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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到用車舉報滴滴與快的合併涉嫌違規及壟斷

  • 發佈時間:2015-02-16 10:06:00  來源:光明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在2月14日宣佈戰略合作,雙方市場份額超過了99.8%,被多家媒體報道稱涉嫌壟斷市場。面對同行競爭,專車租賃公司易到用車正式向中國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舉報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的合併行為未按要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重違反中國《壟斷法》,請求立案調查並禁止兩家公司合併。

  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合併後,媒體爭議焦點集中在兩家公司的合併是否合法及合併後是否構成壟斷。兩家公司就上述問題進行了辯解。易到用車認為,合併方之一快的在其官網2014年3月披露的資訊顯示:該公司司機賬戶流水達47.3億元人民幣,月均營收超千萬元,僅此一項就遠超相關法規規定的反壟斷申報標準。兩家未經申報而實施合併案件嚴重違法。兩家合併後在相關市場上的市場份額超過90%,在事實上構成了線上打車行業的寡頭壟斷,將消滅和排除相關行業的市場競爭,嚴重損害中國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按照相關法規,兩家的合併即使不構成反壟斷申報的營業額門檻,商務部也應有權依法進行調查並禁止兩家的合併。

  對於壟斷的質疑,滴滴、快的方面回應稱,城市出行市場非常大,移動打車在其中只佔到非常小的比例,行業參與者也非常多,不存在壟斷。

  記者查詢《反壟斷法》發現,商務部負責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發改委負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工商總局負責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進行執法。根據國務院經營者集中申報規定,經營者集中未達到本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但按照規定程式收集的事實和證據表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

  易到用車高級副總裁于瑞卓表示,兩家公司在未合併前就展開了“燒錢大戰”,在事實上支配了行業內的市場規則,一旦合併成功,無疑會綁架行業規則,排除和消滅市場競爭。此外,兩家公司存在固定和變更相關市場的交易價格以及交易條件的行為,這屬於《反壟斷法》對價格壟斷協議的定義。兩家繞過相關部門審核“私定終身”的做法,一旦造成事實上的壟斷,將給國家反壟斷部門埋下“不作為”的隱患,尤其是對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根據《反壟斷法》,對於從事價格壟斷協議行為的,國家發改委有權對兩家公司處以最高2014年全年營業額10%的罰款以及禁止實施壟斷協議。

  網際網路市場不乏通過技術創新佔據市場壟斷份額的先例,也不缺乏包容精神,但滴滴和快的兩家合併的做法卻並不屬於以創新技術佔領市場,而是以資本融合形成巨大的壟斷聯盟,反而會限制技術的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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