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離岸中心PK:中國網際網路企業最愛開曼群島
- 發佈時間:2015-11-16 07:30:37 來源:一財網 責任編輯:王磊
當前,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ODI)已經接近外國直接投資(FDI),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勢頭勢不可擋;不斷壯大的高凈值人士(HNWI)群體也對離岸財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離岸司法管轄區的益處顯然不容忽視。未來,已為人所熟知的香港地區、新加坡、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離岸金融中心又將面臨什麼機遇與挑戰?
“企業在‘走出去’時,會根據幾方面因素來選擇離岸司法管轄區。優良的服務品質、完善的基礎設施及法律體制都是最重要的。”OIL集團董事總經理紀霍頓(Jonathon Clifton)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表示,“與合理避稅相比,品質永遠排在第一位。例如,如果股東之間出現了利益衝突,公司當然希望離岸司法管轄區能在處理法律糾紛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因此BVI和開曼群島仍是最受歡迎的。”
根據最新的OIL第6屆年度調研報告顯示,離岸産業是讓投資資本有效流通至國際市場的一個重要管道。而隨著亞洲區內高凈值人士數量的持續增長,將促使其對離岸産業需求的上升,預計在未來5年,大中華區及東南亞地區將成為利用離岸金融中心的首要兩大地區。 該報告並採訪了 320 名産業專家, 包括首席執行官、律師、基金經理,為産業現狀進行評論,並探究影響産業未來的趨勢。
高凈值人士、海外上市助長離岸産業
在過去六年,OIL的全球受訪者一直將香港地區、新加坡、BVI以及開曼群島作為最重要的“四大”離岸司法管轄區。其中,開曼群島更是受到眾多赴美上市的中國網際網路企業的青睞。
據統計,過去10年時間裏(2004-2014),百度、阿里巴巴、鳳凰新媒體、優酷、分眾傳媒、奇虎360、小肥羊、新浪等至少14家為人所熟知的公司先後在開曼群島註冊,一是為了上市,二是為方便避稅及國際資本運作。
此外,中國背景海外對衝基金也是離岸司法管轄區的主要需求方之一,某相關基金經理則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尤其青睞開曼群島。”中國背景海外對衝基金是指具有內地背景的投資管理團隊在海外(主要是香港,新加坡以及開曼等地)註冊運作的對衝基金,這些基金除了能在香港甚至全球市場進行投資外,還可涉及多種衍生品、外匯等。
據報道,上述對衝基金主要投資于在海外或中國香港上市的、具有中國概念的公司。之所以選擇投資在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之所以選擇投資在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一方面是因為私募公司本身對中國內地企業更為熟悉,另一方面是因為這些中國海外基金在向境外投資者募集資金時可以打“中國概念”的行銷牌。隨著京東、聚美、阿裏等中國優質企業赴美上市,許多投資者開始關注如何分享這些企業所帶來的資本利好,中國海外基金便是一種較好的參與途徑。
紀霍頓告訴記者:“之所以BVI和開曼群島都是最著名、主要的全球離岸司法管轄區,原因在於完善的法制體系;如果你在上海或北京,要找到BVI和開曼群島註冊方面的律師或諮詢代理機構並非難事,他們對於中國的文化和商業習慣都較為了解。服務的價格反而不是首要的考慮因素,尤其是對於大型並購和海外投資而言。”
“此外還包括香港、新加坡、盧森堡、澤西島等。對於那些要在歐洲購買資産的人而言,盧森堡和澤西島比較有吸引力。例如有不少來自中國的倫敦地産交易都是經由澤西島註冊的公司經手的。不過,究竟選擇哪一個離岸司法管轄區,這還是取決於公司自身的目的與需要。”他表示。
隨著中國資本賬戶開放進程加速,國內高凈值投資者對於全球資産配置的期待上升,海外基金等其他離岸業務將會受到更多關注,而離岸司法管轄區也將成為不可忽視的“仲介”。
品質為王 避稅並非主要目的
提到離岸産業的優勢,人們首先想到的似乎就是“合理避稅”,有時甚至將“合理”二字拋諸腦後。難道各大企業選擇離岸司法管轄區的目的真的只有稅收麼?
