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家微信群內設紅包賭局 網友兩天輸6000
- 發佈時間:2015-05-13 16:07:16 來源:華西都市報 責任編輯:湯婧
上週二,吳迪棟被朋友拉進一個微信群,他發現群裏不斷有人在發紅包,“一天至少要發三四十個微信紅包。”隨後,他發現管理員推出一個押注的“遊戲”:以第二個搶到紅包的尾數作為隨機開獎號碼,群友只要猜中大小、單雙或者數字,就可以獲得倍數不等的收益。反之,押注歸“莊家”。
在這個微信“賭場”中,吳迪棟泡了兩天,押了數十把,輸掉了六千多元。
賭
微信紅包猜大小 每注可押20到1000元
第一天,他下了3600元的賭注,僅僅收回800元。第二天,他又買了3800元,也只收回了600元。
吳迪棟在成都下東大街一家貸款公司上班。幾天前,朋友告訴他可以到一個微信群中免費搶紅包,並把他拉進了這個微信群。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個群中的紅包雖然不少,但每次只有一元錢,還是分成三份。
儘管如此,群裏每天卻熱鬧異常,群友的活躍度很高。發紅包前,管理員會不斷提醒大家及時“下注”。發了紅包後,又會提醒中獎的群友及時找管理員領錢。
吳迪棟慢慢摸清了規則:每次微信紅包中的第二個紅包的尾數為開獎號,群友在之前可以通過競猜,私信找管理員押注,每注可押20元到1000元,只要猜中大小、單雙或者數字,就可以獲得倍數不等的收益。反之,押注統統不退還。
“我基本上是買大小,一般一兩百的買。”吳迪棟説,第一天,他下了3600元的賭注,僅僅收回800元。第二天,他又買了3800元,也只收回了600元。
華西都市報記者在他長長的電子轉賬記錄上看到,兩天時間,吳迪棟轉賬40余次,把卡上的6000多元統統輸掉了。“幸好綁定的那張卡上只有這些錢,不然當時輸紅眼了,可能有好多輸好多。”吳迪棟説。
11日,冷靜下來的吳迪棟漸漸意識到,這個搶紅包的群很可能就是一個網路賭博群,隨即向錦江警方報警。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拉
申請加記者微信 管家稱“純屬娛樂”
吳迪棟把記者拉入一個名為“單掉馬,及時開”的微信群。下注管家一邊吆喝下注,一邊私底下申請加記者微信。
通過微信紅包開設賭局?為了弄清真相,華西都市報記者進入該微信群進行了一番調查。
幾天前,吳迪棟把記者拉入一個名為“單掉馬,及時開”的微信群。進入後不久,名為“下注管家”的人開始在群裏介紹玩法和規則:“各位入群的新盆友,歡迎大家來到這個娛樂遊戲憑條。單雙、大小都可以買。單獨買數字是6倍。以微信紅包的方式購買。朋友們先確定買什麼,然後用微信紅包轉賬給我。我回復OK即下注成功。中獎了我再通過微信紅包轉給中獎朋友。本群純屬娛樂,放鬆心情。試試手氣!”
隨即,下注管家在群裏喊道:“最後下注時間,抓住機會”。幾乎同時,下注管家開始私底下申請加記者微信。約5分鐘後,下注管家在群裏吼道:“4雙小,請中獎的朋友及時與我聯繫。”為了增加可信度,該管理員還貼出了其中一位群友買中的截圖。
記者佯裝不懂規則,在群裏發問。隨即,另一名客服人員解釋説:一個微信紅包,其中第二個搶到的金額尾數即為開獎號碼,買中大小和單雙,均為兩倍,買中數字為6倍。每注可押20元到500元。“之前,最高是1000元一注”,吳迪棟説,“莊家”為了降低賠付風險下調到了500元。
快
1個管家3個客服10分鐘內“賭”完一場
由於結算量大,每次開獎時間一般是5-10分鐘,“原則保證5分鐘一局”。
開獎號為4,有人歡喜有人愁。但很快,他們又投入到下一輪“遊戲”中。
“我就是這樣一輪一輪的玩,剛開始還是覺得很刺激,當時感覺錢就是數字,直到輸光了,才猛然覺得咋可能這麼快!”吳迪棟説,兩天輸掉6000元,他感覺還是有些心痛。
記者注意到,在這個群中,已有群員170多人,其中有1個下注管家和3個客服人員,並且,他們都有作息時間。規定每天的“遊戲”時間為:上午10點-12點、下午1點半-4點、晚上8點-10點,同時申明“晚上朋友多可適當延長”。
每次開獎前,下注管家都會提醒大家停止下注。但由於結算量大,開獎時間一般是5-10分鐘,“原則保證5分鐘一局”。
一位群友告訴記者,開獎的微信紅包都是1元錢的紅包。但每天早上,管理員會丟一個大點的紅包供大家搶,“這個紅包就像是開場哨一樣。”12日上午,記者看到,這個大紅包被分成15個發放,搶到最大的紅包僅為3.6元。
踢
“別老在群裏説輸了,否則會被踢出群”
吳迪棟説,他曾加入兩個類似的群,在上一個群中,因為説了不該説的話,就被踢了出來。
幾天時間,記者跟幾位群友漸漸混熟。其中一位玩家見記者時不時會在群裏問東問西,私底下發來資訊説,“別老在群裏説輸了,否則會被踢出群。”
該玩家自稱也是被朋友拉進群,才玩了幾把,勝多負少。記者向他討教如何押注,他説如果僅僅是買大小,完全是靠運氣,要懂得包號,“比如你選擇買大,乾脆就再花錢買個6、7、8、9,這樣應該虧不了。”他説,如果你猜測開獎是小,還可以花20元買2,40元買3,80元買4,160元買5,“只要買中一個數,6倍獎勵,賺回來了。”
記者了解到,在170多位群友中,大多都是做貸款業務的。“這都是一個圈子的,熟人拉熟人。”吳迪棟説,他曾加入兩個類似的群,在上一個群中,因為説了不該説的話,就被踢了出來。
11日晚,一位女子在群裏大罵:“哪個把我拉進來的各人把我拉出去。”隨後,記者聯繫上了這名女子,她自稱在下東大街做貸款業務,“群裏好多都是熟人,這和賭博有啥區別?”她説,前幾天有幾個朋友就在説,有個人一天輸了一萬多元。
12日下午,記者就此聯繫了提供微信轉賬、紅包、微信支付相關服務和舉報詐騙等賬號的微信客服。客服人員表示,近期未接到類似投訴,但會根據記者的舉報進行調查。
專/家/説/法
涉嫌開設賭場罪且情節嚴重
針對此事,昨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採訪了四川大學法學教授、成都中院院長助理萬毅。
他説,幾年前,開設賭場罪的範圍就已經不僅限于實體場所,虛擬空間也算。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其中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或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屬於“開設賭場”行為。
“很明顯,微信群的這種押注的行為已經構成開設賭場罪。”萬毅説,如果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或者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就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事實上,雖然玩家是在微信群中私下與管理員交易,但警方取證並不困難,“聯合微信運營商,調取他的交易記錄,就可以發現賭資數額。”萬毅説,如果管理員在開獎過程中,運用技術手段控制開獎結果的話,還將涉嫌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