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確保“切實解決執行難”取得成效,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于 2020年4月15日上午,對一起騰退房屋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2017年3月,景泰縣人民法院審理了原告周某訴被告景泰縣某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經一審、二審判決確定被告景泰縣某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向周某交付拆遷補償置換房屋。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該涉案房屋涉及第三人利益,給強制騰退增大了難度,為確保此次行動安全、有序進行,景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積極行動、多措並舉,召開專題會議,對本次行動進行週密安排部署。

2020年4月15日上午9時,景泰法院執行幹警到達執行現場,按照預案開展此次專項行動。整個執行活動分工明確,公開透明,全程錄音錄影。法警按照部署在出口設置警戒線,其他執行幹警有序進入騰退房屋內,騰房行動有條不紊的展開。由於第三人母親不明事實,法律意識淡薄,阻礙執行,情緒激動,身體出現不適。安撫組工作人員隨即詢問老人身體情況得知其有心臟病、氣管炎病史,耐心細緻的向老人解釋有關案件情況和法律依據,並報告現場總指揮,按照處突預案通知“120”急救中心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對老人進行救治。為了切實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深入推進使矛盾最小化,根據現場情況,執行法官耐心向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截止4月24日,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支付42萬元作為補償,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此次執行行動,彰顯了景泰縣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的信心和決心。為解決此類案件積累了成功經驗,得到了申請執行人及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成果,確保了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效得到持續鞏固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