“離岸産業的確也面臨一些非議,如避稅的問題,這是批評者們經常引用的論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些離岸司法管轄區並沒有做到最佳的資訊傳播,未能讓各界清楚看到其合法優勢。”紀霍頓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如果一位德國投資者在中國投資,他必須在中國繳納所有適用稅項,把利潤匯回德國時也必須繳稅——他想要避免的是三重徵稅。因此,離岸機構的基本好處是稅務中立,而不是免稅。
“其實,以合理避稅為目的反而不是最為重要的因素,但這一因素往往為外界所誇大。選擇離岸司法管轄區主要出於資産保障、財富規劃、跨境交易或直接投資、股權持有及轉讓等目的。避稅目的只是排在最後幾項。” 紀霍頓表示。
例如,轉讓設立在香港的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權程式比較繁瑣,需向香港公司註冊處提交股權買賣雙方簽署的轉讓文件、買賣單據、公司最新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或最近六個月的公司管理賬戶,而轉讓開曼群島、BVI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權,只須向公司註冊代理人提交一些格式文件就可使股權轉讓在當天可完成。
此外,亞洲一名基金經理表示,“想要採用離岸工具的認識希望為投資結果提供保障。一名歐洲客戶和一名美國客戶可以通過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投資中國一家工廠。他們知道如果彼此之間發生爭執,英國普通法終於非常清晰的判例,能為該投資將如何退出提供一定的確定性。同樣,銀行很樂意貸款給大型結構的英國離岸附屬公司,而不太願意直接向一個新興市場項目發放貸款,因為他們知道離岸金融中心可以為其提供保障。”
據相關資料顯示,在開曼群島註冊公司有幾大好處——“輕裝”上市,容易註冊,合理避稅,資料保密,法律服務週到,資金流動靈活。
“輕裝”上市,即開曼群島的上市審批流程較為寬鬆。如果企業需引入外資或海外上市,可通過在開曼群島註冊境外公司,對境內公司進行100%股權收購,然後將開曼公司提交香港或是美國上市來完成境內公司的海外融資。這種上市方式的成本較低、程式透明、花費時間較短,並且可以避開國內複雜的審批程式,對中國企業吸引力極大,尤其是對網際網路、教育以及傳媒等在中國引進外資有限制的公司。
容易註冊,即任何國籍年滿18歲的人都可以在開曼註冊公司,且註冊股本只要50,000美元,不需要驗資。同時,公司不需在註冊地進行實質性的業務,而且只收取少量年度管理費。
合理避稅,由於開曼群島採用的是英式普法。1978年,開曼獲得英國皇家法令,被永遠豁免繳稅義務,故而其完全沒有直接稅收。根據開曼群島的稅收規定,島內稅種只有進口稅、工商登記稅、旅遊者稅等簡單稅種。幾十年來開曼沒有開徵過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不動産稅等。
資料保密,即在開曼群島註冊公司只需一位股東、一位董事,且股東董事可同為一人,股東資料絕對保密。
法律服務週到,即業界知名的律所如邁普達律師事務所,在開曼設有專門的辦公室,而且有專門面向中國人的業務組,專門幫助香港和內地公司制定離岸公司策略。
資金流動靈活,即開曼群島沒有外匯管制,使企業在國際交易中的資金更加靈活。而且,由於大部分金融服務業大佬都在開曼,所以即使在內地開公司,公司賬戶也無需跨國,直接其分行運作即可。此外,註冊公司股東甚至可以從未到過開曼,只需要在拿到註冊賬號後,利用在離岸管轄區的空殼公司,就可以製造大量關聯交易,再將企業利潤轉移到空殼公司。
離岸産業的未來——挑戰與機遇並重
當前,香港、新加坡、BVI以及開曼群島為四大離岸司法管轄區。這種趨勢會保持不變嗎?它們又將面臨什麼挑戰?
OIL在報告中指出,或許其中發展前景最好的是香港,因為那裏是中國對外投資優選的轉机站,新加坡也擁有備受讚譽的銀行體系。至於BVI和開曼群島,報告也表示,這兩個分別是加勒比海地區根基深厚的企業工具和基金投資渠道,他們的強勢至少持續到2020年。
香港一名註冊會計師表示:“BVI在亞洲以絕對性的優勢排名第一。考慮到BVI的專業性,很難想像該地區會失去目前地位或被其他地區迎頭趕上。此外,亞洲投資者對使用BVI尤其安心。”
報告也顯示,私募基金將是一個長期增長的市場領域,私募基金在2013年至2014年的規模接近8000億美元,而新興市場政府也越來越歡迎私募基金通過開曼群島和其他離岸司法管轄區投資于國內的基礎設施。2014年,中國的阿里巴巴在紐約證交所首次公開招股,其投資者實際上是買入一家開曼群島公司的合約股份。俄羅斯聯邦的俄羅斯石油公司(Rosneft)作價570億美元收購TNK-BP,涉及到一家在BVI註冊成立的公司。
離岸産業所作出的具體也得到了部分研究論文證明。例如,Roger Bootle等人進行的實證研究顯示,澤西島為英國提供了18萬個就業崗位,為英國經濟創造了合共約60億美元的價值。
然而,不可忽視的是,離岸産業當前的確面臨一系列挑戰,這主要來源於不斷增加的法規所致:海外賬戶納稅法案、英國海外賬戶納稅法案、統一報告標準、歐盟的《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令》(AIFMD)、聯合國反洗錢(AML)公約以及經合組織的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行動計劃對産業造成的下行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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