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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蘇
省長:梁保華
省會:南京市
省政府地址:江蘇南京市北京西路70號
郵遞區號:210013
電話:(86-25)6634387
省政府網址:http://www.jschina.com.cn
  江蘇簡稱蘇,位於我國大陸東部沿海中心,介於東經116°18′-121°57′,北緯30°45′-35°20′之間。跨長江下游兩岸,東瀕黃海,有近1000公里的海岸線,西北連安徽、山東,有低山丘陵錯落,東南與浙江、上海毗鄰。
地理位置和自然狀況
地 形
  江蘇地處美麗富饒的長江三角州,地形以平原為主,主要有蘇南平原、江淮平原、黃淮平原和東部濱海平原組成,其中點綴著中國五大淡水湖中的太湖、洪澤湖,自然條件優越,經濟基礎較好。
氣 候
  全省氣候具有明顯的季風特徵,處於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地帶,大致以淮河-灌溉總渠一線為界,以南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以北屬暖溫帶濕潤季風氣候。全省氣候溫和,雨量適中,四季分明。
自然資源
水資源: 全省境內河川交錯,水網密布,長江橫穿東西400多公里,京杭大運河縱貫南北690公里,西南部有秦淮河,北部有蘇北灌溉總渠、新沭河、通揚運河等。有大小湖泊290多個,全國五大淡水湖,江蘇得其二,太湖和洪澤湖像兩面大明鏡,分別鑲嵌在水鄉江南和蘇北平原。 江蘇水産資源豐富,有廣闊的海涂、淺海,東部沿海漁場面積達15.4萬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著名的呂泗、海州灣等四大漁場,盛産黃魚、帶魚、鯧魚、蝦類、蟹類及貝藻類等。江蘇也是全國河蟹、鰻魚苗的主要産地。內陸水面2600多萬畝,養殖面積近800萬畝,有淡水魚類140余種,已利用的有40多種。
礦産資源: 江蘇省礦産資源分佈廣泛,品種較多,已發現的有120種。能源礦産主要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氣;非金屬礦産有硫、磷、鈉鹽、水晶、蘭晶石、藍寶石、金剛石、高嶺土、石灰石、石英砂、大理石、陶瓷粘土;金屬礦産有銅、鉛、鋅、銀、金、鍶、錳等。粘土類礦産、建材類礦産、化工原料礦産、冶金輔助原料礦産、特種用途礦産和有色金屬礦産,是江蘇礦産資源的優勢。
旅遊資源: 江蘇自古以來就是旅遊勝地。南京、蘇州、揚州、鎮江、常熟、徐州、淮安都是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省內的中國優秀旅遊城市有13座,包括六朝古都南京、人間天堂蘇州。江蘇境內有長江、太湖、徐海三大旅遊區,現有20個風景名勝區,23個森林公園,6個旅遊度假區,416處國家級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蘇州市9座古典園林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定為世界文化遺産。
2005全年國內旅遊人數17234.26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7.6%;國內旅遊收入1625.62億元,增長26.0%。
環境狀況和問 題
2005年末全省共有環境監測站14個,設立自然保護區31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個,自然保護區面積82.26萬公頃。建成煙塵控制區142個,面積達0.3萬平方公里;建成環境噪聲達標區207個,面積為0.24萬平方公里。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78.2%、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6%,分別比上年提高2.1個和2.6個百分點。工業廢水排放總量29.12億噸,工業廢氣排放總量19587.8億標立方,工業粉塵排放量36.16萬噸。
人 口
人口統計
200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474.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2萬人。全年人口出生率9.24‰,下降0.21個千分點;死亡率7.03‰,下降0.17個千分點。
人口增長率
2005年人口自然增長率2.21‰,下降0.04個千分點。
民族分佈及人口比例
全省除漢族外,還有55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21萬人口,佔全省人口的0.29%。是典型的民族散雜居地區。
失業率
2005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6%,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文化程度
2005年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15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6.15萬人,在校生115.98萬人,畢業生22.97萬人。研究生教育招生2.87萬人,在校研究生7.79萬人,畢業生1.49萬人。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率達到89%,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33.5%。高等院校數、在校大學生數、職業教育在校生數繼續保持全國領先。農村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經濟薄弱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省標補貼發放問題得到全面解決。初中升學率89.6%。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99.7%。特殊教育招生0.34萬人,在校生3.16萬人。幼兒園在園幼兒130.96萬人。
