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線上1年4曝違約 "砍單"逐利損害國美品牌
- 發佈時間:2015-11-26 09:16:42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書海
誠實守信自古就是商家的立足之本,但由於監管體系的滯後,加上違約成本低,電商總是不顧“誠信”兩字肆意妄為。國美線上更是在一年之內被爆出四起單方面取消客戶訂單行為。明知違約卻執意為之,以“重大誤解”等作為不履行承諾的擋箭牌,忽悠消費者,任意踐踏消費者權益。
事實上,電商“砍單”事件在國內屢見不鮮,購物網站頻頻惡意砍單,而“價格標錯”、“等待調貨”或“缺貨”都是商家常見的“砍單”原因。國美線上何以頻頻被曝惡意砍單?又該如何監管?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經濟網記者以郵件形式採訪了國美線上,截止發稿未收到回復。
上海劉先生“雙十一”彩電團購遭“砍單”
據《法治週末》,今年11月1日,上海市民劉維參加了國美線上推出的雙十一預熱新力彩電KD-55S8500C(國美自營)團購活動,團購價7499元(原價9499元),本約定11月3日到貨,但在當日收到國美通知:要求取消訂單。
“客服説我購買的商品屬於超賣,沒有庫存,發不了貨,要我取消訂單。”劉維稱,11月3日與客服溝通時,客服稱如果同意取消訂單,國美會補償100元紅券,並且是最終的解決方案。
而劉維在國美線上網站查詢發現,團購結束後,這一型號的新力彩電仍然有售,只不過價格比團購的高了。
在多次跟國美交涉後,11月5日,國美相關工作人員回復可以正常發貨,但發貨要等十天左右。11月14日,劉維終於收到了彩電。
北京孫先生低價搶到三部手機被取消訂單
據《北京晨報》,今年11月3日晚,孫先生看到國美線上正在搞“雙十一”節前手機搶購活動,在搶購頁面中,一款華為麥芒4手機吸引了他,“當時搶購價只有98元,一查發現原價2000多元,就趕緊回來試著搶了一下,手氣還真不錯,居然搶到了。”
11月4日上午,孫先生查看訂單進度時發現其中一部華為P8的訂單顯示“您的配送單已取消”,另外兩個正常。大約半小時後,孫先生再次查詢,發現另兩個訂單也被取消。
孫先生與國美線上客服溝通,客服稱取消訂單是出於“風險控制”。孫先生又在國美線上網上客服投訴,對方的答覆是“頁面暫存延遲造成的錯誤顯示”。
11月11日上午,國美線上客服致電孫先生,稱取消的三部手機的訂單無法再發貨,但願意賠償100元代金券,並表示這就是最終的解決方案。孫先生非常不滿,稱不會接受國美線上的解決方案,堅持要求發貨。
13日,國美線上公關部答覆北京晨報時稱促銷手機超賣,無法再發貨,但會賠償孫先生300元代金券。
溫州市民418大促 抽獎汽車變成活性炭
據《法治週末》,溫州網民劉宇在今年4月16日參加了國美線上418大促“0元抽汽車”活動,中獎頁面提示他抽到了一輛價值46900元的昌河汽車,可當他還沉浸在獲獎的喜悅中時,卻意外地收到了國美線上發來的短信通知,提示他中了活性炭。
劉宇馬上致電國美客服進行詢問,對方回復稱是“網頁錯誤”,實際上他並沒有抽到汽車,不過可以補償價值200元的國美購物券。
而對於國美的上述處理方式,劉宇表示很難接受。在5月21日下午他又接到了一名自稱是國美客服人員打來的電話,電話中對方仍堅稱汽車中獎資訊無效,但補償額度已經提高到了800元國美優惠券。
在國美線上公關部相關負責人發給媒體的一份《關於昌河汽車中獎説明》中解釋稱,消費者表示收到了中獎頁面提示,實際情況是當時國美線上網站頁面出現了錯誤,實際中獎資訊應為中獎圖中右下角閃光的活性炭提示,而提示框文字卻出現了不對應的問題。
廣州張女士遇“擺烏龍” 寶馬變"飛"馬
據《廣州日報》,去年12月13日淩晨,她得知在國美線上有家寶馬4S店搞促銷,一款寶馬550IXDIRVE 賣17萬元。正好家人近期有計劃換車,她毫不猶豫地買了。全額支付17萬元款項之後,一查才知道這車市場價格在170萬元左右。
沒過兩天,接到北京4S店的電話,説是標錯價格了,願意退款並向她道歉,張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12月17日,張女士再次接到商家的電話,“對方説,準備再送一個大禮包表達歉意,這個禮包是個寶馬的書包。”對此,她再次表示不接受。
12月19日,她撥通國美線上的人工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説,會儘快處理,讓她放心。沒想到下午去後臺查看,訂單居然被取消了。這讓她感到很氣憤。
國美線上客服人員向媒體表示,事情發生以後,寶馬方面向他們提出了取消交易的要求,他們也覺得商家標錯了價格,於是按照商家的要求取消了交易。他們正同商家和客戶協商解決方案。關於具體的賠償及標準問題,可能要由商家來負責解決。
業內:“空賣”砍單或涉嫌違約
事實上,電商“砍單”事件在國內屢見不鮮,尤其是在購物節,購物網站頻頻會出現“價格烏龍”,傷害消費者的信任度。其中,“價格標錯”、“等待調貨”或“缺貨”都是商家常見的“砍單”原因。“實際上無論是商品缺貨,還是標錯價格,商家單方的砍單行為都涉嫌違約。”北京百瑞律師事務所李曉震律師解釋稱,商家發佈産品資訊,形成要約邀請,消費者一旦下單,雙方的合同關係就已經建立,任何一方均不能隨意取消。
中國電子商務中心網購與維權專家姚建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由於電商平臺的原因導致訂單取消,産品未發貨給消費者,不管是貨到付款還是線上付款的形式,電商以採購不到為由取消訂單,應和消費者協商。對於電商“空賣”的砍單行為,也考量著電商平臺的誠信問題。而為了規範網購市場,業內也在呼籲相關部門制定並完善配套法律規定,加大電商的違法違規成本,以起到法律的震懾作用,讓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