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沒辦法 滴滴、Uber要怎麼開?
- 發佈時間:2015-12-02 07:21:08 來源:一財網 責任編輯:王磊
一個多月前發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仍然在給專車市場帶來持續的影響力。
11月28日,交通運輸部官網發佈的《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兩個文件徵求意見總體情況分析報告》,列出了徵求過程中反饋的主要觀點和相關理由。對於當下大多數專車平臺而言不美妙的是,此前爭議最大的私家車從事專車需要將車輛性質轉變為“營運資質”政策依然獲得不少支援。
於是,留給滴滴、Uber們的問題是如何在具有潛在政策風險的情況下講出更多故事?
營運資質的“硬門檻”?
10月10日,被解讀為專車新政的《管理辦法》在沸沸颺颺傳了好幾個月之後終於進入公示階段。
好消息是,由於給計程車市場帶來破壞性創新而一直身處輿論風口浪尖的專車司機們終於迎來了“轉正”的機會。但是,想要拿到合法的專車資格,對於專車司機和專車車輛而言要求並不少。
其中,私家車不能接入專車平臺可以説是專車新政從起草,到如今徵求意見稿進入公示階段以來最為堅持的一條。這意味著,如今包括滴滴出行、Uber、易到用車在內的專車平臺旗下的近90%的車輛都不符合要求。
而爭議最大的一條就是上述《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即:擬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車輛,由車輛所有人向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車輛使用性質需要登記為出租客運,申請車輛需要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現行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這意味著想要從事專車,就需要改變汽車的使用性質,而報廢年限就變成了8年。
也正是對於報廢年限的要求,讓不少想利用私家車來賺點油錢的人,兼職專車司機的生涯似乎已經走到頭了。
專車新政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進行一個月的徵求意見後,交通運輸部日前對徵求到的意見建議作了系統梳理,形成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兩個文件徵求意見總體情況分析報告》。
其中,關於網約車車輛性質問題一共收到846條有效意見。其中,有440條意見的主要觀點是網約車車輛性質應登記為“出租客運”。不過,也有共計379條意見認為網約車車輛性質不應登記為“出租客運”。
不贊同網約車車輛性質應登記為“出租客運”的觀點給出的主要理由是,私家車從事運營符合共用經濟潮流,有利於提高資源使用率,有利於促進就業,應允許私家車不改變車輛性質從事經營。相比于巡遊車,網約車每日行駛里程較少,強制登記為出租客運,按照8年報廢不符合實際,也造成資源浪費。
除了上述兩種觀點,也有27條意見認為應創設新的一類“網路預約車輛”面對“網際網路+”的發展形勢,應以網際網路思維設立“網路預約車輛”一種新的車輛性質,介於“營運車輛”與“私家車”之間,並制定符合網約車特點的報廢標準。
不過,即使是在贊同網約車車輛性質應登記為“出租客運”的400多條意見中,是否應該遵循現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實行8年報廢政策還是存在分歧。有意見認為,應該在登記為“出租客運”營運性質基礎上,結合網約車特點修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適當延長報廢年限,建議結合年限和行駛里程綜合確定。
合乘拼車的合法性
值得一提的是,專車新政的徵求意見稿曾明確表示,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資訊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順風車等名義提供運營服務。
而上述政策隨後被市場解讀為,拼車如果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話,即使拼車平臺上接入的車輛不是營運車輛而是私家車也是符合上述要求的。
在這一次針對徵求意見的系統梳理中,關於私人小客車合乘與規範發展問題一共收到205條有效意見。其中有167條意見認為應當支援發展私人小客車合乘,理由是私人小客車合乘能夠減少交通量,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促進節能減排,符合綠色出行理念,政府應該支援。允許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分攤出行成本,也方便群眾出行,是真正的共用經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趨勢。
而38條認為應該禁止私人小客車合乘給出的理由主要是合乘與客運服務的界限難以準確界定,擔心“將來的‘拼車、順風車’一定會發展成為現行的‘專車’、‘快車’第二,同樣又會游離于現行法律法規之外!”合乘雙方身份資訊無從考證,存在糾紛和安全隱患。
但目前滴滴、Uber都在大力發展自己的合乘業務。
11月25日,Uber中國發佈其2016年戰略,並宣佈將全面推出拼車、順風車業務,這也是中國Uber首次較為全面地梳理其業務。
按照Uber中國戰略負責人柳甄當時透露的資訊,Uber中國將於12月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推出Uber順風車産品;而在11月27日中國Uber在上海、杭州、成都、廣州、深圳推出1.7元一口價拼車活動,並將在2016年全面鋪開“人民優步+”拼車産品。
無獨有偶,滴滴也在Uber中國宣佈推廣順風車和拼車業務一週後於昨日宣佈將上線“快車拼車”。並且和Uber類似的是,滴滴也在最近為“快車拼車”業務進行補貼。
但不管是Uber的“人民優步+”還是滴滴的“快車拼車”,在當下專車新政下需要面對的尷尬是,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合乘都不被允許。
對於專車以及合乘的政策風險,滴滴出行戰略副總裁朱景士昨日接受包括《第一財經日報》在內的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們相信從國家角度,所有政策的制定和我們公司往前推進的方向是一致的。所以,對整體政策我們還是觀望,但從我們的角度,我們對此還是表示樂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