經 濟
生産總值
初步核算,2005全年實現生産總值18272.12億元,比上年增長14.5%。
佔生産總值比重
2005年,第一産業增加值1388.58億元,增長2.8%;第二産業增加值10342.67億元,增長16.0%;第三産業增加值6540.87億元,增長14.8%。
工 業

江蘇的機械工業總量為全國第一,江蘇的衛星地面站、通訊設備、電腦、彩色顯像管、積體電路、電子元器件等高新技術的研製、生産、開發能力居全國同行業前列。電子資訊産業成為江蘇重要的經濟增長點。南化集團公司和南京化工廠是中國化學工業最早的基地之一,揚子石化和儀徵化纖為中國特大型石油化工企業。目前,江蘇是中國南方最大的石油化工基地。此外,江蘇的汽車工業生産規模居全國第四,紡織工業是江蘇的傳統優勢産業,冶金工業方面,其先進的大功率電爐擁有量居全國首位,有色金屬加工能力為全國第一。
2005全年完成工業增加值9326.67億元,比上年增長16.7%。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完成增加值8054.67億元,增長22.5%。

農 業
江蘇是中國著名的魚米之鄉,素有"蘇湖熟,天下足"的美譽。盛産油料、棉花、蠶繭、魚類等。
2005全年糧食總産量達2834.6萬噸,比上年增加5.5萬噸。太湖豬、太湖鵝、高郵鴨、陽澄湖大閘蟹、碧螺春茶、泰興白果、白沙枇杷等名特産品享譽中外。
商 業
2005全年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699.90億元,比上年增長16%。分城鄉看,城市消費品零售額4453.38億元,增長16.6%;農村消費品零售額1246.52億元,增長14%。
財政收入
2005全年財政地方一般預算收入1322.68億元,增收342.18億元,增長26.4%;按江蘇省財政統計口徑,財政總收入實際入庫數3124.80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增長23.8%。
工業增加值和增長率
2005全年完成工業增加值9326.67億元,比上年增長16.7%。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完成增加值8054.67億元,增長22.5%。
外貿狀況
2005全年進出口總額2279.41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3.4%。其中,出口總額1229.82億美元,增長40.5%;進口總額1049.59億美元,增長26.1%。
外資利用
狀況
2005全年協議註冊外資為457.2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8.5%;實際到帳外資額達131.80億美元,增長29.2%。全省新批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大項目149個,5000萬美元以上的大項目112個,9000萬美元以上大項目59個。
支柱産業
機械、電子、石化、汽車四大支柱産業
友好城市
江蘇省及省轄市、縣級市已與31個國家的139個省州和城市締結國際友好關係,總數列全國各省、區、市第一位。
電 訊
電話擁有率
2005年末局用交換機總容量4187.13萬門。年末固定電話用戶3059.35萬戶,新增477.49萬戶;其中城市電話用戶2089.54萬戶,鄉村電話用戶969.81萬戶。住宅電話用戶2318.72萬戶,新增317.72萬戶。年末行動電話用戶2550.43萬戶,新增331.89萬戶。全省電話普及率達75.1部/百人,比上年增加10.5部。年末網際網路用戶449.54萬戶。
廣播電視
2005年,全省共有廣播電臺14座,廣播發射臺和轉播臺21座,電視臺14座,廣播人口綜合覆蓋率和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分別達99.7%和99.6%。有線電視用戶1022.16萬戶,比上年增長12.1%。
 交 通 
鐵 路
江蘇的鐵路可直達全國40多個大中城市。正在修築縱貫全省的鐵路,現鋪軌工程已經基完成。東起連雲港,西至荷蘭鹿特丹的新亞歐大陸橋自1992年底開通以來,已經承擔了95%的過境運輸業務。2005年鐵路營業里程1598.9公里,鐵路正線延展長度2301公里。
公 路
2005年末全省公路里程82739公里,新增9657公里。
航 空
有國內外航線67條。省內有7個城市建有民航機場。2005年,民航貨物週轉量0.58億噸,比上年增長17.2%;貨運量4.28萬噸,比上年增長16.0%;完成旅客週轉量28.45億人公里,比上年增長6.35%;完成客運量222.04萬人次,比上年增長5.9%。
吸引外資的熱點和項目
鼓勵外商
投資重點

農林牧業、紡織業、化學工業、石油加工業、醫藥業、輕工業、機械業、電子業、建材業、冶金工業、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建設及環境保護、新技術産業、第三産業等。

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相關工業
1.荒地、荒山、灘塗開墾、開發中低産田、低産林改造
2.糧、棉、油料、糖料、果樹、蔬菜、花卉、 牧草等農作物優質高産新品種開發
3.蔬菜;花卉無土栽培系列化生産
4.林木營造及林木良種引進
5.優良種畜種禽、水産苗種繁育
6.名特優水産品養殖及遠洋漁業
7.高效、安全的農藥原藥新品種
8.高濃度化肥
9.農膜生産新技術及産品開發
10.獸用抗生素獸用驅蟲藥
11.全價配合飼料、添加劑及飼料蛋白資源開發
12.蔬菜、水果、肉食品、水産品貯藏、保鮮、加工新技術、新設備
