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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
主席:馬啟智
省政府地址:銀川市解放西街217號
省政府電話:0951-5015889
 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位於中國西北部,地處黃河中上游,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東鄰陜西,北接內蒙古,南與甘肅相連。
地理位置和自然狀況
海 拔
地勢南高北低,一般海拔為 1100米至2000米,最高海拔為3556米。

自然資源

寧夏有宜農荒地1067.3多萬畝,是全國8個宜農荒地超千萬畝的省區之一;有可開發利用的草場4500多萬畝,是全國十大牧場之一 , 由衛寧平原組成的560多萬畝引黃灌區是我國西北地區四大自流灌區之一。 黃河多年平均過境流量325億立方米,國家分配給寧夏的年可利用的灌溉水資源40億立方米。 豐富的土地資源、便利的引黃灌溉和良好的光熱條件,為寄存的農業優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引黃灌區生産水準較高,各種農作物及瓜果 生長茂盛,品質優良。出産的西瓜、蘋果、葡萄的含糖量比中原地區高 15-20%。水稻單季畝産達700公斤,在西北地區名列前茅,是全國12個商品糧基地之一,正在努力建成國家兩高一優農業示範區。畜牧業生産在農業中佔29%。有水面達123萬畝,能進行水産養殖的水面達15萬畝。出産草、鰱、鯽、鯉等和河蝦、河蟹,水産業發展潛力很大。近年來寧夏漁業發展較快,每人平均水産品産量居西北地區首位。 已成為我國西北長城沿線地區重要的水産品供應基地。
寧夏已發現礦産資源50余種。以豐值度衡量,每人平均自然資源潛在價值為全國平均值的163.5%,居全國第5位。非金屬礦産資源豐富,主要有 煤炭、石膏、石油、天然氣、陶土、石英砂岩、重晶石等。煤炭儲量大,品種豐富,目前已形成相當生産規模。石膏礦藏量居全國第一,探明儲量 45億噸以上,一級品佔儲量的一半以上。同心縣賀家口子大型礦床,石膏層多達20余層,總厚度為100米左右,儲量達20億噸,為我國罕見的大型石膏礦床。石油、天然氣有相當儲量,具備發展大型石油天然氣化工的良好條件。寧夏的石英砂岩(硅石)潛在儲量了很可觀,已探明儲量在1700萬噸以上。還有磷、燧石、金、銅、鐵等礦産和特殊的粘土板岩--賀蘭石。
環境狀況
及問題
2005年當年完成限期治理項目117個,投入資金達9317.80萬元;完成綠色工程規劃項目2項,共投資21200萬元。全區建成煙塵控制區16個,面積206.50平方公里,增長3.0%;建成環境噪聲達標區16個,面積166.6平方公里,增長28.5%。全區自然保護區13個,面積54.71萬公頃;國家級自然保護區5個,生態示範區單位2個,面積達72.9萬公頃。
人 口

據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2005年全區出生人口9.43萬人,人口出生率為15.93‰,比上年上升0.04個千分點;死亡人口2.93萬人,人口死亡率為4.95‰;人口自然增長率10.98‰,全年凈增人口6.50萬人,年末總人口596.20萬人。

民族構成
全區的人口中,漢族人口為367.65萬人,佔65.47%;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93.90萬人,佔34.53%,其中:回族人口190.23萬人,佔33.88%。與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了56.91萬人,增長了18.31%,佔總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28個百分點;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39.10萬人,增長了25.25%,佔總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8個百分點,其中:回族人口增加了37.79萬人
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2005年末,全年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662人,在校研究生1443人,畢業研究生182人。全區共有普通高校13所,招生數14775人,在校生48650人,畢業生8817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44所,中等職業教育招生29033人,在校生63261人,畢業生14312人。普通中學418所,全區普通高中招生43786人,在校生125472人,畢業生36741人。全區普通初中招生103102人,初中階段毛入學率94.21%,在校生280950人,畢業生87233人。小學校2527所,普通小學招生130365人,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99.04%,在校生693207人,畢業生104704人。特殊學校6所,特殊教育招生159人,在校生1455人。幼兒園208所,幼兒園在園幼兒102042人。
2005年,各級各類學校3222所,教職工76118人。其中,專任教師65599人。   
初等義務教育在全區已全面普及,以縣為單位的"普九"人口覆蓋率達70.0%。
經 濟
生産總值
2005年全年實現地區生産總值599.40億元,比上年增長10.3%。
失業率
2005年年末城鎮登記失業人數4.4萬人,登記失業率4.5%。
財政收入
2005年全年完成一般預算總收入87.01億元,比上年增長29.9%。全年地方一般預算收入47.71億元,比上年增長27.4%,比2000年增長1.3倍,年均增長18%。全年地方財政支出158.71億元,比上年增長29.2%。
農業
2005年農業實現增加值69.78億元(不含農林牧漁服務業),比上年增長3.3%。

