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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科技成果轉化難"癥結 科技部"三部曲"踢絆腳石

  • 發佈時間:2016-05-19 00:09:25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喬紅康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網科技5月19日訊 (記者 喬紅康) 科技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是提高綜合國力的主要驅動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速科技成果産業化,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科技政策的新趨勢。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先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率為60%至70%,而我國這一指標不足30%。如何突破科技成果轉化的障礙、提高轉化率,成為當下社會關心的問題。

  18日,國新辦就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情況舉行了發佈會,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王志剛介紹了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等方面情況。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重要性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發揮科技創新在經濟轉方式調結構重要作用的關鍵環節。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並明確要求“要做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李克強總理指出,要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打通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通道,儘快形成新的生産力。落實創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面臨“三期疊加”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戰,必須加快實現新舊發展動力的轉換,發揮科技創新作為發展新引擎的重要作用。王志剛稱,這就要求構建更多依靠創新驅動、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增強高水準的創新源頭供給,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撐作用,依靠成果轉化使産業發展“無中生有”、“有中生新”,推動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蓬勃發展。

  王志剛強調,強化科技創新對社會生産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要求緊扣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求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王志剛表示,科技成果只有同國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場需求相結合,完成從科學研究、實驗開發、推廣應用的三級跳,才能真正實現創新價值。

  王志剛稱,一方面要不斷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不斷産生引領發展的重大原始創新成果;另一方面要聚焦實體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需求,推動這些成果在經濟社會發展轉机化應用,加快形成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支撐力量,擴寬發展新空間,搶佔發展制高點。

  阻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癥結何在?

  發佈會上,王志剛表示,我國科技人力資源總量超過7000多萬,研發人員超過500多萬,其中企業研發人員超過將近400萬。擁有如此龐大的一支隊伍,為何科技成果轉化率卻不及先進國家的一半?

  王志剛解釋稱,我國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不暢,癥結就在於科技創新鏈條存在體制機制關卡,創新和轉化各個環節銜接不夠緊密。“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關注的重點並不完全相同,這成為轉化的主要障礙。”

  王志剛認為,技術創新主體應該是企業,並且應該成為項目決策的主體、投入的主體、轉化的主體、技術創新的主體。但企業能不能帶動得了高校、科研機構包括其他一些社會組織,包括帶動金融、投資其他的一些機構,真正實現成果的轉化和技術創新,目前看還有一些難題。

  另外從法律、政策的層面來看,政府要營造一個良好的創新創業和成果轉化的生態環境,要構建良好的針對不同轉移轉化需求的一些服務體系,這方面目前也有不少難題。

  王志剛認為,要進一步打通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消除科技創新中的“孤島現象”,就要加快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優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環境,形成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公平開放的市場體系、科學合理的體制機制,更好發揮政府與市場兩方面的作用,形成政産學研用多方協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的新格局。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已形成

  據了解,針對我國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不暢的難題,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了系統性安排部署,推出“三部曲”:

  配合全國人大積極推動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破解了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等政策障礙;制定了《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並由國務院印發實施,進一步明確細化了相關制度和具體操作措施;在國家科改領導小組領導下,科技部會同18個部門制定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王志剛表示,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與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出臺《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法>若干規定》,是一個整體考慮和系統性部署,形成了從修訂法律條款、制定配套細則到部署具體任務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三部曲”,對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如何把一些法律層面、規定層面的東西,通過創新創業和成果的轉化,使它變成實實在在的生産力,為轉方式、調結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能夠做出科技方面以及科技人員的貢獻”,這是國務院出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重要目的。

  王志剛表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出臺不但可以推動法律法規的落實與完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還可以加強政府公共服務職能。

  只有政府、社會、企業要共同搭建平臺,構建服務體系,才能貫通從成果的産生、成果的轉化、成果的應用直到産業化的整個通道,促進供需雙方的對接。

  科研經費可以留下自主支配?

  在回答有關科技成果轉化率比較低的問題時,王志剛表示,科研機構、高校科研人員的動力可能是與其的職稱或其他的獎勵有關係,但是對於轉化方面確實是原來的要求不是太明確,而且轉化之後的收益和對他工作考評的權重仍然是不夠的。

  就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問題,王志剛表示,通過改革目前已形成了一個30個部門左右的部際聯席會議,把項目、人、錢匹配好,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管理,使科研經費使用的違規違紀違法的事情盡可能少,“但是一旦出現,科技部歷來的態度是決不姑息,我們已經公佈幾起了,如果在這方面是明顯的違規、違法、違紀,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科研經費管理,過去有一個發票的問題,大家拿發票報銷。”王志剛介紹,根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讓課題組包括大學和研究所有相當的自主權。按照原來的規定經費實際使用數量是不能調整的,現在可以調,但是有一定的程式。

  對於報銷發票的問題,過去到年底這個錢不報銷不行,課題一結束,剩下的錢就給轉走了,“這次也變了,經費只要用得合理、規範,課題也驗收合格了,剩餘的科研經費可以留在本單位繼續從事科研活動,自主支配。這樣就不急於趕緊拿著發票和各種東西去套現。”

  王志剛表示,這裡也要防止個別人套現裝口袋,“錢裝在口袋裏必定有一定的規矩和程式。你自己私下套取現金裝到口袋裏,任何政策、規定都是不允許的。王志剛説,“任何事情都是雙刃劍,有激勵必有約束,光有自由沒有約束,光講自主不講大的規矩是肯定不行。”盡可能符合科學研究的一些規定和特點。

  另據介紹,國家將拓寬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市場化供給渠道。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培育發展天使投資人和創投機構,支援初創期科技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利用眾籌等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為小微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拓展融資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産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融資。支援銀行探索股權投資與信貸投放相結合的模式,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組合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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