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掃毒”亟須法律升級
- 發佈時間:2014-08-04 08:05:13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湯婧
近日,全國不少地區的手機用戶都收到了病毒短信,點擊後會下載惡意軟體,竊取手機通訊錄,並群發病毒短信。據公安部官方微網志昨天消息,深圳網警經過17個小時的奮戰,于8月2日18時抓獲製作傳播該病毒的犯罪嫌疑人李某。(8月3日中新社)
據報道,這種病毒欺騙性極高,通過熟人手機群發,許多用戶看到熟人發過來的連結,往往不假思索就點開了。一旦點開,病毒就以幾何級數傳播,上當的人像滾雪球一樣。自己的短信爆機,掏了冤枉錢不説,還害了親朋戚友,手機病毒真是害人匪淺。許多人也許不知道,隨著手機用戶的驟增,手機病毒也隨之水漲船高,暗流洶湧。
我國手機病毒有多嚇人?據某門戶網站的《2014年上半年手機安全報告》顯示,2014年上半年,該網站手機管家截獲支付類病毒包數達到82635個,感染手機支付類病毒用戶數達到693.4萬。較為嚴重的病毒有幾種,一是病毒在植入手機後,對方隨時可以接通你的手機,將手機變成竊聽器;二是自動訂制業務,讓使用者不斷産生消費行為,比如流量;三是偽裝銀行及支付寶界面,一旦用戶輸入手機號、身份證號、銀行賬號、密碼等資訊,就會把這些資訊上傳到駭客指定的伺服器,進而盜取用戶的銀行資金。
什麼叫無妄之災?手機中了病毒,就算是招了災,流量被偷還只是破點小財,要是銀行資金轉眼之間被搬家,或被人遠端監控,有一雙眼睛時時刻刻“盯”著你,那才叫可怕。手機病毒氾濫,除了“敵人太狡猾”,也與自己警惕性不足、“手賤”有關。大多數手機用戶還沒有意識到手機病毒的危害,缺乏安全軟體保護、沒有及時更新病毒庫、公共場所開啟藍芽、隨便下載應用軟體、從非安全電子市場下載、不加甄別掃描二維碼、輕易打開陌生網址連結等等,都是手機感染病毒的“風險點”。防範手機病毒,用戶要“潔身自好”,對來路不明的軟體、網址保持高度警惕,這樣才能讓“毒販”無機可乘。
手機“掃毒”,電信運營商也要有所作為,不能放任肆虐。責任上,電信運營商有責任遮罩、清除手機病毒,為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的、良好的消費環境;技術上,大多數病毒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過濾、清除的。應該説,幾大電信運營商近年來對SP增值業務服務商的計費代碼管理越來越嚴格,但還是有很多SP增值業務服務提供商為了擴大業務,把計費代碼轉租出去,給了惡意代碼留下作惡的“後門”。是故,針對日益猖獗的手機病毒暗流,電信運營商要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通過管理及技術提升,防範手機病毒傳播風險。
落到監管層面,對惡意傳播手機病毒者要予以嚴懲。然而,我們發現,手機病毒作為一個新興領域,一定程度上已經超越了現有法律的管制範圍。按照傳統的電腦病毒來處理手機病毒,非但法理上形格勢禁,效果也大打折扣,不足以對手機病毒製造者産生足夠的威懾力。因此有必要對20年前頒布實施的《電腦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進行“升級”、擴容,增加專門條款,或出臺司法解釋,以提高法律針對性與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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