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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
自治區主席:楊晶
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
自治區政府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號
郵遞區號:010055
電 話:0471-6944404
網址:
www.nmg.gov.cn
  內蒙古自治區位於中國北部邊疆,由東北向西南斜伸,呈狹長形,東西直線距離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橫跨東北、華北、西北三大區。土地總面積118.3萬平方公里,佔全國總面積的12.3%,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名列第三位。東南西與8省區毗鄰,北與蒙古國、俄羅斯接壤,國境線長4200公里。
地理位置和自然狀況
地  貌
全區基本上是一個高原型的地貌區,大部分地區海拔1000米以上。內蒙古高原是中國四大高原中的第二大高原。除了高原以外,還有山地、丘陵、平原、沙漠、河流、湖泊。
氣  候
全區由於地理位置和地形的影響,形成以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為主的複雜多樣的氣候。春季氣溫驟升,多大風天氣;夏季短促溫熱,降水集中;秋季氣溫劇降,秋霜凍往往過早來臨;冬季漫長嚴寒,多寒潮天氣。全年降水量在100-500毫米之間,無霜期在80-150天之間,年日照量普遍在2700小時以上。大興安嶺和陰山山脈是全區氣候差異的重要自然分界線,大興安嶺以東和陰山以北地區的氣溫和降雨量明顯低於大興安嶺以西和陰山以南地區。
自然資源
動植物:各類植物2351余種,植被組成主要有喬木、灌木、半木本植物、草本植物等基本類群,其中草本植物分佈面積最廣。野生動物眾多,共有獸類117種,鳥類362種,其中,列入國家和地區重點保護的動物有49種,珍貴、稀有動物10多種。
水資源:內蒙古自治區現有水資源總蓄量903億立米,其中地表水為675億立方米。境內有大小河流近千條,其中流域面積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07條;大小湖泊千余個,其中水面面積大於100平方公里的有8個。此外,全區還有不少含有多種治療功能礦物質的礦泉水和溫泉。全區共有水面98.43萬公頃。其中可利用淡水水面65.5萬公頃,佔全國可利用淡水水面的10.68%。
森林草原耕地:耕地面積722.4萬公頃,佔全國的6.11%;草原面積8666.7萬公頃,佔全國的73.3%;森林面積1866.7萬公頃,佔全國的15.8%。
礦産:礦床類型比較齊全。在世界已探明的140多種礦産資源中,內蒙古就有120多種。探明儲量居全國第一的有5種,居全國前十位的有65種。其中,稀土資源儲量8459萬噸,佔世界的80%,佔全國的90%以上;已探明煤炭儲量2247.5億噸,居全國第二位;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等金屬礦産以及化工原料、工業輔料等非金屬礦産種類繁多,儲量豐富;石油、天然氣儲量十分可觀,已探明13個大型油氣田,預測石油資源總量為20-30億噸,天然氣總量為10000億立方米。礦産資源儲量(不含石油、天然氣)潛在價值達13萬億元,佔全國的10%以上,居第三位。
旅遊資源:內蒙古旅遊資源豐富。如: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草原風光,大興安嶺原始森林,黃河景觀,神奇的響沙灣,眾多湖泊和溫泉,還有成吉思汗陵,昭君墓,古長城,陰山古剎五當召,五塔寺,百靈廟,東漢壁畫墓群等古跡。
環境和對策

