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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暴力亟待法律規制

  • 發佈時間:2015-06-29 08:15:32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于小唐  責任編輯:王磊

  近幾年,隨著大眾資訊安全意識的提升,個人資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健全。但由於網路上追本溯源很困難、涉及的責任主體太多、侵權證據難以確定等原因,“法不責眾”成為網際網路上很多人肆無忌憚傷害別人的藉口。法治之光碟機散不開網路暴力的陰霾,維權的理想照不進受傷的現實,這種現象值得警醒,也應該反思。

  我國當前有加強對網際網路規範和管理的大量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卻缺乏深刻的網路針對性。對網路侵權案件的處理方式,也主要將相對應的法律法規複製應用到了網際網路上,這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網際網路傷害案件的特殊性和複雜性。遏止網路暴力,需要制定更加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網民言行,懲罰傷害行為,維護受害者權利。

  網路暴力,是網際網路上的惡之花,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其受害者。心中有光,陰霾自散,對別人善良,就是放自己一條生路。能對別人“鍵”下留情,自己也就有足夠的強大抵抗來自任何地方的寒流和惡意。

  (摘自6月25日《人民日報》23版《網路不容暴力撒野》,作者:于小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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