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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虹、康佳售後被指“亂收費” 最高可罰3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1-20 11:56:27  來源:紅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紅網長沙11月19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楊淑華)日前,湖南嶽陽網友“姜多多”在紅網消費維權平臺發帖,他在當地買了一台長虹電視,在保修期內螢幕出現故障,聯繫售後卻被告知要求付維修費500元,在保修期內還得有償維修?網友“姜多多”感到不解。

  網友“姜多多”的遭遇並非孤例。據消費維權平臺不完全統計,近半年來接到類似投訴10余起。日前紅網3C家電頻道發起的“電視售後滿意度”調查數據顯示,近6成網友表示遭遇過電視售後亂收費。根據《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家電亂收費最高可罰3萬元。

  網友投訴電視售後“亂收費”

  湖南嶽陽網友“姜多多”2013年以5000多元在當地購買了一台長虹彩電。今年10月份,發現電視出現了黑屏故障,隨後聯繫售後被告知導致出現黑屏故障的部件不在保修範圍內,要求有償維修費用500元。“姜多多”很納悶,他特意查看了保修政策的保修範圍,他電視問題確實屬於保修範圍之內的,但是為什麼還要收費呢? >>>投訴連結:岳陽同興電器城長虹電視售後部保修期內要收費才維修

  湖南常德網友任小姐有著相似的遭遇。2014年5月,她在華星電器湖南澧縣店花費5199元,購買了一台50寸的康佳液晶電視,兩個月後出現品質問題,售後為其更換一台新的電視機。不料,2015年7月康佳電視再次出現同樣的問題,任小姐送至售後維修部,鑒定為螢幕破損,且是人為原因,不在保修期內需要交490元的維修費用。

  無奈的任小姐將康佳電視機送至維修部,過了一個多月維修部也無任何進展,任小姐致電康佳售後總部也無任何維修員聯繫她。今年8月8日,任小姐再次撥打康佳售後熱線,維修部告知任小姐維修螢幕需要支付2700元,給出的理由是:電視機螢幕損壞是能看到明顯裂痕的,且內屏損壞不能工作,所以維修費需要支付2700元。“螢幕本來就是在保修期內的,維修費也從原來的490元變成2700元了,我覺得康佳售後不合理。”遂向紅網“消費維權”頻道發帖投訴。 >>>投訴連結:康佳電視售後超差,售後人員拖遝且極不負責

  規定:維修家電亂收費最高可罰3萬元

  日前,紅網3C家電頻道發起了“電視售後滿意度調查”,目前已有1000余人參與投票,6成網友表示遭遇過電視售後亂收費。“有的售後在到府之前不説清楚要不要收費,到府後各種費用。”網友陳女士説,亂收費是她對電視售後不滿意的一個重要原因。

  採訪中,不少網友表示,不僅是維修亂收費,售後安裝環節亂收費現象也很普遍。從事售後工作的王平介紹,在售後安裝環節亂收費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無中生有,多報數量,二是多報價格,而後者是最常用的方式。而在售後維修環節,小病大治、以次充好則是常用手法。

  事實上,早在2012年我國就出臺了《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對家電維修項目和收費標準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家電維修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不得“虛列、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或內容”,不得“冒用家電生産者商標或特約維修標誌”,還需要“持證上崗”等。違反上述規定的,情節嚴重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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