由於特殊的地理條件,自治區很大一部分地區的生態環境一直比較惡劣,近幾十年來,溫室效應、非科學的開發利用等因素,進一步加劇了乾旱少雨,風蝕沙化,水土流失,全區荒漠化或潛在荒漠化土地已佔全區土地總面積的60%,並仍以每年約67萬公頃的速度擴展。
草場的沙化、退化、鹼化,使近年來沙塵暴頻繁發生;東部大興安嶺山地涵養水源的功能衰退,成為松遼流域發生洪澇災害的生態根源;區內僅黃河和西遼河流域段每年流失土壤近3億噸,相當於每年損失3萬多公頃土地,同時,泥沙淤積河床,加劇河流斷流。
為了改善生態環境,作為內蒙古實施西部大開發的"十大工程"之首的"生態建設工程"近年陸續啟動,包括:農區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牧區種草休牧工程、國家生態重點縣建設工程、"三北"防護林建設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大興安嶺天然林保護工程和生態移民工程。
生態建設目標:到2005年,基本遏制生態環境繼續惡化的局面;到2010年,生態建設初見成效;到21世紀中葉,基本實現山川秀美。
2005年全區確定的自然保護區188個,比上年增加1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個,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53個。自然保護區面積1424.41萬公頃,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面積342萬公頃。全區擁有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單位44個。年末全區環境保護系統擁有職工4060人,比上年末增長6.1%;年末全區擁有各級環境監測站66個。已建成環境噪聲達標區83個,環境噪聲達標區面積425.4平方公里,分別比上年增長10.7%和30.1%;年內新建成煙塵控制區66個,新建成煙塵控制區面積619.8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長1.9%。全區監測的14個城市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的5個,達到三級標準的6個,未達到三級標準的3個。
2005年全年完成環境污染治理項目993個,完成環境污染治理項目投資總額7.33億元,比上年增長8.1%。

人 口
人口統計
2005全年出生人口24.04萬人,人口出生率10.08‰;死亡人口13.02萬人,人口死亡率5.46‰;年末全區總人口2386.40萬人,比上年增加2.05萬人。
人口增長率
2005年人口自然增長率4.62‰,比上年上升1.07個千分點。
民族及人口
由蒙古、漢、滿、回、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朝鮮等49個民族組成,其中蒙古族人口421.12萬人。
文化程度
2005年末全區共有普通高等學校33所,比上年增加2所;全年招收學生7.09萬人,比上年增長1.1%;年末在校學生23.09萬人,比上年末增長16.2%,其中,少數民族在校學生6.29萬人。全年招收研究生2965人,比上年增長23.4%;年末有中等職業學校236所,招收學生8.45萬人,比上年增長25%;年末有普通高中359所,全年招收學生19.84萬人,比上年增長10.8%;年末有普通初中1346所,全年招收學生32.77萬人,比上年下降6.4%;全年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99.44%,小學學生輟學率0.22%。
經 濟
國內生産總值(GDP)
初步核算,2005年全年實現生産總值3822.77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21.6%,增幅比上年提高2.2個百分點。
每人平均GDP
按常住人口計算,2005年全年每人平均生産總值16026元,比上年增長21.4%,按當前匯率折算達1986美元。
居民收入
2005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9137元,比上年增加1014元,增長12.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3%。全年農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2989元,比上年增加383元,增長14.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5%。
GDP比重
2005年,第一産業增加值600.09億元,增長12.7%;第二産業增加值1685.13億元,增長29%;第三産業增加值1537.55億元,增長17.9%。
貧困人口和扶貧計劃
到2005年底,全年共有75.63萬居民得到國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濟。全年籌集社會福利資金19297.59萬元,銷售社會福利彩票55135.96萬元,接受社會捐贈2875.80萬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96倍、1.36倍和1.5倍。
失業率
2005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26%。
財政收入
2005年,全年財政總收入536.29億元,比上年增長43.6%。其中,地方財政收入335.05億元,地方財政收入中一般預算收入277.45億元,分別增長39.3%和39.4%。全年地方財政支出734.71億元,比上年增長21.9%。
外貿狀況
2005年海關統計的全區外貿進出口總額51.6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7.5%。其中,出口總額20.6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2.8%;進口總額30.97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0.8%。
 
外資利用狀況
2005全年新批准外商直接投資企業197家,比上年增加2家;合同外資額13.83億美元,比上年下降49.9%;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11.8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89%。
支柱産業
農畜産品加工業、能源工業、冶金工業、化學工業。
電 訊
郵 政
2005全年郵電業務總量(2000年不變價)276.1億元,比上年增長18.9%。

電 訊

電 話

2005年,全省電信業務總量267.2億元,增長19.5%。年末局用電話交換機總容量430.2萬門,增長2.2%。年末本地網固定電話用戶534戶,增長6.4%。其中,城市電話用戶427萬戶,增長6.8%;鄉村電話用戶107萬戶,增長4.8%。年末行動電話用戶704.1萬戶,增長18.4%。年末全區固定及行動電話用戶總數達到1239.6萬戶,比上年末增加143.1萬戶,全區電話普及率(包括固定和行動電話)達到52部/百人,增長14.5%。