13.林業化學産品及林區"次、小、薪" 材的綜合利用新技術、新産品
14.綜合利用水利樞紐的建設、經營
15.節水灌溉設備製造
16.農業機械設備、農具及相關零配件
(二)輕工業
1.非金屬製品模具設計、加工、製造
2.商品紙漿
3.皮革後整飾加工
4.無汞鹼錳電池、鋰離子電池、氫鎳電池
5.高技術含量的特種工業縫紉機
6.聚亞胺保鮮薄膜
7.繪製劑、合成洗滌劑原料
8.合成香料、單離香料
9.替代氟利昂應用技術研究及推廣
(三)紡織業
1.複合超細、異收縮、抗靜電、阻燃等改性、高倣真化學纖維及芳綸、氨綸、碳纖維等特 種化學纖維
2.織物印染及後整理加工
3.高倣真化纖布料
4.紡織用油劑
5.工業用特種紡織品
(四)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
1.鐵路運輸技術設備:機車車輛及主要部件設計製造、線路設備設計製造、 高速鐵路有關技術與設備製造、通信信號和運輸安全監測設備製造、電氣化鐵路設備和器材製造
2.地方鐵路及其橋梁、隧道、輪渡設施的建設、經營
3.公路、港口機械設備及其設計、製造技術
4.城市地鐵及輕軌建設、經營
5.公路、獨立橋梁和隧道、港口設施的建設、經營
6.民用機場的建設和經營
7.900兆赫數字蜂窩行動通訊設備製造
8.五次群以上同步光纖、微波通信系統、計量設備製造
9.異步轉移模式交換機設備製造
(五)電力工業
1.火電站的建設、經營
2.水電的建設、經營
3.核電站的建設、經營
4.新能源電站的建設、經營
(六)黑色冶金工業
1.海綿鐵  
2.粉末冶金
3.20萬噸以上短流程和50萬噸以上鋼鐵聯合生産線
4.軋硅鋼片、鍍鋅板、鍍錫板、不銹鋼板
5.熱軋薄板、冷軋薄板
6.軸承鋼管、石油鋼管、不銹鋼管、高壓鍋爐鋼管
7.機車、車輛的車輪、車箍
8.超高功率電極、針狀焦
9.高鋁礬土、硬質粘土礦及熟料
10.鐵礦採選
11.搗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
12.高純鎂砂
13.連鑄、鋼包、複合吹煉專用優質耐火材料和專用保護渣
(七)有色金屬工業
1.單晶矽、多晶硅
2.硬質合金、錫化合物、銻化合物
3.有色金屬複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
4.銅、鉛、鋅礦開採
5.鋁礦開採及氧化鋁
6.稀土應用
(八)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學工業
1.離子膜燒鹼及新的有機氯系列産品
2.燒鹼用離子膜的製造
3.乙烯、丙烯及C4─-C9産品的綜合利用
4.工程塑膠製品及塑膠合金
5.合成橡膠
6.精細化工:染料、中間體、催化劑、助劑及塑膠新産品、新技術、 染料商品化工加工技術,電子、造紙用高科技化學品,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皮革化學品 、油田助劑,表面活性劑、水處理劑,膠粘劑,無機纖維,無機粉體填料及設備
7.氯化法鈦白粉
8.以煤為原料的化工産品
9.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
10.基本有機化原料:苯、甲苯、二甲苯衍生物産品的綜合利用
11.廢氣、廢液、廢渣綜合利用
12.輸油、輸氣管道及其油庫、石油專用碼頭建設、經營
(九)機械工工
1.焊接機器人和高效焊裝生産線設備製造
2.耐高溫絕緣材料及絕緣成型件
3.薄板連鑄連軋機、大型冷、熱連軋設備、 城市煤氣化和工業用無污染煤氣發生爐製造
4.井下無軌採、裝、運輸設備,100噸及以上機械傳動礦用自卸車, 移動式破碎機,雙進雙出磨煤機,3000立方米/小時及以上半輪挖掘機, 5立方米及以上礦用裝載機,全斷面巷道掘進機製造
5.集裝箱裝卸橋、管式輸送機製造
6.3萬立方米及以上大型空氣分離成套設備製造
7.多色膠印機製造
8.4500米及以上沙漠、海上石油鑽採設備、70兆帕及以上油、 氣井防噴器,105兆帕及以上壓裂設備,50噸及以上修井機製造
9.年産30萬噸及以上合成氨、48萬噸及以上尿素、 30萬噸及以上乙烯成套設備中的透平壓縮機、甲銨泵及混合造粒機製造
10.電子、新型紡機、 新型造紙等成套設備製造
11.大型精密科學測量儀器製造
12.安全檢測儀器設備
13.新型儀錶元器件和材料
14.精密、高效、大型數控機床及功能部件製造
15.液壓元件、氣動元件、密封件
16.精衝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標準件
17.25萬噸/日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工業廢水膜處理設備, 上流式壓氧流化床設備和其他生物處理廢水設備,粉煤灰砌塊生産設備,廢塑膠再生處理設 備,工業鍋爐脫硫脫硝設備,大型耐高溫、耐酸袋式除塵器製造
18.大型路面施工機械製造
19.大型、精密及專用軸承製造
20.汽車關鍵零部件製造:制動器總成、驅動橋總成、變速器、轉向機、 柴油機燃油泵、活塞、氣門、液壓挺桿、軸瓦、增壓器、濾清器、鋁散熱器、膜片離合器、等速萬向節、減震器、車用空調系統、安全氣囊、座椅調角器、車鎖、後視鏡、玻璃升降器、組合儀錶、電機、燈具及燈泡、專用高強度緊固件、專用軸承
21.汽車模具、夾具製造
22.汽車用鑄鍛毛坯件
23.汽車技術研究中心、設計開發機構
24.石油工業專用沙漠車和機場專用車等特種用途高難度專用車
(十)電子工業
1.大型積體電路生産
2.新型電子元器件及電力電子元器件
3.光電器件、敏感元器件及感測器製造
4.大中型電子電腦製造
5.32位以上高檔微型電腦製造
6.圖文傳真機關鍵件製造
7.可相容數字電視、高清晰度電視數字磁帶錄放機、鐳射影碟機
8.半導體、光電子專用材料
9.新型螢幕件
10.電腦輔助設計、輔助測試、輔助製造、 輔助工程系統及其他電腦應用系統
11.電子專用設備、儀器、工模具製造
12.水文數據採集儀器及設備製造
13.衛星通信稀路由地面站、數據站、及關鍵件製造
14.SDH光通信系統、交叉連接設備、網路管理設備製造
15.軟體開發、生産
16.空中交通管制系統設備製造
17.大容量光、磁片記憶體及其部件的開發、製造
18.新型列印裝置的開發、製造
