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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
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
自治區首府:拉薩
自治區政府地址:拉薩金珠中路
  西藏自治區位於中國的西南邊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它北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青海省毗鄰,東連四川省,東南與雲南省相連, 南邊和西部與緬甸、印度、不丹、尼泊爾等國接壤,邊境線全長近4000公里。全區土地面積為122萬多平方公里,約佔全國總面積的12.8%。
地理位置和自然狀況
海 拔
西藏自治區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青藏高原的主體部分,有"世界屋脊"之稱。蜿蜒于西藏高原南側的喜馬拉雅山,全長2400公里,平均海拔在6000米以上,其中海拔8848.13米的珠穆朗瑪峰為世界第一高峰。雅魯藏布江為西藏第一大河,雅魯藏布江大峽谷深達5382米,是地球上最深的峽谷。
礦 産
西藏已發現的礦種達90多種。有26個礦種探明瞭儲量,其中11種的儲量名列全國前五位。礦種包括鉻鐵礦,鋰,銅,硼礦、菱鎂礦、重晶石、砷,白雲母、泥炭,石膏、鹽、芒硝、陶瓷土、硫、磷、鉀、硅藻土、冰洲石、剛玉、水晶、瑪瑙等。
能 源
西藏水能、地熱能以及太陽能、風能蘊藏量豐富。據統計,西藏年平均天然水能蘊藏量約為2億千瓦,約佔全國總量的30%;地表水資源總量約為3548億立方米,佔全國總量的13.5%;冰川水資源總量為3300多億立方米。西藏可開發的水能資源約為5659萬千瓦,佔全國總量的15%。西藏的地熱蘊藏量居全國第一位。拉薩市當雄縣轄區內的羊八井熱田是目前中國最大的高溫濕蒸氣熱田,也是世界已獲開發利用的大型地熱田之一。
植 物
西藏是一個巨大的植物王國,有高等植物5000多種。西藏又是中國最大的林區之一,保持著原始森林的完整性。北半球從熱帶到寒帶的主要樹種在這裡幾乎都可以看到。森林蓄積量為20.8億多立方米,森林覆蓋率9.84%。常見的樹種有喬松、高山松、雲南松、喜馬拉雅雲杉、喜馬拉雅冷杉、急尖長苞冷杉、鐵杉、大果紅杉、西藏落葉松、西藏柏和圓柏等。西藏松林面積約92.6萬公頃,其中西藏長葉松和西藏白皮松是特有樹種,已被列為國家保護樹種。  
野生藥用植物有1000多種,其中常用中草藥400多種。比較著名的有冬蟲夏草、貝母、胡黃連、大黃、天麻、三七、黨參、秦艽、丹參、靈芝、雞血藤。在已鑒定出的200多種菌類中,松茸、猴頭、獐子菌、香菇、黑木耳、銀耳、黃木耳等都是有名的食用菌, 有茯苓、松橄欖、雷丸等藥用菌。
動 物
西藏有哺乳動物142種,鳥類473種,爬行類49種,兩棲類44種,魚類64種,昆蟲類2300多種。野生動物有長尾葉猴、熊猴、獼猴、麂子、毛冠鹿、野牛、紅斑羚、鬣羚、金錢豹、雲豹、黑熊、野貓、青鼬、小熊貓、馬鹿、獐子、白唇鹿、野牦牛、藏羚羊、野驢、盤羊、黃羊、狐狸、狼、猞猁、馬熊、豺以及岩羊、雪豹等。在這些獸類中,藏羚羊、野牦牛、野驢、盤羊等係青藏高原特産珍稀動物,均屬國家級保護動物;白唇鹿為中國特有,也是世界珍稀動物之一。 鳥類中的黑頸鶴、藏馬雞等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旅遊資源
西藏自治區不斷開發利用自己獨有的自然和人文旅遊資源,現已形成具有各自不同特點的拉薩、藏西、藏西南、藏南四個旅遊區。   
拉薩旅遊區:包括拉薩、羊八井、當雄、江孜、澤當、日喀則、羊卓雍湖等。拉薩既是西藏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也是藏傳佛教的中心。這裡的大昭寺、小昭寺、布達拉宮、八廓街、羅布林卡和"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是拉薩遊覽區的主要景點。其中,大昭寺、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和"三大寺"均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藏西旅遊區:藏西即阿裏地區,被稱為"世界屋脊的屋脊"。這個旅遊區以宗教旅遊為特色,主要以普蘭為進出口岸,吸引尼泊爾和印度的旅遊者到神山聖湖旅遊,吸引國內外虔誠信徒來這裡朝拜。  
藏西南旅遊區:藏西南現已成為以登山旅遊為特色的旅遊區,主要接待經樟木口岸入境的尼泊爾旅遊者,組織他們觀賞這裡的山川風光,開展登山活動。   
藏南旅遊區:以林芝為中心,在這裡一日可看四季美景,有積雪皚皚的山峰,鬱鬱蔥蔥的原始森林,滿坡的杜鵑花和奔流不息的江水,不僅景色怡人,而且氣候濕潤溫和。   
新旅遊線路和特種旅遊:   
西藏自治區近年來又開闢了新的旅遊線路:拉薩-林芝-山南-拉薩東環形線和拉薩-日喀則-阿裏-日喀則西環形線,還開展了汽車探險、徒步旅遊和科學考察旅遊等特種旅遊,並且推出了拉薩雪頓節、羌塘賽馬藝術節和山南雅礱文化藝術節等旅遊項目。   
旅遊: 2005年,全年接待國內外旅遊者180.06萬人次,比上年增長47.2%。其中:接待國內旅遊者167.93萬人次,比上年增長49.0%;接待海外旅遊人數12.13萬人次,比上年增長26.6%。全年實現旅遊總收入19.35億元,比上年增長26.3%。實現外匯收入4443萬美元,比上年增長21.4%。
環境狀況及問題