工業産值
和增長率

2005年全年完成工業增加值228.29 億元,比上年增長16.8%。

外貿狀況

據海關統計,2005年,全區外貿實現進出口總額9.67億美元,比上年增長6.4%。
外資利用
狀況
2005年全區實際利用外資1.41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2.5%。全年新批直接外商投資項目32個;合同外資金額1.91億美元。截止2005年底,全區註冊登記外商投資企業累計達到463家。

城鄉人民
生活

2005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8093.6元,比上年增加876元,增長12.1%;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6404.3元,增長10%。2005年全區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2509元,增收189元,增長8.1%,扣除價格因素的影響實際增長6.3%;農民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2094元,增長8.7%。
支柱産業
目前全區已形成以煤炭、電力、冶金、機械、紡織、造紙、食品等行業為主的工業體系
電 訊
現有電訊
電話系統
2005年,全區本地電話用戶達138.89萬戶,比上年增長16.2%。新增本地局用交換機容量7.74萬門,達到123.39萬門,增長6.7%。電話普及率達到54.44部/百人,每百人凈增6.49部。全區行動電話用戶達到181.08萬戶,增長14.2%。網際網路用戶數59.10萬戶,增長84.2%。行動電話普及率達到30.81部/百人,每百人凈增3.47部。
電臺電視臺
2005年末,有廣播電視臺21座,中短波廣播發射臺和轉播臺7座,廣播綜合人口覆蓋率91.42%;電視發射臺和轉播臺126座,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92.82%。
交 通
鐵 路
包蘭鐵路橫穿寧夏的北部和中部。由沿海進入西北的第二條通道--中寶電氣化鐵路使寧夏成為"第二條亞歐大陸橋"上的重要成員。正在進行的包(頭)蘭(州)線電氣化改造工程完成後,寧夏東進西出將更為便捷。
公 路
2005年末全區公路通車里程已達13078公里,比上年末凈增622公里,比"九五"末增加247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70公里,增加587公里。
航 空
1997年9月,自治區新建的可起降各類大中型飛機的4D級現代化航空港--銀川河東機場正式啟用。目前,首府銀川市已開通了至北京、上海、西安、廣州、佛山、成都、烏魯木齊、武漢、重慶等地的空中航線,形成了通往華北、東南、西南的空中交通網路。
水 路
寧夏流經397公里的黃河干流上已建起了6座橫跨黃河公路大橋,平均66公里河段就有一段大橋。目前,第七座黃河公路大橋正在建設中。
吸引外資的熱點和項目

根據國家産業政策和自治區經濟發展規劃的要求,自治區鼓勵外商投資於以下主要産業領域。
(1) 國家和自治區鼓勵的高新技術産業, 以及為能源、交通、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和基礎原材料工業提供資金、先進技術、設備。
(2) 為發展冶金、化工、 機械、建材、農副産品加工等我區的支柱産業提供資金、先進技術、設備。
(3) 對現有的大中型工業企業進行技術改造, 提高産品的品質和檔次,降低生産成本,擴大産品出口,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項目。
(4) 在銀川高新技術開發區投資舉辦的引進國外高新技術,生産高附加值的出口創匯産品。
(5) 為農業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發展種植業、 養殖業,進行農副産品加工的項目。
(6) 節約能源開發技術、 資源再生及綜合利用技術、環境污染治理工程及治理技術、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7) 旅遊、餐飲、資訊諮詢等服務業。