(十一)建築材料設備及其他非金屬礦製品業
1.日熔化500噸級及以上浮法玻璃生産線
2.年産50萬件高檔衛生瓷生産線
3.新型建築材料
4.特種水泥
5.水泥外加劑
6.散裝水泥倉儲運設施
7.城市衛生特殊設備製造
8.隧道挖掘機、城市地鐵暗挖設備製造
9.樹木移栽機械製造
10.路面銑平、翻修機械製造
11.玻璃釬維及玻璃鋼製品
12.無機非金屬材料及製品
13.非金屬礦及深加工産品
(十二)醫藥工業
1.專利期內及受我國行政保護的化學原料藥、需要進口的醫藥專用中間體
2.消炎解熱類:國內尚未生産的療效好的新品種
3.維生素類:維生素D3、右旋泛酸鈣、煙酸
4.新型抗癌藥物及心腦血管藥物
5.藥品製劑:緩釋劑、控釋劑、靶向劑、透皮吸收等新劑型、 新産品及相關輔料
6.氨基酸類:絲氨酸、色氨酸、組氨酸等
7.新型藥品包裝材料、容器及先進的制藥設備
8.國內尚未生産的新型、高效、經濟的避孕藥具
9.提高中成藥品質、改變劑型包裝的新技術、新設備
10.中藥有效成分分析的新技術、提取的新工藝
11.採用生物工程技術生産的新型藥物
(十三)醫療器械
1.800毫安培以上X光機
2.數字減影裝置
3.生化分析儀器
4.電子內窺鏡
5.醫用監護儀器
6.多功能麻醉機
7.醫用導管
(十四)航太航空工業
1.民用飛機製造
2.航空發動機
3.航空機載設備
4.輕型燃氣輪機
5.民用衛星製造
6.衛星有效載荷製造
7.衛星應用
(十五)船舶工業
1.特種船、高性能船及3.5萬噸以上船舶修造
2.船舶配套産品製造
(十六)新興産業
1.微電子技術
2.新材料
3.生物工程技術
4.資訊、通信系統網路技術
5.同位素輻射及鐳射技術
6.海洋開發及海洋能開發技術
7.節約能源開發技術
8.資源再生及綜合利用技術
9.環境污染治理工程及治理技術
(十七)服務業
1.國際經濟、科技資訊諮詢
2.精密儀器設備維修、售後服務

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及有關法規

  一、稅收及有關優惠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依法適用如下稅種: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房地産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及印花稅
  1、企業所得稅及優惠: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經企業申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批准,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到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地方所得稅及減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按應納稅所得額3%計徵。 對産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在國家規定的兩年免征、三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期間,免征地方所得稅。産品出口企業按上述規定免征地方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産品産值達到當年企業産品值50%以上的,免征地方所得稅。先進技術企業按上述規定免征地方所得稅期滿後,再免征地方所得稅三年。在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開發區內設立的生産性外商投資企業,免征地方所得稅。   3、所得利潤再投資的退稅
(1)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從企業取得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納所得稅的40%稅款;
(2)外國投資者將其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舉辦、擴建産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申請稅務機關核準,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以上投資經營期不滿5年撤出的,均應繳回已退稅款。
  4、匯出分得利潤不徵稅: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分得的稅後利潤或免繳所得稅的利潤,匯出境外不徵稅。
  5、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從1994年1月1日起適用國務院發佈的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原工商統一稅條例不再執行。
  6、個人所得稅及減免
(1)稅率: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5-45%。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2)各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工資、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減除費用八百元,對超過八百元的部分納稅。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産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滿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然後就其餘額納稅。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每次收入額納稅。
