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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門店試機自拍照被上傳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15-06-10 13:11:1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近日,一組名為《關於蘋果店手機裏的自拍》的圖片在網上走紅。這組圖片,是一位網名為“流浪漢”的自由攝影師在一次偶然光顧蘋果店時,將試用機裏陌生人的自拍傳到自己手機裏,發到了微網志和豆瓣上的。這些自然未經修飾的自拍趣圖,引起了網友的關注,也有不少人對這位攝影師提出了是否侵權的質疑。

  事件>>>

  上傳陌生人自拍圖引熱議

  這組名叫《關於蘋果店手機裏的自拍》的圖片,是一位網名為“流浪漢”的自由攝影師上傳的,發到了微網志和豆瓣上。

  組圖總共133張,都是不同的人在蘋果店試用手機時留下的自拍,有傳統自拍達人式招牌表情,有明顯還沒學會怎麼用就誤拍下來的茫然表情,還有故意搞怪的賣萌表情。

  組圖一經上傳,不少網友都關注到了這組圖片,短短兩天,關注人數就達到了2000多人。

  在眾多評論中,有人表示很好笑,有人用幽默善意的語言調侃著圖中人的神態和動作,還有人在熱烈地討論某個人好不好看,某人像某某明星。

  不過,也有不少人對這位攝影師的行為提出了質疑,認為攝影師未經照片中人物的同意就上傳圖片,涉嫌侵權。

  探訪>>>

  蘋果店試用機上自拍多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西單大悅城一層的蘋果店,雖然是工作日,但大部分試用機面前都站著顧客。記者查看了各種機型近30部手機,發現每一部手機中都有不少顧客試用時拍攝的自拍照,每部手機裏大約有幾十張。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位於王府井新東安商場和三里屯太古裏的兩家蘋果店,發現無一例外,大部分手機上都留下了顧客各種各樣的自拍照。

  店內工作人員稱,不會阻止大家拍照試用,這些照片每天都會自動清除。蘋果店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如果顧客正常使用試用機,工作人員是不會上前制止的,但是如果有人把照片用作非法用途,蘋果公司是會追究其責任的。

  對話>>>

  只是覺得好玩,不會作商用

  昨天,記者聯繫到了上傳這組圖片的自由攝影師劉高超。

  小劉稱,6月5日下午,他在下雨的時候跑進西單大悅城的蘋果店躲雨,發現幾乎每一部試用手機裏都有許多陌生人的自拍。小劉覺得很有趣,便將這些照片傳進了自己的手機裏,在網上發佈。

  Q:你知道這組《關於蘋果店手機裏的自拍》現在備受關注嗎?

  A:現在知道了,之前剛發出來的時候還真沒想到。

  Q:這些普通的自拍照有什麼獨到之處嗎?為什麼會引起你的注意?

  A:單獨看一張並沒有什麼,但放在一起就覺得特別有意思,當時從第一眼看到的時候我就一直在笑。我把我發的這組圖看作作品,但我不想給它賦予更多的意義。而且我不願以一個藝術家的姿態去定義這些作品,我倒是覺得這些自拍的人拍完之後不刪倒挺藝術的,哈哈。

  Q:有沒有自拍者看到了你發的組圖?

  A:暫時還沒有,只有在微網志評論裏一個女孩説有她的爸爸。其實我比較期待有更多的自拍者發現這些照片,我特別想知道他們看到照片後的反應。

  Q:網友中有不少反對聲音,你怎麼看?

  A:作為一名攝影師,我覺得大家應該以一種開放的眼光對待這樣的作品,就像對待其他人文紀實作品一樣。一開始可能有人用惡意的語言説我,我也挺想回罵的,但是想想一件事物本身就應該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看法,我就不再理會了。

  Q:你有沒有將這些照片用作商業用途?

  A:倒是真有家運營商和我提來著,被我拒絕了。我發這些純屬自娛自樂,如果商用就侵權了,這個我知道。

  律師>>>

  沒作商用就不算侵權

  今天上午,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的王仁紅律師告訴記者,法律規定,未經他人允許,將他人攝影作品上網傳播的行為,將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權和著作權中的發表權、署名權及資訊網路傳播權。

  傳播者如果以盈利為目的,可能還會侵犯其他權利。受侵權人有權主張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等權利。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是否侵犯肖像權還要看是否以獲利為目的。如果僅有非法使用,沒有獲利,司法實踐中不給認定侵犯肖像權。但是傳播他人照片的行為已構成非法使用。 據《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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