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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逗侵權案追蹤:暢遊指責其撒謊 起訴死磕到底

  • 發佈時間:2014-09-01 08:12:44  來源:南方新聞網  作者:李碧雯  責任編輯:王磊

  樂逗方面表示,與《三劍豪》開發商風際遊戲簽訂過版權免責條款,律師認定該條款無效。上述暢遊媒體總監表示,“因為金庸整個移動遊戲的著作改編權是授權給了暢遊和完美兩家,所以我們決定起訴他。

  樂逗方面表示,與《三劍豪》開發商風際遊戲簽訂過版權免責條款,律師認定該條款無效。

  理財週報見習記者 李碧雯/深圳報道

  作為手遊行業發行商大佬,樂逗最近又多了一個稱謂——“被告方”,而事件的另外一名主角也是遊戲行業的重量級公司——暢遊。

  兩家公司站在原告和被告席位,源於暢遊起訴樂逗旗下發行的《三劍豪》遊戲侵犯了其在手遊領域內所擁有的金庸先生的著作改編權。據理財週報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情況,目前暢遊起訴樂逗的侵權案件已經于6月立案,不過由於地區管轄權的問題,開庭時間可能會延遲。

  而樂逗的侵權案件並未影響其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而且,距其8月7日上市至今,股價已漲了41.09%。

  推遲開庭

  今年3月,一則暢遊起訴樂逗的消息一時間傳遍了整個遊戲圈,大家都驚呼這是兩個遊戲大佬的“戰役”,然而,讓當事雙方都沒有想到的是,這是一場漫長的戰役。

  暢遊媒體總監向記者介紹,“我們是3月份起訴的,6月份正式立案。目前地點還未確定,之前確認地點是北京,法院受理後有些管轄權的異議,會推遲開庭。因為樂逗這家公司本身是在深圳,但是有些行為是發生在北京。網際網路的侵權事件會比較麻煩,涉及到不同的地方。”

  對於這次遭侵權,暢遊的態度比以往顯得更為堅決,之前涉及到的與玩蟹科技、遊族的訴訟很快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解決,而這次對於樂逗的行為,暢遊則選擇了走法律訴訟程式。

  上述暢遊媒體總監表示,“因為金庸整個移動遊戲的著作改編權是授權給了暢遊和完美兩家,所以我們決定起訴他。樂逗的COO蘇萌之前過來給我們道歉過,不過只是道歉,沒有説任何解決方案,這是我們非常不滿意的,而且他們到處跟媒體説他們和解了,其實根本沒有和解。樂逗還是上市公司,所以要起訴到底。”

  據了解,目前暢遊的訴求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要求樂逗給予賠禮道歉,對全行業公開有個交代。“這個是我們最大的訴求,我們起訴不是為了樂逗賠的這些錢,暢遊是上市公司,也不差這點錢。”另外一方面,暢遊要求賠償給版權方損失,涉及的賠償金額達幾百萬元。“暢遊和金庸都算版權方。這個是否有個約定還是什麼,回來的錢如何分配現在不太清楚。”

  作為被告方,樂逗方面表示,目前還在積極處理中,時間可能會稍微比較長。“這本身也不是樂逗的問題,而是開發商的一些問題,有些不好鑒定的部分,我們也在做些相關的協調。”

  當被問及目前樂逗關於該訴訟的最新準備情況時,樂逗COO蘇萌告訴記者,“現在還不方便透露。不過我們當然希望以各種方式和解。”

  此外,理財週報記者向另外一家擁有金庸著作改編權的完美世界諮詢最新進展情況時,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稱,“從公司法務部了解的情況,目前公司尚未有起訴樂逗。”

  樂逗免責條款不作效

  樂逗和暢遊之間的糾紛應該追溯至去年12月樂逗代理的《三劍豪》上線內測的時候。去年12月,樂逗順利拿下風際遊戲開發的3D武俠ARPG手遊《三劍豪》的代理權,並有意將其作為明星手遊項目進行推廣。