與中國大部分地區相比,西藏的空氣稀薄,日照充足,氣溫較低,降水較少。西藏高原這裡每立方米空氣中只含氧氣約150─170克,相當於平原地區的62%至65.4% 。  
西藏的工業和其他污染的程度都是相當輕微的,從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也沒有酸雨現象。西藏對所有可能影響環境的建設項目,堅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治理污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的制度,原有的部分污染源也得到治理。全區燃料燃燒廢氣消煙除塵率為80%。城市建設實行合理規劃,強化園林綠化,拉薩市綠地覆蓋率為17.6%,每人平均綠地12平方米。
近年來,技術和研究部門完成了西藏自治區工業污染源、野生植物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調查等重要課題。在拉薩、日喀則、昌都建有環境監測站。根據調查和監測,目前西藏的環境狀況保持良好的狀態。大氣,水環境基本沒有受到污染;環境輻射在正常範圍之內,不存在任何人為造成的放射性污染。
2005年末全區共有各類環境檢測站8個,水質監測站34個,水土保持監測站3個。全區共有國家級生態示範區1個,自治區級以上自然保護區38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個。自然保護區面積40.83萬公頃,佔我區國土總面積的34.0%。
實施各項環境保護法規
西藏自治區政府一貫重視貫徹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這一基本國策,並認真執行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方針。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政府還陸續頒布了《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草原管理暫行規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保護水産資源的佈告》、《西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一批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其中僅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規章就有20多件。 西藏自治區政府的環境保護機構設立於1975年;1990年成立了自治區的環境保護委員會。根據西藏自治區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法規,全區自然環境保護內容包括森林、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生態農牧業、水源地、自然和人文遺跡、風景名勝、有價值的地質地貌、山峰保護等。多年來,在森林保護方面,強化護林防火和封山育林,開展群眾性的植樹造林活動。
人 口
人口統計
2005年末全區總人口為277.00萬人,比上年凈增3.32萬人。人口出生率為17.9‰,死亡率為7.2‰。
人口增長率
2005年自然增長率為10.7‰。
民族分佈及人口比例
西藏自治區是全國藏族居民最集中的地區,佔全國藏族人口的45%。除藏族外,西藏自治區還居住有門巴族、珞巴族、漢族、回族等民族以及人、夏爾巴人等。藏族是西藏的主要居民。語言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分為衛藏、康、安多三個方言區。 
全區的人口中,藏族人口為241.11萬人,佔92.2%;漢族人口為15.53萬人,佔5.9%;其他各少數民族人口為4.99萬人,佔1.9%。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了31.44萬人,增長了15.0%;漢族人口增加了7.45萬人,增長了92.1%;其他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3.14萬人,增長了169.7%。
文化程度
2005年,全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7717人,在校生18979人,畢業生3856人。各類中等職業教育招生2856人,在校生7027人,畢業生2513人。全區普通高中招生1.29萬人,在校生3.33萬人,畢業生0.97萬人。普通初中招生4.40萬人,在校生12.07萬人,畢業生3.58萬人。普通小學招生5.47萬人,在校生32.75萬人,畢業生4.55萬人。全區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達95.9%,比上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幼兒園在園幼兒9596人。
經 濟
國內生産
總值
初步核算,2005年實現西藏生産總值(GDP)250.60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2.2%。
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