廣播電視

2005年年末全區擁有廣播電臺13座,中短波廣播發射臺和轉播臺57座,廣播人口覆蓋率92.64%,比上年提高2.26個百分點;擁有電視臺14座,一千瓦以上電視發射臺和轉播臺80座,電視人口覆蓋率90.15%,比上年提高2.16個百分點;年末全區有線電視用戶198.46萬戶,比上年增長11.7%。
交 通
鐵 路
自治區境內有國有鐵路幹線14條,支線12條,地方鐵路5條,營運里程達7083多公里,密度為59.9公里/萬平方公里。京通、京包、包蘭鐵路橫貫東西,是連接東北、華北、西北的紐帶。滿洲裏和二連浩特是兩個大型陸運口岸,連接著俄羅斯和蒙古,並可直達歐洲諸國。
2005年鐵路完成貨運量22059.9萬噸,增長18.9%;鐵完成貨運轉机量1280.75億噸公里,增長15.3%;;鐵路完成客運量3258.8萬人,增長0.7%;鐵路完成旅客週轉量113.22億人公里,增長8.3%。
公 路
交通建設方面建成了國道110和210線我區境內高速公路、省際通道阿榮旗至集寧高等級公路。
2005年公路完成貨運量51020萬噸,增長19.5%;貨物週轉量323.35億噸公里,增長19.8%;完成客運量28604萬人,增長12.1%;旅客週轉量178.98億人公里,增長15.3%。
民 航
2005年,呼和浩特白塔機場擴建工程、鄂爾多斯機場開工建設,阿爾山、二連浩特新建和赤峰機場遷建項目前期工作也取得了重大進展。
2005年民航完成貨運量2萬噸,增長11.1%。完成貨物週轉量0.21億噸公里,增長26.5%。民航客運量251萬人,增長20.4%。民航完成旅客週轉量30.92億人公里,增長17.4%。
吸引外資的熱點和項目
熱 點
《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政策規定》第二章"産業導向"明確,內蒙古自治區鼓勵向以下重點産業投資:
一、 以我區農畜産品為原料的深加工産業及農牧業綜合開發;
二、 水利、電力、交通、口岸、小城鎮等基礎産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三、 稀土應用産品、生物工程開發、生産及經自治區科技廳認定的其他高科技産品開發、生産;
四、 旅遊資源及旅遊景點的開發建設;
五、 荒山、荒坡、荒溝、荒灘、荒漠治理項目,退耕土地林草經營項目及其他生態環保項目;
六、 礦産資源勘查、開採、加工;
七、 精細化工和石油化工、煤化工下游産品生産加工;
八、 新型建築材料開發、生産和廢舊資源再生項目;
九、 以兼併、收購、參股、控股等方式對內蒙古境內企業實施資産重組項目。
項 目
內蒙古自治區招商引資項目(選)
1、 優質活性炭生産線
2、 奶牛、肉羊胚胎移植推廣基地
3、 蒙藥新藥保利爾生産項目
4、 年産15萬噸玉米澱粉高效保水劑項目
5、 天然胡蘿蔔素生産項目
6、 內蒙古昭君民族園
7、 年産10000噸鋁板帶箔項目
8、 內蒙古高嶺土工業基地建設
9、 東勝市三期給水擴建工程
10、 包頭市綜合性體育館
11、 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工程
12、 包頭市金興藥用膠囊股權轉讓項目
13、 稀土高科3000噸單一稀土分離線後續工程
14、 伊化15萬噸/年天然氣制甲醇項目
15、 年産200噸精紡高支羊絨紗技術改造項目
16、 華蒙金河年産萬噸賴氨酸工程項目
17、 包鋼小方坯連鑄工程
18、 雷蒙欣等麻黃素系列新産品
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鼓勵外商投資優惠政策》
第一條 為加大對外開放力度,進一步吸引外商投資,加快我區外向型經濟的發展,除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外,根據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法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外國和港、澳、臺地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在自治區境內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獨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和興辦的其他公益事業。
第三條 對經營期10年以上的生産性外商投資企業,凡屬自治區鼓勵發展的産業,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從開始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五年內先徵後返;增值稅地方留成25%部分,在投産後5年內,由地方財政全額返還。自治區鼓勵發展的産業目錄由自治區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併發布。對實際經營期未滿10年的,應追繳已返還的所得稅和增值稅稅款。
第四條 鼓勵興辦投資額大的外商投資企業。
(一)對設在國務院批准的省會、沿邊城市及高新技術開發區的生産性外商投資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沿海(邊)開放城市及高新技術開發區的稅收優惠待遇。
(二)外商投資500萬美元以上、經營期10年以上、從事服務性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按確定稅率上繳所得稅,由地方財政部門返還50%。
第五條 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産品出口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所得稅稅率繳納所得稅,超過15%部分,地方財政部門予以退庫返還。
第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其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舉辦、擴建産品出口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當地財政部門批准,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産品自營或委託出口的,適用國家現行出口退(免)稅政策。企業當年出口産值達到本年度産品總值60%以上的,經當地財政部門核準,企業實際上繳所得稅超過10%的部分由財政部門返還企業。
第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免征地方所得稅。
第八條 外商向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的,鼓勵投資者以建設-運營-轉讓(BOT)、項目融資、轉讓經營權等方式進行建設和運營;對重點交通項目、舊城改造項目,經批准可在周側一定範圍內擴大與項目有關的土地開發和服務經營;企業可根據經營需要,經自治區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確定價格和收費標準。