(3)附加減除費用或免征範圍:對在外商投資企業工作、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駐華機構中工作的外籍人員以及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工資、薪金,每月在減除800元費用的基礎上,附加減除3200元。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一年或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對其在中國境外取得的,不是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7、預得所得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上述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繳納20%的所得稅。 為科學研究、開發能源、發展交通事業、農林牧業生産以及開發重要技術提供專有技術所得到的特許權使用費,經國家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稅。對與我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徵稅率,一般規定在10-15%。對租金所得的徵稅稅率在6-10%之間。
  8、城市房地産稅:城市房地産稅由産權所有人交納;産權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納。城市房地産稅的計稅房價,按企業自有的房屋建築的賬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增,年稅率為1。2%。
  9、車船使用牌照稅:乘人汽車每輛每年稅180-300元不等;載貨汽車按凈噸位每噸每年為60元;機動船舶由海關徵收噸位稅,免征牌照稅。
  10、印花稅:各類經濟、技術合同及合同性質憑證,記載資金的帳薄、産權轉移書據,按0。1%,0.05%,0.03%,0.005%稅率納稅。其他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等,稅額均為每年5元。
  11、對1996年1月以後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且生産的物資出口的,可享受出口退稅的優惠政策。
  二、職工的招用、辭退、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
1、招用:外商投資企業所需職工,在所在地勞動力市場和人才市場自行招收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2、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被錄用職工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勞動合同期內的職工,因工傷、職業病在治療期間,療養期間,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住院治療期間,女職工在孕期、産假和哺乳期間,企業均不得辭退。 勞動合同期內,因企業生産經營、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多餘的職工或者根據勞動合同規定需辭退的職工,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根據其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本企業工資的補償金;十年以上的,從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發給一個半月企業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3、工資與薪金: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的工資標準、分配形式與獎勵、津貼制度,由企業自主決定。中方職工的工資水準,按照不低於所在地同行業國有企業平均工資水準120%的原則確定,工資調整應根據企業經濟效益狀況和居民生活費用債格指數多增、少增和不增。 外商投資企業的中外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企業董事會決定,並在聘用合同中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必須為職工延長時間的勞動支付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200%的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300%的工資。
4、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家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為中方職工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退休醫療保險。外商投資企業按照規定提取住房補助基金,由企業工會監督,用於解決職工住房。