2005年每人平均GDP達到9098元,增長10.8%。
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
2005年,在西藏生産總值中,第一、二、三産業增加值比重分別為19.1%、23.7%、57.2%,第一産業所佔比重比上年下降1.0個百分點,第二産業下降了0.2個百分點,第三産業提高1.2個百分點。
扶貧計劃
與內地,特別是沿海省、區相比,西藏還是一個欠發達的地區,1998年,全區仍有21萬人生活在貧困線線以下,約佔全區農村人口的9.8%。
1993年底,國家制定了"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即在20世紀的最後七年中,為全國8000萬貧困人口解決溫飽。1994年,自治區政府開始實施"西藏自治區扶貧攻堅計劃",該計劃提出,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用六年時間基本解決本區48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由於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和群眾的積極參與,這一攻堅計劃實施得十分順利。在1994年至1997年底的四年中,全區貧困人口從48萬銳減到21萬,貧困縣由22個減為9個。   
西藏的貧困人口相對集中在西部沿喜瑪拉雅山北麓地區、藏中農牧結合部和藏東橫斷山脈地區。這些貧困地區生産條件十分困難,由於經濟發展落後,當地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不足500元,無法維持最低生活需求。   
在這次扶貧攻堅戰中,自治區政府強調以開發帶動扶貧,為貧困人口創造和改善生産條件和生活環境,使其能夠自我發展,生産脫貧。這些措施包括由政府投資,當地群眾投勞的農田、草場和水利基本建設,利用當地資源興辦的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果業,農牧産品加工業和民族手工業等。與此同時,大力興辦學校和農業科技培訓班也被認為是扶貧計劃的重要內容。   
僅在1996和1997年間,全自治區就利用國家扶貧款和自治區自籌資金投資興辦了246了基本建設項目,總投資達4.1億元。由於這些項目的實施,到1997年底,在貧困地區改造中、低産田9700公頃,新開荒地4000公頃,草場建設5.3萬公頃,新建水渠62條,總長4000公頃,新修人畜飲水工程37處。這些農業基本建設工程為當地人民的脫貧創造了條件。
西藏的絕大多數貧困人口生活在自然條件惡劣的地區,那裏缺地,缺草場,缺水源,且自然災害頻繁,因此當地人民基本上難以通過改善生産脫貧。在這種情況下,搬遷和移民便成為政府考慮的最終手段。最近幾年中,江孜縣政府採取政府出資為主,個人再加一點的辦法幫助41家貧困戶從山高溝深、資源貧乏的地方搬遷到年楚河開發區內,使之在條件較好的地方通過生産經營解決溫飽。到1997年,日喀則地區政府共組織搬遷326家貧困戶,共2119人,其中76%已在短期內脫貧。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貧困縣農牧民認識到家庭人口太多是他們無法脫貧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主動要求本地政府發放避孕工具。在仁布縣,政府將扶貧與鼓勵婦女晚婚晚育、提倡生育健康結合起來。因此,該縣近年來在逐漸擺脫貧困的過程中,其人口增長率一直保持在千分之十二以下。
目前,除了中央政府的直接投資和扶貧貸款以外,西藏還享受一系列的特殊優惠政策,如貧困戶可免除國家定購糧的任務;貧困戶可享受化肥、農藥、農用地膜等生産資料的補貼;以及貧困地區的開發項目的設計、勘測等費用由政府承擔等等。   
此外,內地各省也參與了援藏扶貧工作。有的省、市將對口幫助的西藏地、縣的扶貧工作列入自己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力爭使所幫扶的地區的西藏人民和本地人民共同走上富裕之路。
財政收入
2005全年完成地方財政收入14.33億元,按同比口徑計算,比上年增長19.5%。其中一般預算收入12.03億元,增長20.1%。地方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為5.7%。
工業産值和增長率
2005全年鄉及鄉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增加值17.44億元,比上年增長14.9%,實現産值31.13億元,比上年增長14.2%。全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3.68億元,比上年增長18.6%。
農業産值和增長率
2005全年實現農林牧漁業總産值67.74億元,比上年增長4.0%。其中:農業産值29.89億元,增長2.3%;牧業産值30.05億元,增長0.8%。全年糧食産量93.39萬噸,比上年減少4.5%。
外貿狀況
2005全年進出口總額達20539萬美元,比上年下降8.1%。其中:出口總額16532萬美元,增長27.1%;進口總額4007萬美元,下降57.1%。
外資利用
狀況
