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用戶不滿手機預置軟體不能刪
- 發佈時間:2014-09-01 09:0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磊
你的新手機裏有預置軟體嗎?其中不乏一些劣質軟體和惡意軟體,這些軟體耗電、偷跑流量、惡意吸費、盜取個人資訊,以及佔用手機大量記憶體,且無法通過正常途徑卸載。深圳市消委會的一項調查顯示,95 .32%的受訪用戶手機中存在預置應用軟體,其中88 .91%的預置應用軟體不可卸載,其認為,預置應用軟體違反多項法規。
98 .60%的消費者:預設軟體不可刪並不合理
智慧手機已經成為主流,而手機軟體作為體現智慧手機功能的重要載體,競爭白熱化,越來越多軟體商為了推廣應用軟體,會向手機廠商、運營商和各級代理商等支付一定費用,為智慧手機預置相關應用軟體,以此增加軟體的關注度和點擊量,據有關統計,目前國內預置軟體市場的規模已經超過30億元。
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但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手機生産、銷售和服務鏈上的部分商家盲目追逐經濟利益,借機在智慧手機中植入大量軟體,其中不乏一些劣質軟體和惡意軟體,這些軟體耗電、偷跑流量、惡意吸費、盜取個人資訊,以及佔用手機大量記憶體,且無法通過正常途徑卸載,給手機用戶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安全隱患,也影響了軟體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今年5月份深圳市消委會就手機預置應用軟體問題開展了網路調查,日前,調查報告對外公佈。調查結果顯示,95 .32%的用戶表示購買的手機中依然存在預置應用軟體,其中88.91%的預置應用軟體不可卸載,且98.60%的消費者認為預置應用軟體不能正常卸載是不合理的,反映出智慧手機預置軟體亂象依舊普遍存在,消費者依然深受其困。
市消委會表示,按照消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對自己購買的智慧手機,有權選擇是否使用其中的預置應用軟體,也有權選擇是否卸載自己不需要的預置應用軟體。手機軟體預置後不能正常卸載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不僅會極大地限制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使消費者無法按照個人偏好自由選擇應用軟體,還會大量佔用手機記憶體空間,導致消費者真正需要的軟體因記憶體受限無法安裝,極大降低手機用戶使用體驗。
同時,相關專業人士表示,預置應用軟體中有一部分軟體非法調用手機作業系統的敏感介面(A PI),例如調用用戶的位置資訊,收集用戶使用習慣,甚至竊取並上傳用戶的聯繫人資訊、通話記錄資訊等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這部分軟體無法徹底卸載,對用戶的使用安全構成威脅,也觸犯了相關規定。
市消委會:呼籲監管部門出臺監管標準
對此,市消委會呼籲,手機生産商將智慧手機預置應用軟體與支援手機基本功能的系統軟體分開,且允許用戶自由卸載。
廣東知名資深律師、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法律顧問朱永平表示,智慧手機預置應用軟體且不能正常卸載顯然是不合理的,屬於強制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財産權及自主選擇權,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出發,應該把權利歸還消費者,讓消費者有權刪除智慧手機預置應用軟體。
此外,市消委會呼籲手機生産商和軟體開發商明確告知消費者預置應用軟體的名稱、性質等重要資訊及相應卸載方式。按照規定,手機用戶個人資訊受到法律保護,智慧手機預置應用軟體不得越界收集與預置應用軟體功能實現無關的個人資訊或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修改用戶個人資訊。
據介紹,南韓政府早前已經推出針對手機預置軟體的強硬政策,規定從2014年4月起,非基本應用軟體都必須保證可被用戶主動卸載,同時要求這些預置軟體必須向用戶標明其佔用的空間大小。而在我國,目前尚缺相關強制措施,市消委會呼籲有關主管部門加強對預置應用軟體的管理,完善預置軟體檢測標準。
數據
(網路問卷6873份)
調查結果顯示,95.32%的用戶表示購買的手機中存在預置應用軟體。從用戶手機中預置應用軟體的種類來看,運營商服務類應用軟體最多,佔調查的 68.69%;娛樂遊戲類軟體居第二位, 佔調查的6 0 .6 7 %;投資理財類軟體居第三位, 佔調查的54 .02%。
智慧手機預置應用軟體不可卸載率高達8 8 .9 1%,可卸載率僅為11.09%;調查中98 .60%的消費者認為無法正常卸載預置應用軟體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