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高等級公路建設,其車輛通行費收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實行從建成通車之日起8年內由當地財政部門全額返還的政策。
第九條 允許外商以出資、購買、參股、控股、承擔債務等形式取得經旗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出讓的國有企業的全部或部分産權。
第十條 實行土地使用優惠政策。
(一)外商投資企業在批准的建設期內,免繳土地使用費;
(二)投資者利用企業現有場地辦企業的,經營期在10年以上,從開業年度起5年內免交土地使用費。
(三)對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産品出口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從事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源開發、原材料生産的外商投資企業,從投産經營之日起,凡投資額50-100萬美元,免交土地使用費5年;101-300萬美元,免交土地使用費7年;301-500萬美元,免交土地使用費10年;500萬美元以上,免交土地使用費15年。
(四)外商投資企業對我區退化草牧場進行改良,在依法取得使用權後,按自治區規劃從事畜牧業開發。
(五)外商投資從事種植業、養植業,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和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在50年內)。
(六)外商、外資開發國有荒山、荒地、荒漠、荒灘、荒溝,可以開發為農用地的,優先開發為農用地,經有批准權的政府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商使用50年;開發為建設用地的,在開發建設達到合同規定的開發規模後,其使用權出讓金中地方留成部分,由當地財政全額返還。
(七)外商、外資對我區小城鎮進行建設改造,經當地政府批准,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第十一條 為鼓勵自治區邊遠地區招商引資,經申請,允許這些地區將外商投資項目安排到開發區內實施。有關部門負責在辦理易地立項、審批、開發和稅務劃轉等方面給予方便。
第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産和流通中需要短期週轉資金和其他必需的信貸資金,經開戶銀行審核,按照放貸程式優先放貸。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用現匯、固定資産或國家允許的其他財産向銀行抵押,申請人民幣貸款。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在地方性事業收費方面享受國民待遇,按中國企業、公民收費標準收費,並可使用人民幣結算。外商投資企業及興辦的公益事業所需水、電、氣和通訊設施等,按需要保證優先供應,並與國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在收費方面同等對待,實行統一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對産品出口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原材料生産企業,減半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第十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運輸産品,應向有關運輸部門報送計劃,運輸部門必須給予優先安排。
第十六條 在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外籍職工(包括其家屬),憑本人所在單位有效證件,在自治區境內的食宿、交通、醫療等,實行與國內人員同一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工資和獎金標準及工資總額由企業董事會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確定,向勞動部門備案。所需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安排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可相應享受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對外商要求批復和解決的申報文函,受理機關從收到文件之日起,在10天之內審查答覆。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時所提交的文件手續齊備後,由自治區、盟市對外招商中心、項目審批中心組織協調,工商、稅務、環保、城建、土地、外經、財政、計劃等部門採取聯合辦公或"一站式"服務形式,一次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條 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依法保護。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除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外,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檢查和處罰;
(二)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依法實施強制執行手段的機關外,不得責令銀行劃撥或者凍結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商的資金和帳戶,不得查封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商的合法財産。
(三)不得損害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過去有關規定與上述條款不相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外開放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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