西藏自治區政府歡迎外國廠商在能源、交通、建築、輕工、紡織、機電、商貿、食品、養殖、加工、農林牧業開發和旅遊業開發等方面的投資,或經營獨資、合資企業,或開展經濟技術合作;尤其歡迎中、長期投資項目和有效益的綜合開發。西藏自治區政府還支援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從事"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業務,以及邊民互市貿易。凡經政府部門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均可享受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優惠政策。
到目前為止,西藏自治區政府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累計已達50多家。僅1994年就有19家,總投資10.2億元人民幣和2000多萬美元,協議和洽談客商來自美國、日本、德國、馬來西亞、尼泊爾和澳門、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對外經濟合作一些國際組織和國家先後開始同西藏進行經濟合作,實施了部分國際援助項目。其中,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從1981年開始提供約400萬美元的援助,用於羊八井地熱電站建設;1989年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援助以抗禦乾旱、改善灌溉條件為主的拉薩河谷四縣(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現已全部投入使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提供321.5萬美元的援助,用於西藏自治區婦幼保健站等10個項目的建設。1995年,聯合國開發署決定向西藏西部珠穆朗瑪自然保護區聶拉木、定日、定結、吉隆4縣提供82.2萬美元的援助,包括農業、住房、學校、風能發電、家庭手工業等項目。
國際資金和援助計劃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從1981年開始提供約400萬美元的援助,用於羊八井地熱電站建設;1989年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援助以抗禦乾旱、改善灌溉條件為主的拉薩河谷四縣(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現已全部投入使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提供321.5萬美元的援助,用於西藏自治區婦幼保健站等10個項目的建設; 1995年,聯合國開發署決定向西藏西部珠穆朗瑪自然保護區聶拉木、定日、定結、吉隆4縣提供82.2萬美元的援助,包括農業、住房、學校、風能發電、家庭手工業等項目。
支柱産業
和平解放50年來,在中央和全國兄弟省市區的大力支援下,西藏經濟從一窮二白起步,逐步形成或正在形成以旅遊業為首的六大特色支柱産業,為新世紀經濟跨越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支點。這六大特色支柱産業是:   
旅遊業:西藏擁有舉世無雙的自然景觀和人文資源,旅遊業是全區發展最快、潛力最大的特色産業。在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朱鎔基總理強調,必須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快發展旅遊業,一定要把旅遊業作為西藏的支柱産業。"九五"期間,西藏接待海內外遊客突破200萬人次,去年達60.8萬人次,旅遊直接收入6.5億元,間接收入32.6億元,分別佔全區國內生産總值的5.5%和27.8%。"十五"期間,西藏將圍繞建成國際精品旅遊勝地的目標,實現與歐、美、日、韓、新、尼泊爾等國家、港澳臺地區及國內其他主要旅遊城市的旅遊聯網,形成觀光、探險、休閒、度假齊全的大旅遊産業體系,建成以拉薩為中心、連接6個地區、5個周邊省區和尼泊爾的旅遊線路。自治區旅遊局局長張萬生説,到"十五"末,西藏將實現年接待國內外遊客近140萬人次,旅遊總收入達15.5億元,佔全區國內生産總值一成左右。  
藏醫藥業:獨具特色的藏醫藥業擁有2000多年的歷史,"九五"期間,西藏藏醫藥業開始將傳統優勢與現代科技、生産工藝結合起來,逐步走出西藏、走向全國、走向世界,年産值已逾3億元。"十五"期間,西藏將堅持改善條件和內涵建設並重、突出藏醫藥特色與完善服務功能並舉,加強藏醫藥人才培養,推進藏藥企業向規模化、集團化方向發展,引進現代標準加快傳統藏藥的劑型改良,促進藏醫藥生産與國際國內接軌,廣泛採用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實現藏紅花等傳統藏藥材的人工繁育栽培,建立全國最大的藏藥材基地,形成全國藏醫藥研究開發生産中心。 
高原特色生物産業和綠色食(飲)品業:西藏野生動植物資源種類豐富,"十五"期間,西藏將進一步發揮生物多樣性的優勢,大力發展高原食用菌、紅景天、人參果等具有高原特色的綠色食品加工業;充分利用西藏飲用水資源蘊藏量大、微量元素豐富的優勢,大力發展礦泉水、啤酒、植物保健品,建成國家級綠色飲料生産基地;逐步建立藏東野生菌類開發基地、藏東野生生物食品生産基地和藏北野生生物食品開發基地,建立綠色食品生物資源種質庫,並形成一定的加工能力和品牌效應。  
農畜産品加工業和民族手工業:西藏的農牧資源和民族手工業具有獨特優勢。"十五"期間,西藏將大力發展牦牛、優質青稞等農畜産品深加工,通過産業化經營形成規模經濟;充分發揮民族手工技能優勢,以出口地毯為拳頭産品,以開發旅遊紀念品為重點,大力發展民族手工業。  
