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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不付費聽音樂的時代過去了

  • 發佈時間:2016-05-03 13:12:14  來源:環球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潔欣

  在各種通過網際網路傳播的創意産品中,音樂從來都是剛需,卻常常離錢很遠:因為盜版侵權猖獗的過往,因為用戶付費習慣難以形成,也因為音樂産業鏈扭曲的利益分配機制。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近日指出,視頻領域正版率已非常高,音樂領域問題較多,但是不付費使用作品的時代過去了。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最新發佈的《2016全球音樂報告》中發現,2015年中國音樂銷量上漲63.8%,達到1.7億美元(約合10億人民幣),其中數字收入整體上升了68.6%,成為近年來中國音樂市場增長最快的一年。IFPI駐華首席代表郭彪透露,去年中國音樂市場銷售額增長超六成,“隨著中國音樂市場增速加快和版權環境的持續改善,國際唱片業協會預測中國音樂市場規模有望進入世界前三。”

  “最嚴版權令”之下版權方議價能力提高

  前幾天,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指出音樂是問題比較多的一個領域,因為音樂的權利非常分散,而且數量非常多,權利人的意見是非常大的,包括一些音樂網站也有切身感受,但是不付費使用作品的時代過去了。“去年版權局的整治非常有效,我們發出通知以後,大概在不到2個月的時間裏下架的音樂作品達220余萬首。”2015年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網路音樂服務商在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業內稱為“最嚴版權令”。

  扭曲的利益分配格局一直是中國音樂産業揮之不去的陰影。阿裏音樂董事長宋柯告訴記者,“1996年一盤卡帶10元,內容方分到1.2元,也就是12%,但發行渠道沒有形成壟斷,好的內容會有一定議價能力。網際網路時代則加速了唱片業的死亡,播放平臺成為非常強勢的一方,內容方利益分成從12%壓榨到2%。”在被版權風暴重塑的網際網路音樂行業之中,版權最終所有方的議價能力有所提高,但網際網路音樂平臺的運營能力也面臨更大考驗。

  因為正版的音樂作品如果無法找到最終買家,版權所有方的收益也不具有可持續性。蝦米網前CEO王皓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能把付費用戶的比例提高到5%,數字音樂行業將從一個幾億元的市場發展到上百億元。但要讓用戶形成付費習慣卻非常不易,蝦米網在2014年底時付費用戶比例也只有0.8%。”

  所以,在大多數音樂人看來,要真正形成“交易型音樂市場”,還在艱難轉型中。

  歌手周筆暢看好數字音樂 直言版權環境逐漸變好

  2015年中國音樂銷量上漲63.8%,歌手怎麼看?周筆暢是中國內地首個做數字發行的歌手,她的名為《翻白眼》的迷你專輯,總共只有3首歌曲,每張售價5元。“當時上線1個小時左右就售出14000張,當晚銷售量已經突破5萬。而在一週的時間裏,這張專輯累計銷量將近13萬,最終的銷售成績超過45萬張。”周筆暢的經紀人謝先生告訴記者。正是這樣的成績,讓周筆暢做出了未來暫時不再製作實體唱片的決定。

  “當時之所以選擇數字發行就是看重數字專輯的未來發展。”周筆暢道出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45萬張,每張售價5元,《翻白眼》的銷售金額達到225萬元。“這肯定要比實體唱片的銷量高很多,至於銷售專輯的收入跟上漲的製作費來説當然是不夠的,不過我們還算滿意。”在周筆暢看來,自從去年“最嚴版權令”實施以來,版權環境在逐漸變好。

  從唱片公司角度,新力音樂娛樂大中華區主席暨CEO徐毅表示,數字專輯是數字音樂服務的突破,它的出現得益於對版權的保護。“任何改變從根本上都是讓這個行業的源頭、內容等方面能夠在任何一個平臺上進入良性迴圈,這樣才會有持續性。我很高興看到各種各樣數字平臺上的産品模式。它的出現得益於對版權越來越多的保護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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