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

一、關於新辦獨資、合資、合作企業的政策規定
第一條 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的資源、産業、市場,除國家有特殊規定的,一律向全國開放,歡迎區外國有、集體、私營、"三資"等各類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以有形和無形資産為紐帶, 來自治區實施多層次、多形式、多要素的經濟技術合作,興辦各類企業。自治區將在註冊登記、審批立項、創造外部條件等方面提供便捷、良好的服務。
第二條 來自治區獨資新建生産性企業(包括興辦原材料基地),投産後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25%部分、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房産稅, 投産後5年內全額返還;土地使用稅建設期內免征,投産後免征5年; 從事資源開發的企業可返還資源稅3-5年; 免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流轉稅附加收費。企業所得稅免征期間所得收益,視同完稅處理。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 免稅期滿後企業經營困難的或技改擴建投入較大的還可視情況適當減免所得稅。 南部山區八縣和陶樂縣的政策優惠可適當放寬。
第三條 來自治區合資、合作新建生産性企業及國家和自治區確定的重點擴建項目,外聯方投資佔投資總額的25%以上,合資、合作期在10年以上的,企業(項目)投産後,視外聯方投資比例,對新增效益給予3-5年免征所得稅、返還25%的增值稅的優惠。5年內按50%返還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使用稅和房産稅。 免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流轉稅附加收費。減免稅期間,所分利潤視同完稅處理。 南部山區八縣和陶樂縣的政策優惠可適當放寬。
第四條 凡來自治區獨資、合資(外聯方投資需在50萬元以上、合作期5年以上)興辦第三産業(房地産開發業、娛樂業、飲食業、旅店業除外),3-4年內免征所得稅, 1-2年內返還營業稅,3年內按50%返還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使用稅和房産稅。
第五條 凡來自治區獨資、合資、合作興辦的各類企業,需佔用耕地的,經政府批准後,按標定地價的30-50%優惠出讓給建設用地單位。企業投産5年後,可允許土地轉讓。
第六條 凡來自治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自受益年度起免征農業稅和農林特産稅6年。在山區八縣及陶樂縣進行扶貧開發的項目,可免征農業稅和農林特産稅10年。此類項目需用荒地的,可以劃拔方式提供。
第七條 凡來自治區山區八縣及陶樂縣獨資或合資控股興辦農業資源深加工的企業,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從投産年度起免征所得稅8年,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從投産年度起免征所得稅10年。  
二、關於人才、技術聯合與開發的政策規定
第八條 區外科研單位、大專院校、企業和民營科技機構來自治區興辦實體,開展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活動,其技術性收入免征所得稅,營業稅先徵後返,免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流轉稅附加收費。
第九條 鼓勵區外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和個人以技術、名牌商譽等入股形式與自治區企業聯合開發生産性項目,在項目投産後三年內,技術入股方可以先提取稅後利潤的一部分,最多不超過20%。再按股分紅。屬高、新、精、尖産品的項目和國內外享有盛譽的名牌産品,可以項目定政策實行專項優惠。
第十條 對幫助自治區生産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單位和個人,除按合同付給費用外,企業可從投産當年新增稅後利潤中提取10-20%,另行獎勵。
第十一條 鼓勵區外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對自治區企業進行技術承包。按期完成技術承包合同,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承包方除按合同規定取得報酬外,還可按技術承包項目投産當年或第二年稅後利潤的10-20%獲得獎勵。對虧損企業進行技術承包,使企業扭虧為盈或大幅度減虧的,企業可根據效益情況,予以重獎。
第十二條 區外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民營科技機構與自治區科研單位、企業聯合研製、開發、生産新産品的,優先列入區科技發展計劃,並給予相應的科技貸款支援。當年發生的新産品開發和新技術改造費用可攤入成本,如年度發生額較大,可在以後年度分期攤銷。凡被自治區認定為高新技術産品的,投産後三年內,可從新增稅後利潤中提取10-20%,獎勵有關科研人員。
第十三條 鼓勵企業以聘用和調入的方式引進各類急需人才。工資待遇雙方協商確定,不受限制;有特殊貢獻者可發給專項獎金。具有中、高級職稱人員,簽定服務合同五年以上,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可解決其非城鎮戶口的配偶及未滿十八歲子女的城鎮戶口,免收城市增容配套費,優先安排子女入學、就業。
第十四條 區外科技人員來自治區服務於鄉鎮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的,可以破格聘任專業技術職務,享受相應待遇。
第十五條 歡迎外地經營管理人才來自治區公平競爭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崗位,或領辦、承包、託管中小企業,工資待遇根據企業效益可高可低,不受限制。獲得顯著經濟效益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企業可給予50萬元以內的一次性獎勵。
三、關於聯合發展現有企業的政策規定
第十六條 鼓勵區外優勢企業同自治區企業聯合經營。外聯方投入比例達25%以上,合作期限10年以上,合營企業在保證原上交財政基數的前提下,超基數部分免征屬地方財政收入的所得稅3年。
第十七條 鼓勵區外優勢企業以有形或無形資産投入改造自治區虧損企業,允許企業以實現利潤彌補虧損,補完虧損後,給予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的扶持。改造嚴重虧損企業,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增值稅25%部分還可先徵後返3年, 用於彌補虧損。