5、勞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我國現行的工時制度。須縮短工作時間的,由企業自定。企業必須嚴格控制加班時間和人數,確因生産經營需要而延長勞動時間的,應事先徵求企業工會的意見,不得違背職工意願,強令職工加班,不得給予末參加加班的職工任何處罰,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以及探親、婚喪、分娩和計劃生育等假期,上述節假日期間,企業應照常支付工資。 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産、工業衛生的規定,改善勞動條件並接受所在勞動部門的監察。
  三、土地管理
  按照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外商投資企業可以通過出讓、轉讓、出租和劃撥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當前,外商投資舉辦房地産、商業、金融、旅遊、娛樂等項目必須辦理出讓手續,具備條件的,也可辦理轉讓、出租手續。舉辦其他行業的項目原則上也應辦理出讓、轉讓、出租手續,經批准才可辦理有償劃撥手續。
1、外商投資企業的境外投資者可以通過使用中方企業原有場地,而取得土地使用權;
2、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外投資者可以直接向各地土地管理局提出受讓土地使用權的申請。
3、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外投資者也可以通過其他土地使用者轉讓、出租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權。 4、土地使用權也可通過有償劃撥來取得。
  四、費用標準
1、水、電費用: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産經營所需水、電,由各市列入計劃,優先保證供應。對産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按計劃價計收;其他外商投資企業,按當地國營企業同一收費標準計收。在省批准許可權範圍內的所有外商投資的水、電配套建設費、增容費等附加費用一律不再收取。
2、通訊設施費用:按所在市人民政府規定,與當地國營企業同等標準收費。
  五、銀行貸款 外商投資企業的流動資金和臨時週轉資金,各開戶銀行在貸款指標中優先保證供應。 外商投資企業,按銀行規定可用現匯或固定資産向銀行抵押,申請貸款。 外商投資企業因生産經營需要,可向國外籌借資金,由企業自借自還。

投資保障

  經中國政府批准在江蘇舉辦的外商投資企業,符合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包括這些企業的外商財産所有權、支配權和正當收入的處理權,均受中國法律保護。
  一、政府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支援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際慣例管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有權在批准的合同範圍內,自行制定生産經營計劃,籌措、運用資金採購物資和銷售産品。
  二、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根據生産經營需要,自行確定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可以自行聘用辭退各級管理人員。
  三、外商投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在履行法律和協議、合同規定的義務後分得的凈利潤,在企業期滿或中止時所分得的資金以及其他資金,企業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正當收入,在依法繳納所得稅後的餘額,均可匯往國外。
  四、外商投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可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江蘇的分支機構或經批准在其他機構投保。
  五、外方投資者向設在江蘇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的中國申請批准的專利技術,以及經申請註冊的産品商標,受我國《專利法》、《商標法》的保護。凡發生侵權行為時,受害一方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營、合作各方,在履行合同(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經協商或調解無效,可以根據有關仲裁的書面協議,提請仲裁。如合營、合作各方之間沒有仲裁的書面協議,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中國各級法院起訴。
  七、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徵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程式實行徵收,並給予相應的補償。
  八、政府特別鼓勵外商投資舉辦産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對其在稅收、信貸、供水、供電、供氣、通訊設施、運輸條件等方面給予優惠。
  九、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就企業在投資、建設、生産、經營和清算等活動中遇到的問題,向有關受理投拆機構設訴,請求解決。
  十、外商在中國投資的權益,也受中國政府與該國政府簽訂的雙邊投資保險協議或保護協定和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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