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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運營欲破“門檻” 借勢網際網路不能繞開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3-20 08:48:32  來源:光明網  作者:李卓  責任編輯:王磊

  3月18日,在與交通運輸部僅一條小街之隔的政協會議中心,一場有關“網際網路+城市交通”的市場融合政策研討會,成為“兩會”以後移動專車市場最大的焦點。

  業界之所以高度關注,不僅在於上述會議距離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兩會期間重申“私家車不許當專車”的監管態度剛剛過去不到一個星期;同時也因為有望今年上半年出臺的計程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已經進入最後一輪徵求意見的關鍵階段。

  在“網際網路+”、交通運輸改革以及計程車改革的三重背景下,2014年火速躥紅的移動專車顯然既是“新業態”又是“新問題”。多方博弈,暗流涌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會議現場了解到,移動專車如何能夠既有建設性地為改革出力,又能很好解決出行難題,是當天包括監管人士、學者和專車企業代表等各參會方最大的爭議所在。

  北京市政協委員陳小兵:

  政府部門應設準入門檻

  自私家車介入移動專車的第一天起,懷疑聲和質疑聲就沒有停止過。

  在北京市政協委員陳小兵看來,“網際網路約車沒有運營資質,歸根到底就是專車不安全,而且擾亂了現有計程車的行業秩序。”

  陳小兵認為,私家車如果想成為專車,首先要有非常嚴格的準入門檻,要經過有關部門嚴格的核準。包括可以要求司機取得相應的運營資質;同時,私家車要經過嚴格的安全檢測,要上高額的保險,司機要經過嚴格的職業培訓等。這其中有很多海外經驗可以借鑒。

  就在3月16日,滴滴與快的也聯合發佈了《網際網路專車服務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標準》,包含了車輛管理標準、駕駛員管理標準、乘客管理標準、服務管理標準四大方面。

  陳小兵認為,滴滴、快的這個監管標準雖不盡完善,但是邁出了第一步,政府部門應該順應市場需求提出準入門檻和規範的標準。同時,專車經營的企業,可以制定高於政府行業標準的規範,既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也規範自己的運營。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國家資訊化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高新民則認為,專車服務是很好,但前提是要嚴格管理。“我是同意交通(運輸)部部長説的。專車不要跟現在的出租汽車費用發生衝突,一個是時間概念,一個是地點概念,一個是空間概念。”

  交通運輸部運輸司處長王繡春:

  行業融合需要平穩過渡

  交通運輸部運輸司處長王繡春在發言中表達了三條意見:首先,雖然會議探討的是“網際網路+交通運輸”,實際上應該換一個角度,把考慮問題的出發點掉過頭來,即交通運輸+網際網路。因為畢竟這是基於交通運輸實體行業,這兩個行業更好地融合,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發展,創造更大的效益。”

  具體到網際網路專車,王繡春認為,計程車或者專車都是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一個構成部分,討論專車的相關政策和措施離不開整個城市交通應該如何發展,即什麼是城市交通最好的解決方案。

  王繡春認為,現在如果把北京所有的私家車都發展成專車,作為一個北京市民恐怕未必願意看見,而城市的擁堵也不會緩解。所以,到底城市交通應該是一個怎樣的解決方案是需要研究的。無論計程車也好,專車也好,都應該在這個大的體系下進行適應性的制度設計。

  同時,王繡春強調,在新興行業和傳統行業的融合過程中,可能要有一個過程,要有一個平穩過渡,也就是追求各方既能夠各自有所發展、又能夠互相有所借鑒、落地的方案,這是交通部目前遇到的一個最大難題。

  北京大學學者薛兆豐:

  需求缺口難題仍待解

  對外界關於放開汽車租賃牌照管制、盤活社會閒置資源的呼聲,北京大學法律與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薛兆豐認為,釋放私車潛力是網際網路城市化的必由之路。

  薛兆豐在會上引用羅蘭貝格的數據分析稱,全國日均轎車出行的需求大約是6000萬次,其中3000萬次可以被計程車滿足。剩下的一半市場,全國租賃車輛的數字大約為35萬,意味著如果租賃車全部投放,也只能滿足剩下需求的10%左右。餘下的部分就都是由各種黑車等不合規的社會車輛來滿足。也正因如此,這個市場是非常大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4年專車市場大規模爆發之初,主流的專車服務大多是由私家車提供。隨後才遭到多地交通部門的管制。

  但薛兆豐也認識到,目前以網際網路約車為代表的一類共用經濟尚有許多阻礙,比如説(私家車)沒有交稅、服務品質、安全等,但這些又被認為是可以解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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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建議運營監管可分城市試運作

  目前,專車問題引起爭議的大背景是交通運輸改革,直接背景是計程車改革。業內的共識是,專車服務應該是由交通運輸部儘快出臺管理辦法,劃定電商平臺企業介入汽車租賃運營領域的業務範圍和規範,並儘快出臺法規明確允許帶(代)司機租賃的合法性,以及加速論證參與運營車輛的資質及可行性方案。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顧大松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全國難以一盤棋的情況下,建議專車監管仍應立法先行,尤其可以地方創新為主、分城市試運作。

  對於什麼樣資質的車輛可以被允許進入專車,顧大松認為一定要對此立法,應當鼓勵地方創新,立法引領,不一定要全面鋪開。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則認為,立法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基礎中立”,法律制度的安排不能阻礙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否則的話,就是不合時宜的。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副總工程師何霞表示,移動專車會受到交通運輸部和工信部的“融合監管”,而融合監管領域一般來説相對傳統監管要松一些,因為這些業務相對是比較新的業務,所以還會有包容化趨勢。

  這在具體立法出來之前,對專車領域無疑是一個較為積極的信號。

  談到監管目標,何霞表示,國外一般是消費者利益最大化,而在中國還要考慮第二條,就是要有利於産業的發展,此外,往往還需要考慮網路與資訊安全。

  中國社科院數資訊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還分析,在網際網路交通方面會有4個大“蛋糕”,第一個是車載智慧設備製造的大發展;第二個是交通運營領域;第三個是在移動專車背後還會延伸出一種網際網路服務,比如説地圖、定位、移動、電商,這裡面會增長出一大塊利益出來;第四是保險業也會成為這個行業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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