第十八條 歡迎區外企業兼併收購自治區企業。兼併收購經營情況較好的企業,在保證原上交財政基數的前提下,超基數部分所得稅免征3年。 兼併收購微利或短期虧損的企業,在保證原上交財政基數的前提下,4年內增值稅25%部分中超基數部分先徵後返,企業所得稅免征。兼併嚴重虧損企業,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可執行第二條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鼓勵區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對自治區企業租賃經營。租賃經營可整體租賃也可以部分租賃。租賃虧損企業扭虧後可免征所得稅3年。承租3年以上的,期滿經審定達到或超過經營目標的,可一次性返還承租方最後一年租金的50%。
第二十條 自治區現有虧損嚴重的企業,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確定企業資産保值、增值目標,在一定期限內由區外優勢企業無償託管。託管經營期一般為3-5年。託管經營期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使用稅、房産稅全額返還;在保證原上交財政基數的前提下,增值稅25%部分中超基數部分予以返還;免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流轉稅附加收費。達到資産保值目標,託管經營期內全部新增利潤歸經營方所有,並視同完稅處理。
四、關於合作的金融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區外企業兼併自治區企業除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等銀行《關於整頓、被兼併、解散和破産企業貸款停減緩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銀發〔1993〕113號 〕的優惠政策外,兼併銀川市區域內和列入自治區優化資本結構試點企業,以及區外被國家確定的重點企業兼併自治區企業,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 《關於鼓勵和支援18個試點城市優勢國有企業兼併困難國有企業後有關銀行貸款及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銀發〔1995〕130號〕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 對區外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我區進行産品協作、配套及加工零部件,使我區的有關企業成為區、地市或縣級財政收入骨幹的。或者擴大生産能力後,能夠出口創匯的,銀行將優先提供流動資金、技術改造和科技開發貸款。對企業效益好;出口創匯企業,貸款利率不上浮。
第二十三條 按照同等優先的原則,區內各家銀行貸款將優先支援東西部合作項目,且貸款期限在規定範圍內儘量從長,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歸還的,可適當予以展期。貸款利率一般不上浮,執行基準利率,或在10%幅度內下浮。對東西部合作項目所需貸款規模優先安排,無貸款規模時,人民銀行將協助國有商業銀行向有關總行申請貸款規模,或壓縮其他貸款,調劑出貸款規模用於解決東西部合作項目的規模需要。
第二十四條 對區外企業參與自治區企業股份制改造、兼併、重組的合作項目,人民銀行可優先安排發行地方企業債券,或給予其他短期融資的支援。
第二十五條 凡在自治區山區八縣及陶樂縣興辦各種扶貧經濟實體,進行扶貧開發;在國家規定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內,從事土地治理與開發;支援自治區經果林的更新和名、優、特産品的發展,以及林産品深加工和沙區資源綜合開發的,農業發展銀行將擇優扶持,實行貸款傾斜政策。
第二十六條 區外投資者來自治區與國家確定的民族用品定點企業合資生産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按規定實行優惠利率,利差補貼銀行按季返還企業,用於補充自有流動資金。
第二十七條 為橫向經濟聯合企業提供多種保險保障。開展一廠多險的配套服務和特約保險服務,實行保期和保額靈活調整的辦法。根據企業投保金額,視情況可給予減收保費優惠和安全獎勵。對大中型企業的災害和境外事故的理賠,按保險責任範圍和初估損失在未結案前先預付50%的賠款, 保障受損企業儘快恢復生産。
五、關於仲介服務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八條 向我區生産企業提供新技術、新工藝、新産品和轉讓科技成果的單位和個人,受益單位除按合同一次性付給轉讓費外,在項目投産後的3-5年內,每年按新增稅後利潤的10%給予獎勵。引進高新技術、名牌産品的,可根據先進程度、産品知名度、經濟效益情況,受益方可按年度新增稅後利潤1-3%給予仲介人一次性獎勵;其他方式和協作如果效益好,受益方按年度新增稅後利潤1-2%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九條 對引進國內外資金的仲介人,根據資金實際到位數,按數量多少、利息高低、使用年限,經同級政府批准,自治區受益方按到位金額5-1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三十條 向自治區提供先進技術和各類有價值的資訊,使企業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受益單位可給予有關人員當年新增稅後利潤5-10%的一次性獎勵。
六、其 他
第三十一條 根據生産和工作需要,區外在自治區企業人員可按規定申請辦理出國及赴港澳證件,由自治區外經貿廳和外辦負責審批辦理。
第三十二條 無論獨資或合資的橫向經濟聯合項目和企業;自治區在設計、施工、建材方面優先提供服務;所需水、電、氣和通訊設施,優先提供;貨物及産品外運優先安排鐵路運輸計劃。
第三十三條 區外在自治區獨資、合資企業的經營方式、勞動工資、財務關係、産品開發、技術改造和利益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企業在招工、用工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權,不受勞動指標和城鄉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 本政策規定適用於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今後來自治區興辦的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及各种經濟技術仲介服務活動。過去自治區發佈的有關橫向經濟聯合的政策規定與本政策規定不符的, 以本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政策規定中涉及的高新技術、名牌産品、新産品的認定由自治區經貿委和科委按職責範圍分工負責,引進資金、技術和各類經濟資訊的仲介認定由各級經協部門和技術市場主管部門按職責範圍分工負責。本政策規定中的稅收減免、返還及先徵後退的優惠政策,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落實、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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