力。前者是要改進號碼識別和標注技術,使抓取、識別、發佈的過程更完善精準,減少誤差,這是技術人員需要努力的方向;後者則涉及對技術運作過程和後果的法律評價和法律規制,這首先對立法提出了要求。
根據2012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一、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資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資訊,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資訊。網路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公民個人電子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資訊。並且,這些資訊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此外,國務院《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2000年)也有類似規定。
而工信部《電信和網際網路用戶個人資訊保護規定》(2013年)第六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對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戶個人資訊的安全負責。”隨後的第九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戶個人資訊的,應當明確告知用戶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查詢、更正資訊的渠道以及拒絕提供資訊的後果等事項。”
在趙進華看來,電信用戶的號碼被錯誤標注或是身份、職業資訊因標注而遭洩露,用戶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受侵害的是一種人身權利。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上述《決定》把保護對象分為兩種,一是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的電子資訊,一是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資訊。這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對此問題的權威表述。而當侵權達到一定程度,法律自然應啟動其保護功能,為受到不利影響的當事人提供權利的救濟,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基本邏輯。
趙進華表示,我國法律對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者收集、使用用戶個人資訊的行為有明確的規定。用戶在維權之初,應對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者的行為性質有清楚的認識和準確的判定,只有當經營者和服務者的行為超出了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的限制,用戶的訴求才有實在的根據,才可能落實。
趙進華認為,目前各家號碼標注軟體具備錯誤申訴功能,被錯誤標注或資訊遭洩露的用戶應充分利用這一功能,以落實法律賦予的權利。當然,如果因錯誤標注或資訊洩露用戶已蒙受了不可挽回的損失,用戶可以以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者為被告,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全國人大上述《決定》第十一條對此給予了認可,對於違反的,可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或者取消備案、關閉網站、禁止有關責任人員從事網路服務業務等處罰。
雖然相關規定很多,但孫明還是很困惑。他説,自己不知道找哪個部門去落實這些規定。現在網上反映因標記軟體洩露個人資訊的很多,可這些軟體企業依然我行我素。“我們不知道究竟哪個部門監管它們的這種行為,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找到它們取消對我們手機號碼的標記。誰能來管管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