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攬偉大事業、偉大工程、偉大鬥爭,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戰略佈局,為我們解決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工作指明瞭前進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來,會寧縣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要求,自覺履行職責,積極主動作為,抓班子帶隊伍,抓基層打基礎,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堅實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一是把落實主體責任作為抓好基層黨建的前提條件。會寧縣始終把加強基層黨建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與崗位首要職責,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將基層黨建工作放在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在全黨抓黨建的大環境中去研究,強化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理念,充分體現基層黨建的時代精神,真正把黨的最新理論成果貫穿于基層黨建工作始終。針對個別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組織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措施辦法不多、成效不明顯的問題,注重加強頂層設計,研究建立“三抓一規範”工作機制,制定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明確了縣委常委會、縣委書記、縣委常委和村(社區)黨組織、黨組織書記、黨組織班子成員總共16類黨建責任主體的工作職責,細化量化了93條黨建任務,嚴要求、高標準提出了抓基層黨建的具體項目、推進措施和時間進度,教育引導每一個黨建責任主體要聚焦主責主業、主動擔當作為,全面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全力打造堅強有力的戰鬥堡壘。

二是把深入調查研究作為抓好基層黨建的重要手段。調查研究是抓好基層黨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當前,正處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歷史時期,基層黨建工作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需要不斷加強調查研究,學習新知識、領會新精神,掌握新趨勢、拓寬新視野,找準解決問題、做好工作的良策。會寧縣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開展調查研究,把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到每一個基層黨委、總支和支部。在縣委常委的示範帶動下,縣級黨員領導幹部每年深入基層調研不少於60天,到聯繫點檢查指導工作不少於4次,幫助聯繫點解決實際困難不少於3個,每季度就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向縣委提交1條以上合理化建議。鄉鎮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至少開展4次基層黨建工作調研,撰寫1至2篇調研報告,走遍自然村和精準扶貧戶。村(社區)“兩委”幹部落實包片聯戶制度,定期走訪慰問老黨員、困難黨員、離職村幹部,掌握社情民意,及時解決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幹群關係。

三是把創新工作方法作為抓好基層黨建的關鍵所在。創新基層黨建工作,要堅持著眼實踐、把握規律、改革創新、務求實效,充分運用科學發展的理念、方法,正確認識新形勢走訪基層黨建工作的基本問題,深刻把握基層黨建工作的階段性特點,科學謀劃基層黨建工作發展思路,激發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內在動力。會寧縣推行“黨建+生態”模式,將黨建與美麗鄉村建設深度融合,引導黨員認領村莊保潔等責任崗位並踐行承諾,推動發揮作用常態長效。推行“黨建+創業”模式,針對農村黨員創業無項目、發展缺資金、致富少技術的實際困難,採取村黨組織主導、産業合作互助、黨員中心戶帶動的措施辦法,培育黨員致富帶富示範戶,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推行“黨建+基地”模式,打造沿路規模片帶、沿黃城鄉灌區、扶貧攻堅山區黨建示範點各50個。推行“黨建+網際網路”模式,探索推行“平臺+網頁+手機APP+電視+微信公眾號+二維碼”模式,為黨員群眾提供線上學習、資訊資訊、政策問答、種養技術等服務,不斷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鬥力。

四是把層層傳導壓力作為抓好基層黨建的內在動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從落實“八項規定”、整治“四風”入手,不斷拓展深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新常態初步形成,對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責任擔當要求越來越明確、標準越來越高。會寧縣堅持全面覆蓋,在工作對象上既突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這個重點,推動領導幹部增強自律意識、標桿意識、表率意識,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又嚴格管好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把嚴的標準和要求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把嚴的責任和壓力傳導到每一根“神經末梢”。在工作責任上全面落實鄉鎮和縣直單位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等有效手段,推動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部門承擔具體責任,形成層層傳導、環環相扣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鏈條。

五是把強化督促檢查作為抓好基層黨建的根本保證。會寧縣對基層黨建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罰當其責,糾建並舉、懲教結合的原則,加強橫向協調、上下聯動和力量整合,把加強日常監督、開展專項檢查、嚴格實施問責有機結合,形成協調有序、運作有力、監督有效、執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常態化機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按照述職述黨建、評議評黨建、任用看黨建的思路,研究出臺《全縣基層黨組織建設精准考核細則》,實行“錯時”考核考平時佔50%、觀摩考核考重點佔20%、年終考核考整體佔30%,直接將考核結果按30%比重計入鄉鎮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年終考核總分,考核分值直接運用到鄉鎮基層黨建年度考核分值中單獨獎懲,進一步強化考核指揮棒的作用。對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黨組織負責人,採取提醒、函詢、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辦法,實施追責制度,並取消當年度考核評優選先資格(作者係中共會寧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