礦業:西藏礦産資源豐富,目前已探明的礦産資源潛在價值達6500多億元,每人平均25萬元,目前礦業開發總産值佔全區國內生産總值的4%。"十五"期間,西藏將有重點地發展礦業,加強地質勘查,重點開發有市場需求的鉻、銅、黃金、鉛、鋅、硼、鋰等礦産資源,對玉龍銅礦、扎布耶湖資源等重大開發項目,運用市場機制,吸引國內外資金、技術入股,合作開發,提高礦産資源開發的附加值。  
建築建材業:建築建材業日益成為西藏重要的支柱産業,2000年建築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的14.1%。"十五"期間,西藏將抓住西部大開發機遇,按照培育強勢企業、規範市場行為、提高建築建材品質的總體要求,實現建築建材業的快速發展。
電 訊
電話擁有率
2005全年新增固定電話用戶14.69萬戶,達到52.53萬戶,其中:城市電話用戶49.50萬戶,鄉村電話用戶3.03萬戶。新增行動電話交換機9.00萬門,總容量達66.00萬門。新增行動電話用戶7.27萬戶,達到了46.93萬戶。年末全區固定及行動電話用戶總數達到99.50萬戶,比上年末增加22.00萬戶。電話普及率達到37.0部/百人。
電臺
電視臺
2005年廣播電臺1座,中、短波廣播發射臺和轉播臺34座,電視臺5座。廣播人口和電視人口覆蓋率分別達84.9%和86.0%。
交 通
鐵 路
青藏鐵路一期工程已開通貨運和客運。這條鐵路東起崐青海省會西寧市,西至格爾木市南山口站,全長846.9公里,全線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軌頂面最高點海拔3700米。2005年,。
公 路
以拉薩為中心的公路交通網已經形成,全區有幹線公路15條,支線公路315條,總長度2.2萬公里。川藏公路、青藏公路、新藏公路、滇藏公路和中尼國際公路是主要幹線。青藏公路由青海西寧到拉薩,全線長2122公里;川藏公路由四川成都到拉薩,全長2413公里;新藏公路由新疆葉城縣到阿裏地區噶大克,全長1179公里;滇藏公路由雲南省下關市至芒康縣,全長315公里;中尼國際公路由拉薩至日喀則地區樟木口岸,全長736公里。2005年,公路運輸完成貨運量356.00萬噸,增長29.9%;完成客運量385.00萬人次,增長50.4%。
航 空
拉薩已開通至北京、成都、上海、廣州、重慶等地的國內航線和至尼泊爾王國首都加德滿都的國際航線。其中,拉薩至成都空中距離1100多公里,年客運量10萬多人,年貨運量1600噸。拉薩貢噶機場經過改建,可以起降波音767大型客機。投資2.5億元修建的世界海拔最高的邦達機場,也于1994年9月竣工。2005年航空運輸完成貨運量1.61萬噸,增長4.5%;航空運輸完成客運量94.47萬人次,增長14.2%。
吸引外資的熱點和項目
熱點和項目
西藏自治區政府歡迎外國廠商在能源、交通、建築、輕工、紡織、機電、商貿、食品、養殖、加工、農林牧業開發和旅遊業開發等方面的投資,或經營獨資、合資企業,或開展經濟技術合作;尤其歡迎中、長期投資項目和有效益的綜合開發。西藏自治區政府還支援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從事"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業務,以及邊民互市貿易。
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
法律保障
西藏地方政府對外商的投資項目,將在計劃安排、立項審批、配套資金、開工建設、企業設立、註冊登記等環節予以優先辦理。  
西藏自治區政府依法保護外商的合權益, 外商在西藏自治區的獨資或聯營的資産,可以委託中國國內持有具備法律效力委託書的親友代理,或者轉讓、繼承。外商願意向國家有償出讓或者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徵收時,依照法律程式進行,並給予相應的補償。 外商在西藏自治區內因履行合同發生的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當事人應當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外商可向西藏自治區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經合同各方同意後向國內其他省區仲裁機構、國家級仲裁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用 地
外商來西藏自治區投資可購置房産,依法通過有償出讓形式使客商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期限為50-70年。使用西藏自治區國有土地的獨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在批准的建設期內,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佔用耕地的,免繳耕地佔用稅;從開業年度起,8年內減半繳納土地使用稅。經營期不足10年的,佔用耕地的,免繳耕地佔用稅;在建設期內,免繳城鎮土地佔用稅。合資、合作或其他聯營方式的企業,利用西藏自治區現有企業的現有場地,或經批准新佔國有土地辦企業,在批准的建設期內,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佔用耕地的,免繳耕地佔用稅;從開業年度起,8年內免繳土地使用稅。從事生産性開發經營的客商投資企業,徵收土地使用費實行優惠。   
