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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第三方支付也需要新思維

  • 發佈時間:2015-08-03 07:07:24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邇曉  責任編輯:王磊

  央行這份意見稿引起的爭議,折射出市場發展與管理思路的不契合。如何彌合分歧?市場行為別拒絕合規管理,管理思維多強調一些創新。這是對爭議最好的回應。

  央行7月31日晚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甫一發佈,就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多數意見擔心,消費者的支付體驗會被強行改變,消費權利會受到限制,理財渠道會被堵塞。擔心進而隱隱指向了更深層面,央行制定的新規是不是過於注重維護傳統銀行利益,而對網際網路金融的創新發展産生抑製作用。

  新思維與舊思維碰撞,新市場與舊市場碰撞,是近年來金融領域的常態,也集中反映到了這份意見稿當中。孰是孰非?這需要多個層面分析。

  第一個層面,是第三方支付該不該監管,能不能與金融創新之間完全畫上等號。近年來,以第三方支付和網上理財産品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得如火如荼,與具有較少受到行政干預的發展環境有直接關係。相較傳統銀行體系而言,網際網路金融更有進取心和創新能力,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權。但客觀地講,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得再好,前景再廣闊,也不應成為央行監管的法外之地。一方被監管而另一方不被監管,只會造成新的不公平,並增加金融系統的風險因素。還要看到,根據現行規定,第三方支付企業不具備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的職能,而目前第三方支付機構有明顯的銀行化傾向,儘管這種傾向受部分公眾歡迎,也有利於倒逼傳統銀行轉型,但從管理者角度講,不受巴塞爾協議、存款保險制度等約束而有銀行職能,安全只能靠支付機構自身信用支撐,不能説不是一個風險源。

  第二個層面,應該監管和該怎樣監管不是一回事。這份意見稿之所以引起爭議,是因為其中確有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比如,第三方支付是網際網路金融和電子商務的基礎,只強調限制而沒有靈活政策,卻可能破壞相關市場的環境。又如,迫使消費者在超限額消費時使用屬於傳統銀行的高安全系統,卻未必能帶來安全。事實上,銀行系統出現的損害客戶利益的安全問題,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只多不少。再如,要求綜合賬戶要面對面的方式核驗身份,或者採用5種以上的驗證方式進行交叉驗證;消費賬戶需要3種以上的方式進行交叉驗證。這重陷怎麼證明“我就是我”的繁瑣管理哲學中。

  可以説,央行這份意見稿既不代表對網際網路金融説“不”,更不代表對金融創新説“不”,只是其中包含的多重考量模糊了其性質。防止金融系統風險甚至反洗錢,維護銀行主流的支付和清算體系,通過給第三方支付定性賦予網際網路金融一定空間等都在其考量當中。對這些考量的權衡和引起的爭議,折射出市場發展與管理思路的不契合。如何彌合分歧?市場行為別拒絕合規管理,管理思維多強調一些創新。這是對爭議最好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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