  在樂逗的官網宣傳介紹中可以看到,公司曾經代理了《神廟逃亡》、《水果忍者》、《姜餅人酷跑》等紅極一時的遊戲,在休閒手遊中頗有行業影響力。而樂逗此次簽約《三劍豪》則是試圖將代理業務拓展到中重度遊戲市場,並以該遊戲為開端進入手遊ARPG領域。截至目前,該款遊戲在樂逗官網已經有652萬的下載量,在樂逗代理的手遊中首當其衝。

  雖然目前在樂逗官網上查不到《三劍豪》相關宣傳資訊,但是從其他遊戲相關網站能看到有關描述。比如介紹中常會出現“《三劍豪》集結金庸、古龍名作,過百位江湖名俠”等字眼,遊戲中也出現了如“喬峰”、“楊過”、“小龍女”等人名,並在人物介紹中也屢屢提及為金庸小説中人物。

  對於上述行為,2月27日,暢遊正式向樂逗和《三劍豪》發出律師函,要求刪除該遊戲中的侵權內容,並要求渠道商下架該盜版遊戲並保留對風際遊戲的進一步追訴權。此後《三劍豪》公開道歉,並對涉及的盜版內容作了相應修改,樂逗方面則稱,與風際遊戲的合作是基於版權作為前提條件,之前雙方簽訂過版權免責條款。

  對於該免責條款,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淑光解釋稱,樂逗簽的免責條款是沒有效力的。“因為侵權是不能通過約定來免除的,跟別人簽訂協議説,‘不會因為你這種行為而對第三方産生侵權’,這種協議是無效的,除非説簽協議的那方已經取得了金庸作品的授權,但是他必須看了這個授權,如果沒有看到這種授權,你本身的侵權行為無法通過約定免除。”

  蘇萌則表示,當初引入《三劍豪》時並未注意到版權糾紛問題。“這是相對於模糊的部分。我引進産品的時候,可能有個初步的認知,但這個比較難以監管和難以鑒定是否屬於侵權,以至於我們需要通過溝通、調解來進行鑒定。”

  然而,上述暢遊人士對該説法表示不認同,“風際遊戲把遊戲開發後就不管了,樂逗自己的宣傳材料大量的做,該遊戲如何金庸、如何江湖。他的賣點恰恰就是盜版,他不可能不知道侵權。”

  遊戲侵權屢屢不止

  根據法律中對於著作權的定義,其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人身權和財産權的總稱,具有一定的獨創性,並且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屬於文學藝術科學領域範疇。

  針對遊戲侵權事件,何淑光律師介紹,可以分為三個階層:第一,如果是只侵犯了單個角色的話,單個角色是不能保護的,因為如果要保護的話涉及範圍太大。第二種,就是幾十個角色在一起使用的情況,這種情況表明已經是在特定範圍了,不過這種相對邊緣化一些。如果是幾十個角色,然後創造了不同於以往小説的情節,這方面是存有爭議的。最後一種情形就是在這幾十個群體角色中再穿插一些原有小説出現的情節,比如圍滅光明頂,這就屬於很特定化的內容了,有情節、有人物、有形象,這肯定是有很確定指向金庸的作品。有可能相關方在表述當中做一些改變,但是改變本身就是對原作品的侵犯。”

  事實上,這類發生在遊戲中的侵權案例並不少見,一般包括專利侵權,不正當競爭,比如相互抄襲篡改等,還有就是著作權侵權。對於遊戲行業來説,如何吸引用戶流量,首先最關鍵的就是IP。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遊戲圈內侵權行為很嚴重。據了解,此前就有如《夢想海賊王》、《夢幻火影》等被原版權方日本東映要求下架。

  然而讓人質疑的是,在法律監管下,為什麼還有這麼多遊戲公司鋌而走險?該業內人士表示,主要是由於手遊行業生命週期很短,可能半年或一年已經過了生命週期,一些遊戲小廠商就是秉著撈一把就走的心態,賭的就是走完法律流程這個遊戲已經毀了,所以就是想打這個時間差,先把錢賺到再説。如上述所説的《夢想海賊王》遊戲就曾傳出月流水突破3000萬元的消息。但是這種侵權行為讓花重金購買IP的大廠商處於尷尬境地,未來維權看似路漫漫其修遠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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