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訊洩露網上明碼標價 消費者維權路漫漫
- 發佈時間:2015-01-12 07:03:5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書海
我國已發行超過4億張信用卡,每年通過信用卡交易的資金總額超過13萬億元。記者調查發現,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洩露現象頗為嚴重,在網路上形同“趕集”公開販賣。而種種例外條款、免責規定,往往讓消費者問責無門。
網購資訊經數十人確認真實
根據上海某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銷售人員提供的線索,記者近日使用QQ群搜尋功能,搜索“電話銷售”這一關鍵詞,找到約200個有“數據交流”功能的QQ群。搜索“銀行數據”,參與人數多達數百人、交易活躍的群至少有30個。據介紹,這些正是信用卡資訊交易的“黑市”。
在其中一個名為“電話銷售數據貨源”的QQ交流群,記者以求購者身份,很快就從一位賣家處獲得了“供試用驗真”的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在這份數據中,工農中建交等多家商業銀行的200名客戶資訊均在列,包括持卡人姓名、行動電話以及家庭住址、開戶銀行。
記者撥打了其中一位安徽省合肥市的持卡人盛某某的電話,經其確認,自己確是在交通銀行安徽分行某營業部申請辦理了太平洋信用卡。而家住合肥市蜀 山區某街道、在該市旅遊局工作的其他資訊,也與其本人提供的身份證明相符。經致電確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的數十位持卡人也表示,已洩露的客戶資訊真實有 效。
價格分等最低2分最高5元
記者調查發現,在微信及一些電子商務平臺,“電話銷售交流圈”“銷售行業資料群”也大量存在。多位“資訊販子”均表示,可以“按地區定制,先試用後付款”。此外,根據個人資訊“品質”的不同,價格也分為“三六九等”,每條價格從2分錢到5元錢不等。
例如,最新信用卡開戶數據按照0.5元一條出售;已經出售過一次的二手數據,可以便宜到0.35元每條;部分高端客戶如金卡、白金卡持卡人資訊每條售價則高達5元。借助網路聊天、支付工具,買家從下單到得到這些資訊,交易全程僅需數分鐘。
一名自稱河北籍的微信群賣家表示,這些資訊的主要購買者是貴金屬、信託等理財機構的電話銷售人員。僅他所在的群,每天有400多人商洽買賣。“越是沒怎麼被打過的電話資訊價格越高,最便宜的一份2000元10萬條,算下來每條數據只要2分錢。”
內鬼倒賣銀行被責令整改
商業銀行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將客戶相關資訊用於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記者調查發現,種種規定屢成“一紙空文”,導致大量客戶資訊被洩露:銀行“內鬼”倒賣知情人士介紹,每條個人資訊被提交給銀行後,要經過支行、分行、信用卡中心等多個環節,經手人員眾多。
在上海司法機關近年查獲的買賣客戶資訊案件中,工行、農行下屬支行員工也曾成為出售資料的源頭。
銀行轉手給“合作公司”記者以辦卡人的身份,走訪工農中建交五大行營業部,獲得的標準信用卡申請合同均顯示:個人資訊除了被銀行使用,還可能被 用於合作企業推銷業務、與聯名商戶共用資訊。據央行上海分行通報,江蘇銀行上海分行就曾將3.2萬份客戶的個人信用資訊透露給第三方理財機構,被責令整 改。
保密承諾的“例外條款”讓消費者不知情就默許轉讓據了解,現在辦理信用卡的合同基本都是各銀行自己的版本,沒有統一的格式合同。合同中銀行是否 要做資訊保密承諾以及如何利用客戶資訊,目前尚無任何規定。不少消費者反映,辦卡時填寫的表格密密麻麻,從沒仔細看過每一條條款。
事實上,與保險、超市、網站等合作方“共用個人資訊”等字樣往往置於合同不起眼位置。“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中就授權將自己的資訊轉手,遭洩露資訊的消費者如果想追責,這些免責條款反而成了擋箭牌。”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説。
自己舉證消費者維權很難
“資訊洩露極易誘發金融犯罪。”上海市檢察院金融檢察處處長肖凱表示,在一些存在漏洞的理財平臺,註冊會員只需持卡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卡號等資訊,即可劃轉資金。僅2013年,這一漏洞就被犯罪分子利用,在滬盜劃資金數百萬元。
許峰説:“商業銀行及目前處於資訊保護‘灰色地帶’的種種信用卡合作機構,都應對客戶的資訊安全負有責任。”現在,如果查出資訊洩露行為,也僅僅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處罰,對銀行和機構沒有任何追責。
此外,消費者如果要維權,自己需要承擔舉證責任。但對於資訊如何洩露、洩露給誰、造成了什麼樣的損失,這一系列舉證的難題靠個人難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