西藏自治區礦産資源依法實行有償開採。除國家規定的特定礦藏資源外,其他礦藏資源的開採,經西藏自治區政府批准,客商可以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和獨資經營的方式勘探開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産資源法》和《礦産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對包括各礦種在內的全部礦産資源(含地熱、磚瓦用砂岩、建築用砂頁巖、粘土、花崗岩、大理岩),對各种經濟成分和各种經營方式的全部採礦者,均徵繳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
進出口貨物:政府鼓勵和支援西藏自治區的企業或聯營企業利用區內、區外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技術設備在中國鄰近國家興辦獨資或聯營企業,産品全部外銷。允許外貿企業用進口商品在國內其他省區串換西藏自治區工程建設和其他生産、生活必需的物資和商品。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有償招標的出口商品和國家指定專業總公司經營的進口商品外,授權西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廳按照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進出口商品配額數量簽發許可證。
邊境貿易
西藏自治區內、國內其他省區、國外企業的生産、生活資料均可進入邊貿市場。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由西藏自治區經濟貿易廳授權當地邊貿管理部門就近簽發。從邊貿進口的商品,經西藏自治區政府批准,可以銷往國內其他省區。
稅 收
根據外商投資額、投資經營的種類和期限,分別減免工商稅、所得稅、進口關稅。外商在西藏自治區興辦生産性企業,其生産經營所得,從獲利年度起,均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免征地方所得稅。
其中,  
從事能源、交通運輸、農牧業生産經營的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八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從事農畜土特産品加工、民族手工業、旅遊商品及其生産加工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四年免征所得稅,第五至第六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從事旅遊事業開發的企業,投資金額超過500萬美元或3000萬元人民幣,經營期在10年以上,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稅,第四年減半徵收所得稅。達不到上述標準的企業,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外商在西藏自治區沒有設立機構而擁有來自西藏自治區的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稅的以外,按7%徵收所得稅。外商用從西蕆自治區內企業獲得的利潤在西藏自治區再投資辦企業或擴大再生産,期限不少於五年的,全部退還其投資部分已繳納的所得稅,外商除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賦,按西藏自治區內同類企業或者比照西藏自治區內企業同等對待。   
允許外商以人民幣代替外匯繳納稅費。外商經營所得利潤和外籍人員個人收入匯出境外時,免征匯額所得稅。在按上述規定減免所得稅後,産品出口外銷佔企業當年銷售收入50%以上的,減半徵收企業當年所得稅。  
外商在投資總額內進口本企業建設用的機器、設備、建築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外商進口自用的辦公用品、安家物品、交通工具等,在合理的數量內,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由海關監管,免領進口許可證。
客商進口本企業生産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包裝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其加工製造後産品全部外銷的,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部分外銷的,免征其産品所包含進口料、件的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內銷部分按有關規定補徵進口料、件的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的一半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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