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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電商雙十一促銷需保證“退換修”

  • 發佈時間:2014-11-03 07:26:21  來源:新京報  作者:廖愛玲  責任編輯:湯婧

  “雙十一”網購大型促銷即將到來,北京市工商局昨天特別發佈“雙十一”警示,電商必須保證及時送貨和退換修服務。工商總局此前也約談了阿里巴巴、京東等10家大型電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網路商品價格,防範電商用“先漲價後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也不得虛構成交量、成交額。

  網購高峰成投訴高峰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昨天介紹,每逢一年一度的“雙十一”節期間,各大電商不斷加入並擴大促銷規模,引發消費者網購熱情。不過根據近兩年的數據統計,每年11月也成了網路購物投訴的高峰期。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産品品質、售後及虛假宣傳等問題。

  因此,工商部門為警示電商經營者,提出要求:購物網站應在首頁或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資訊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同時,經營者必須嚴把商品品質關,提供充足人員保障及時送貨、退換修服務,並履行承諾,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

  禁止商品價“先漲後降”

  “雙十一”促銷也引起國家工商總局的關注,于10月31日,召集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蘇寧易購、1號店、亞馬遜商城、聚美優品、攜程、58同城、去哪兒網等10家電商,要求梳理以往促銷中出現的問題,採取措施防範。

  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針對今年“雙十一”指出,應糾正網路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資訊的審查處置不力、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網路經營數據過度封閉和銷售行為混亂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向電商提出,必須在網站事先公佈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則,排查促銷者的經營資質、身份資訊,全面梳理近期網路商品價格,防範經營者採取“先漲價後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欺騙消費者。

  ■ 提醒

  電商常見違法違規行為

  用假打折誤導消費者,部分經營者“先提價、後打折”、“以無庫存為由不予銷售”、“單方面變更甚至撤銷促銷”;還有的使用“全網價格最低”、“史上最低價”、“銷量第一”等違反《廣告法》用語;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虛構自身的商業信譽,甚至有網路平臺部分內部工作人員參與其中。

  消費者應理性消費

  工商部門也提醒消費者要注意理性消費,不要因商品價格便宜被衝昏頭腦,非理性消費會造成浪費,消費後保留好消費訂單資訊或消費憑證,發生問題及時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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